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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谢瑾的话,沈兰棠只觉得自己陷入了头脑风暴。
言情文女主秒变敌国奸细?
这就是不同人看事的不同角度么?
等等——
“你是凭什么证据做出这样判断的?”
“北戎人认为动物的脚接触地面各种污秽,认为脚是不洁之物,所以他们吃肉从来不吃脚。”
沈兰棠回忆了下,今天中午,方亭俞的确将烤乳鸽和鸭肉的脚都留了下来,而且鸭肉是连着鸭腿都留了下来,给人感觉就是女孩子为了瘦不吃,或者就是不爱吃鸭腿,若不是谢瑾提醒,她绝对想不到她是为了不吃鸭脚。
“的确,如果只吃鸭腿不吃鸭脚是很明显。”
“但是,这也不能说明她就是北戎间隙,许多寻常姑娘也不爱吃腿啊脚的部分,嫌脏。”
谢瑾理解地点点头:“那你不觉得那位方姑娘用餐时仪态好过头了么?如果她当真是个乡野村妇怎么可能在吃饭时表现得和寻常富裕人家姑娘一般?”
这倒是说到了沈兰棠的认知盲区。
她的确没有在和方亭俞吃饭时感到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就跟和家里人,和许许多多兆京贵人吃饭没有两样,然而这份自在本事就是一种异常。
沈兰棠此前一直从言情文角度来看与方亭俞有关的人事,所以感觉不到异常。
小说女主自然是美丽高贵优雅的,就算饭桌礼仪被指责,也不会过于粗鲁,有时候还能称得上一句可爱。
但谢瑾没有这样的先入观,从他角度,只看到了疑点。
沈兰棠手掌握拳,抵着下巴。
“好像,你的看法也没错。”
贵族和平民阶级是有不可逾越的阶级差的,就比如中国人和外国人,是不是外国人,看他用筷子的方式就知道。而中国人初次吃西餐也会疑惑这个怎么吃,那个怎么吃,芝士就这么干吃么,没有配菜么?至于各种刀叉用法,更是让人恨不得干脆换回筷子。
“你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沈兰棠喃喃自语,首次抛弃“她是女主”的观念用本土人眼光看待方亭俞。
俗话说得好,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沈兰棠素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他人,若方亭俞真是北戎奸细,那么她救下晋阳王世子就不是凑巧,那日王妃去找方亭俞,却突生恶疾被方亭俞救下也不是女主光环,而且谋划已久,甚至于,连刘明月遇袭也可能不是巧合,毕竟刘明月的轿子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
靠,真的都合得上!
沈兰棠原本坚定的内心开始晃动。
“还有别的方法区分汉人和北戎人么?”
“方法有很多,北戎人天生高大且毛发粗长,五官也更深邃,但这些外表差异是最容易克服的,只要他们不断掳掠汉人进行□□筛选,总有一代那些孩子会长得跟汉人没有区别。”
沈兰棠打断道:“那直接用汉人呢?”
“北戎人认为汉人奸诈不足为信,所以他们只会奴隶汉人而不会轻易将重要事情交给汉人做。”
沈兰棠点点头。
谢瑾继续道:“北戎人以自己文化为骄傲,所以哪怕是从小培养一个奸细,也不会忘记让其知晓自己的文化,这在他们看来,或许就是培养他们忠诚的重要一部分。所以几乎没有北戎奸细都有着北戎人的特色。”
“他们爱吃鲜牛乳,乳酪,只是不会轻易被人发觉。”
“他们喜欢吃甜爱好清茶,或者茶里加糖,加盐,这能让他们补充营养。”
“北戎人生来好战,从很小就会参加战斗,获胜后会在身体刻上标志,因此许多北戎男子脸上手臂,身体易见处都会有绘纹,也因此,民间故事里北戎人往往青面獠牙形象恐怖。还有一些会刻在手指,手腕,腰间等不易让人察觉的地方。”
“北戎人不爱刷牙牙齿比较脏,因为不能经常碰到水,所以头发结成鞭子干枯发硬……”
沈兰棠从未这么详细地听过北戎人的习惯,毕竟从前,北戎人在她心中就像外星人一般遥远。
“如果方亭俞真是北戎奸细,那这事非同小可。”
沈兰棠忽然想起了刘明月,前生网络上有那么一个梗,男朋友出轨和男朋友翘辫子了哪个能让人难以接受,成年人的选择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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