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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这副惨样,孟飞豹兴奋无比,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鲜血四溅,头颅滚到了张首富的大儿子面前,直接将胆小如鼠的张首富大儿子吓晕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孟飞豹是个果断的,没有留下其余张家人的性命,将人全部斩杀了之后,便带着兄弟们将张家的钱财粮食全抢了,带着回了豹云寨。金毓等人并不知张首富已死的事儿,他们还在继续赶路,走走停停了五天后,买来的蔬菜和鸡蛋全被吃完了,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名为桃花镇,镇上四处都是桃树,现在已经是十月,桃子成熟的时间早就过了,桃树上光秃秃的一片。此时,镇上有很多人都在拖家带口的往外走,神色极为匆忙。金毓问了一位妇人,才知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而根据宋神医给的路线图所指,沙城距离这里只有三百多里远。之前逃荒赶路,他们徒步而行,一天最多走二十里路,在羊驼山里的时候,因为路不好走,一天最多走五里,现在有了马车牛车,除去休息的时间,他们一天至少能行八十里路。三百多里听着挺远的,但以他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就能到沙城,到了沙城就会遇上曼人。金毓瞬间感到很紧张。已是晌午,他们停了下来,在小镇上找了一间没人住的破屋子休息,吃了东西后,就去镇上买所需之物,顺便打听消息,弄清楚沙城那边的情况。金毓安抚好野牛王和白狐,让它们跟梁宏等人留在破屋这边,自己则跟着金母在附近走走。因为忙着逃亡,街上没有什么人卖东西,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金毓就看到了一个人,她赶忙拉着金母躲到旁边的树后面,指着那人说:“娘,你快看,那人是不是四婶,邪门了,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金母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果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身段婀娜多姿的女子,看着二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妩媚,她脸上涂着胭脂水粉,十分的娇俏可人,竟和金毓的四婶马水仙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此女子比马水仙穿得精贵而已。“还真是你四婶,不对,咱们已经跟老金家没关系了,你不能再叫马水仙四婶,直接叫她的名字就行了,奇了怪了,这马水仙应该在跟老金家一起逃荒才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人有相似,她不是马水仙?”金母很是疑惑。她相公是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分别是金福,金贵,金祥,金祥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受宠的,比金毓大八岁,是个惯会花言巧语哄女人的小白脸,马水仙是村里的村花,乃里长家的女儿,金祥费了好大的心思,花光家里的银子才娶到手的。马水仙很懒,嫁进金家后从不干活,活儿都是其他几房在干,她只负责天天打扮讨金祥开心。逃荒路上,金祥也是宠着她,吃的都是紧着马水仙来。倘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真是马水仙,那就很麻了,因为马水仙跟他们大房很不对付,被金母打过几耳光。“走走走,管她是不是马水仙,咱们都别搭理她,趁她还未看到我们,咱们赶紧走,你娘我一看到马水仙就烦。”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就走。那马水仙是只骚狐狸,以前在村里未嫁给金祥之前,就喜欢跟各种男人眉来眼去,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个村姑,却把自己当做了城里的小姐儿,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后来被金祥死缠烂打哄骗到手了,趁着金祥不在家的时候,就对别的男人抛媚眼,矫揉造作的,每次都看得她手痒痒,偏偏金祥还把她当个宝,心肝儿宝贝儿的喊,金祥就是个蠢蛋儿。喜欢勾引男人就算了,偏偏马水仙那声音还很嗲,嗲得人浑身发麻,金母听一次就想揍一次。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刚走了三步,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尖厉的嗲音:“刘招弟,金毓!”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金毓和金母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哎呦喂!真是那个骚狐狸呀!母女二人停都不停,动作默契拔腿就跑。“站住!”那嗲音还在身后大喊:“抓住她们两个。”路边冲出来了两个护卫打扮的人,挡在了金毓二人面前。金母想也不想,取下身上随时背着的大铁锅,把锅底挥到了一个护卫的脸上:“死开,别挡路。”那护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金母拉着金毓就跑,另一个护卫见状拦了过去,金毓冲着他的下三路一脚踹过去。踹得那护卫鬼哭狼嚎。母女二人凶得很,一锅一脚吓傻了路人,路人们纷纷让行,身后,马水仙见金母二人如此彪悍,带着人继续追上来,嗲音不停大喊:“站住,刘招弟,你给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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