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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婆第一次见到姜红烛,是在1983年,第45届人石会。
那时候,由于年代的特殊性,非公机构,根本没资格开这种百人以上的大会,就算开,也没饭店承接这业务,当时进饭店吃饭,还得交粮票呢。
所以选在了山村、乡下,以办婚礼的名义、敲锣打鼓办了一届,相当喜庆。
姜红烛当年还不到20岁,和梁婵一样,没号,跟着父亲来的。
她一露面就引起了轰动,人长得太漂亮了,加上家境好,穿得洋派,在乡下地方,自然更吸睛——不夸张地说,她在场院里吃个饭,墙头和院外树上,都会爬十好几个专来看她的人。
婚礼当晚,她去新房帮新人点大红蜡烛,烛光亮起,映着她如花笑靥,一时间,都没人顾得上看新娘子了,有人感慨说:“这名字取得真好,姜红烛,红烛美人啊。”
后来,这名号就传开了,连没来参会的会员都知道:“人石会”出了个大美女,是个红烛美人。
福婆挺喜欢她的,小姑娘娇俏又伶俐,关键是悟性高,很多会员得前辈各种秘法指导、传授经验,都还入石无门,姜红烛只听父亲点拨两句,已经养上石头了。
而且听那意思,有怀胎的迹象。
福婆记得,自己当时还叮嘱了句:“‘坐月子’的时候,可得保护好了,需要协会派人,记得提前打招呼。”
协会对于这种怀胎的人,是有保护的:“新生儿”没能力自保,生下来如同旷野里的肉,天生招引那些暗处的掠食者。一般来说,掠食者盯准了猎物,会耐心等一段时间,肥一点再吃,但也有一些,就好牙口嫩的。
被派出去当“保镖”的人,都是老资历,这也是为什么协会“主要看资历,资格越老,说话越有分量”——三老年纪是大了,可能爬个楼都要喘半天,但这不妨碍在另一个世界和另一套准则中,他们依然站在高处。
掠食者是入室的强盗,遇到强悍的家主,照样会被反杀。
然而那之后不久,姜家就出事了。
事情跟“人石会”没什么关系,纯属自己作孽。
姜父生意做得不错,腰包鼓,就难免有些霸横,他看中了一条街上的黄金门面,想盘下来开店,谈了几次都没成。
打听了才知道,有人也看中了,暗地里跟他抢。
姜父很不高兴,走了野路子,纠集了一伙人上门敲打对家,没想到对方早有防备,敲打变成了双方群殴,殴起来又越了界,死了七八个。
姜父作为主犯,直接判了死刑、枪毙。
紧接着,姜红烛也遭了殃。
她长得太漂亮,追求者太多,难免会今天跟这个牵手,明天跟那个看电影,可能换男友勤了些,时间一长,邻里本来就有不少闲言碎语,父亲出事之后,大概是仇家气不过,迁怒到她身上,举报她“乱搞男女关系,参加违禁舞会”。
这些事放到现在,可能不算什么,但那是83年,社会风气很保守,又正赶上严打,别说“乱搞男女关系了”,晚上两个青年男女走在一起,都会被警察问话,曾有人因为偷看女厕,直接被判了死刑。
姜红烛被定为“流氓罪”,判了四年,入狱前,被拉去参加公判大会、游街示众,用于提醒民众切莫违法越界。
福婆第二次见到姜红烛,是1988年,她出狱后。
“人石会”的成员正式入会时,无需缴纳会费,但需要交一块宝玉石,用于代表自己,很少有人会在这上敷衍,都卯足力气,要交一块最奇最妙的,以彰显自己品味独特、出手不凡。
姜父交的,是一块缠丝玛瑙,带石壳的横截剖面。
那块缠丝玛瑙特别美,集血红、橙红、暖黄等色带于一体,而且色带分层盘绕,勾勒出的形象,颇似半只蝴蝶残翅。
姜父作为“社会危害极大”的不法分子,被开除出会,石头也遭嫌弃,原路奉还。
福婆那趟去,就是去还石头的:之前还不了,姜家就父女两口,伏法的伏法,坐牢的坐牢,没处还。
到的时候是中午,姜红烛还没起床,福婆敲了半天门,她才打着呵欠、懒洋洋应门,把福婆迎进屋。
猛一照面,福婆都没认出她来。
姜红烛身上,再不见半点娇俏伶俐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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