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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梓暮撇了撇嘴,天真烂漫道:“我哪里看得出,都是朝朝和我讲的。他们一家子人多嘴杂事可多了!我可处理不来,都是叫他打头阵的。”
卢梓暮已为人妇两年,归来还是这么一副随心所欲的少女模样,足见薛长昭把她保护得很好。
兰殊欣慰道:“小时候就觉得你俩凑一对好,现在觉得我那时眼光可太准了!”
比她自己看男人的眼光准多了。
想当年“朝朝暮暮”,还是兰殊先打头叫闹起来的外号,结果真把他们叫成了一对。
卢梓暮双靥不可避免绯红起来,羞臊地望向前面一排杨树林,忽而笑了笑,指着那刚冒着绿芽的树杈,转移话题道:“阿殊当年就是在这里遇到秦世子的?”
卢梓暮一成家就被迫跟着薛长昭离京出域,直到兰殊成亲两月后,她才收到那封跨越山海寄来的婚帖。
没能及时参加发小的婚礼,卢梓暮心里不晓得有多遗憾。对于兰殊信里所提的“杨树林下,一眼万年”的场景,她一直好奇不已。
兰殊神色僵滞,仰头朝着那熟悉的杨树林里望了去。
山岚簌簌而起,树叶沙沙作响,倒映在地面的树影斑驳,摇曳着星星点点的光。
兰殊的思绪一下被勾出了天际,蓦然回想起那一日,天气也如今日这般,仰头一望,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要不是平阳伯家的二公子直直冲他讷然了声秦世子,她那时根本想不到,眼前的少年郎,就是那个敌国愿用黄金万两,两座城池悬赏的少年将军。
兰殊原以为,能以这样小的年龄,闯出这么大的名声,他理应天生比他们多了三头六臂才是。
再不济也是个小巨人,而非如此眉清目秀,身姿青涩削薄,和所有同龄少年郎一样。
那时的兰殊年已十四,崔氏刚把她放上台面,就已名动京城。
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儿郎无数,其中,包括了不少纨绔子弟。
那年吐蕃使者来朝,皇庭在梨园设宴,邀百官赏春。一群儿郎冲入了围场狩猎角逐,兰殊遭到了平阳伯二公子的设计,在丛林里迷了路。
平阳伯二公子曾于赏菊宴上对兰殊一见钟情,奈何崔氏想把兰殊嫁入公王以上的门第,伯二公子上崔府提亲失败,相思难耐,企图将兰殊与他困在一处,借此损毁兰殊名誉,逼她就范。
恰在这时,秦陌于一旁纵马路过。
少年手握长弓,一箭朝着他们中间的前方破空而出,以射杀山鸡之举,阻挡了平阳伯二公子对她的冒犯。
秦陌年少成名,在同龄人中素有威仪,伯二公子一见他,如见了阴差一般。
那骏马上的少年郎面无表情,凛凛目光从他们身上探视而过,又从箭筒拿出了一枚矢羽,拉弓指向了二公子,冷冷道了句,“让开,你后方有只野兔。”
平阳伯二公子识相往后一退,连滚带爬,跌逃而去。
秦陌是真的在猎杀野兔。
少女却忽而闪到了他拉弓前,擦了擦此前被吓得红彤彤的眼眶,张开双手,双靥绯红地看向他,“可不可以放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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