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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梨花盛开的灿烂春日(第1页)

是的,打记事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众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作为一名根正苗红的“红三代”,我出生在J市被绵延群山环绕的部队大院。作为总军区战备部队的驻扎地,平日里守卫森严,生人勿进,大门外总能看到手持半自动步枪的警卫员定点交接班。一路往里,曲径通幽,家属区在秀丽的后山腰,一栋栋独立的小楼和院落毗邻而立,院落里都开垦了大小不一的菜园子。

姥爷家的院落极为开阔,院内一栋五层小楼,院外的大铁门前,两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员,严肃笔挺地站着岗,岗哨旁有座洋气的木制狗屋,屋主是伤退警犬小灰。院墙边上有颗粗壮的老佛手瓜树,枝繁叶茂,每年秋季都会挂满绿油油的佛手瓜,摘下来清炒,甜脆多汁,是我妈最爱的一道蔬菜。

警卫员朝我敬个礼,推门而入,院子中央,有棵树龄很长的老梨树,吊着一架姥爷专门为我妈做的竹编小秋千,秋千架被开着紫色小花的藤蔓蜿蜒缠绕。春暖花开时,枝杈间的嫩绿簇拥着雪白的花苞,随着风的暖意绽放,清冽的香气在庭院中四散开来,梨花一枝春带雨,我便是在梨花盛开的灿烂春日午后呱呱坠地。

因为早产,我住了三周的保温箱,才从医院抱回家。我妈说,她抱着我经过老梨树下时,春风轻柔地扬起漫天飞羽,不足月的我,伸出肉肉的小手,竟然抓住了一片花瓣,开心地咯咯直笑,嫩白剔透的肤色和雪白的梨花雨缠绕在一起。姥爷端详着襁褓中的我,心生一念:孙女不就是这沁入心脾的圣洁梨花,我也有了名字:沁梨。

我的姥爷樊成彦,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从北方遥远的山村中出走,浴血奋战,赫赫军功换来肩上的麦穗和一颗大星。

他的右腿粉碎性骨折,弹片更穿透进心脏边缘的血管,在后方医院里经历了三次大手术,才勉强保住了腿,但从此腿脚便有些不利索。当时的医疗技术落后,心脏血管的弹片无法取出,只能残留在体内,成为要命的定时炸弹。病痛缠身,但平日里的他总是乐呵,露出透黄的烟牙,兜里藏着瓶红星二锅头,时不时撮一口,笑得开心极了。

我妈成长的年代,物资极度匮乏,大部分普通人连吃饱肚子都难,凭粮票布票肉票,定时定量去供销社获取物资是老百姓的日常,她深知衣食无忧的生活,是靠父亲血溅沙场换来的,自己只不过是沾了上将女儿这个头衔的光,所以她给我的教育,也秉承了樊家的铁拳家风,勤俭节约,说一不二,铁打的规矩,极端严苛要求我的言行举止。

比如对粮食的珍惜,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可怕的本能反应,即便是掉在地上的米粒,三秒内都能捡起来送进嘴里。在大学食堂吃第一顿饭时,这个绝对肌肉记忆,就惊掉了同学的下巴。

军区大院里,还有一条铁则,哭是没用的,拳头才是硬道理,被欺负了只能自己反击,没人会帮你,成王败寇勇者胜,你永远只能靠自己去赢。从小,因为打架衣衫褴褛回家时,迎接我的必定有我妈的一顿胖揍。

J市是F省的地级市,交通闭塞经济落后,老百姓基本没出过远门。我的妈妈樊霖苓,是大家口口相传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姐姐。在没有浓妆艳抹,美颜滤镜,科技医美的年代,美人都是朴实无华的真美人,我妈遗传了姥姥的葡萄牙血统,典型的欧式立体骨相,与精致的中式皮相完美融合,美得惊为天人,是天选的美人。

姥姥在我一周岁时病故,我对她的印象仅停留在黑白的老照片里,那张青黛娥眉的异域面容。我妈的美则青出于蓝,蓬松的自然卷深棕发,天生自带大波浪,皮肤白皙净透,白炽灯级别的亮度,标致瓜子脸,妩媚柳叶眉,眼窝深邃像含着一汪春水,鼻梁挺翘,樱桃小嘴,最特别是那一双瞳仁,罕见的深邃祖母绿,摄人心魄。

犹记得儿时的某天,我到处找妈妈,走到院内,看到她在梨树下,捧着书,赤着脚,长长的白裙随风摇曳,秀发海浪似的遮住了半张脸,昏黄的斜阳穿透树影,在她白皙的脚丫上折射出淡淡的金色光晕,妈妈旁若无人,自在地哼着小曲儿,澄澈的声线像秋日清甜的梨汁,光与影在她的身上交织缠绕,仿若一幅莫奈的印象派油画。就是那一眼,刚懂事的我被亲妈的美貌,震到词穷。

我爸属于典型的北方硬汉,单眼皮,鹰钩鼻,棱角分明,魁梧直爽。他从我妈还在部队文工团当芭蕾舞者的时候,就屁颠颠追着,追到她退役考入医院成为持证药剂师,整整三年,才终于抱得美人归,又在婚后次年,有了我。父母的基因正正得负,圆脸,内双,小眼,塌鼻梁,小雀斑,头发稀疏,除了白皮肤,遗传学似乎避开了所有优势。

听说我出生后抱到我妈怀里的那一刻,她发出了灵魂拷问:“这么丑,确定没抱错吗”?产房里的医生护士脸色惴惴,我是那天新生儿里唯一的女孩,怎么可能会搞错。从小只要我妈带我出门,最常听见的问候就是:“哟霖苓,这你邻居家的孩子吧,长得挺可爱的”?我妈淡定点点头:“对,帮邻居带半天,是挺可爱的”。

老天为你关上一扇门,总会留下一扇窗,我的优势更多突显在了智商上,过目不忘,胆大心细,带队下河捞鱼,小溪里抓蝌蚪,上山偷地瓜,简直是个小小的孩子王,鬼点子多如牛毛,是被小伙伴们封为“军师”的存在,皮得那是三天不揍上梁揭瓦。也因为我经常挨揍,在军区大院的孩子们心中,我妈“花式吊打“的功夫威名震震。

作为成家长女,樊家次女,老一辈的寄望都压在我的身上。姥爷曾断言舅舅的女儿不学无术,对她的成长听之任之,反而把我当成了长子来教。三岁开始,夏天五点半,冬天六点,起床号吹响,就把我从被窝里拎出来,风雨无阻跟着兵哥哥们一同出操,教官的棍子怼着我的屁股,停下来就抽,我这个小哭包,总是跌跌撞撞跟在队伍最后。

五岁,姥爷就带我进了靶场,56式半自动步枪、手枪、冲锋枪,拆装、换弹、瞄准、射击,全都手把手不厌其烦地教,家里的□□也不闲着,天气好的时候,姥爷喜欢带着我和小灰一起上后山打猎。姥爷枪法极准,经常能打到野鸡和野兔,小灰总是飞奔过去把猎物叼回来,我们就在林子里就地生火露营,每次都能吃到鸡架子的小灰,笑得嘴都咧到后脑勺去了。这是我童年最无忧无虑的时光,现在想起来,美好都定格在林子里呼呼的风声,草木自然的清香,小灰欢腾的吠叫,姥爷熏人的烟斗,噼里啪啦的火堆和野味熟透时的肉香里。

小灰是我爸领养的一只防爆军犬,纯血统大黑背,因伤退役,来到我家的时候不到两岁。我爸身高一八五,小灰站立起来的时候,前爪搭在我爸肩上,比我爸还高半个头,我妈说我刚从医院抱回家的时候,小灰小心翼翼闻了闻襁褓,我竟然伸手揪住了他的耳朵,小灰愣住了,之后它就成了我的守护神,只要我一哭,小灰就急的团团转。

军区偏僻,步行到市区的学校单程十多公里,每天,小灰跟在我身后一米远,护送我进校门之后,就跑到学校对街的小卖部外头等我。有一回放学,班上调皮的男同学,不小心把装课间餐的牙杯砸到我的右眉骨,血顺着眼角流下的瞬间,不知从哪窜出来的小灰已经把男孩扑倒在地,龇牙警示,男孩吓得尿了裤子,从此以后看到我都绕道走。

偶尔放学,能见到姥爷笑眯眯地靠在小卖部门口,我欢快地冲过去,扑进他怀里,再去冰柜里拿一根一块钱的,最贵的冰棍,记在姥爷的账上。别的小朋友放学可以休息,我不一样,每天三小时的舞蹈训练才刚开始。我的肩上,似乎背负着我妈的理想,我时常感觉自己的人生,是她在游戏里重开的副本,按照她规划的路线毫厘不差地晋级。

永远要考第一,班级第一不够,年纪更要第一;总分第一不够,各科都要第一;进专业的舞蹈团不够,一定要成为领舞,市级赛、省级赛、甚至全国大赛,都要拿第一;只会舞蹈一个技能点不够,还要会唱歌、书法、朗诵、主持、演讲、辩论、奥赛、长跑、排球,我再也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总在不停地学习、练习、比赛、拿奖。

我在「你应该听话」这条路上迷失了方向。“不拿第一别回家“是我妈的口头禅,无数遍聆听,魔音贯耳,以至于我的人生信条潜移默化变成了「我要赢」。把男孩们递来的情书当面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无畏同龄女孩的嫉妒和霸凌,动手还击到校服撕破眼圈青肿嘴角渗血。

「别人家的孩子」看似赞美,实则成为紧箍咒,似乎不配拥有朋友,我的整个青春期,与幼年时的单纯快乐渐行渐远,在孤独的虫洞里,几近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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