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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的,她是。
直到睡前,耿丹菲还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梁乃楠送她的礼物——
那是一整打的铅笔,鹅黄色的外皮,上头镶着砖红色的橡皮擦,梁乃楠用一条红色滚着金边的锻带将这十二枝铅笔捆成一束,还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像极了一束小花。
小花束漂亮又实用,她好喜欢好宝贝,她会留一枝给自己,剩下的正好带回去一风堂送给掌柜大叔,好让大叔记账的时候更方便。
之前,是她误会铅笔了,还直说它难用,没想到是她自己使用方法错误,把铅笔当毛笔使,自然觉得难用。
多亏了梁乃楠……
她坐在床上,弓着腿、托着腮,脑袋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教她用铅笔写字,想着想着,整个人仿佛又回到白天在他办公室里的情景——
他将她安顿在一张气派的大桌前。
“喏,这枝就是佳佳借我的笔。”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她特地亲自示范梁佳佳借给她的铅笔有多难用。
果不其然,一个字都还没写完,不是纸张破掉就是笔尖断掉。
她气嘟嘟的望着他,像是等着他替她出气。
他眉眼含笑,气定神闲走来,抽走她手中的铅笔,揶揄道:“铅笔不是毛笔,它是让人这样轻松握住轻松书写的工具,发明铅笔的人要是知道你把它当毛笔使,不捶胸顿足才怪。”
他扳弄她的手指,让拇指搭着食指,牢牢把铅笔握在手心里,就连手肘手腕也都舒服的靠在桌面上,然后,他从身后连笔带手的握住她,慢慢教她在纸张上写字。先是他的名字,再来她的。
幼细小手被阳刚大掌牢牢包裹着,和谐得仿佛女人天生就该这么被男人牵握着。
记忆的弦瞬间被拨动,已经远去的温暖与熟悉,再度涌上心……。
那个时候她还小,跟着阿爹在外走镖,餐风露宿,没有纸笔没有桌案,阿爹就随手取来小树枝,抓着她的小手一笔一划的耐心教她识字。
那一直是耿丹菲心里最幸福的记忆,却也是这辈子再也不可得的幸福,没想到阿爹走后的今天,竟还有一个梁乃楠这样待她。
“你好像我阿爹……”她声音微哽,“记得小时候,我阿爹也这样手把手的教我写字。”
听出她声嗓里的哽咽,他怜惜的揉揉她的发心,“你父亲很疼爱你。”
“那是当然,阿爹最疼的人就是我。”
冷不防往她的脑门敲了一记,“可我有那么老吗?”故意打趣问。
被自己认定的小女人说他像她父亲,好像没几个男人高兴得起来,就好像他若说她像他妈,这张小脸不拉得老长才怪!
她偏着首,一手捂着倒霉的脑袋瓜,一边用那双微微湿润的眼睛谄媚的瞅着他,“你不老,你长得还……”
挑眉,“还怎么样?”
“特别好看!”说完,也不知怎地,耿丹菲脸一热,低头不好意思看他。片刻,才又鼓起勇气,娇睨着他,“总之,你就是跟我阿爹一样好!”
饿了,他买东西给她吃;没钱了,他帮她付钱;伤心了,他在身边守着由着她哭;现在还陪她练字写信——
他待她的好,几乎都要超过一风堂的叔伯大娘师兄弟了,令她都忍不住动了心思,恨不得日后也能把他打包一起带走。
但是,怎么可能,他可是隐身于此修行的高人欸。
突然觉得,如果他只是个平凡人,多好,她就可以把他拎回齐城去,让他跟她成亲生小娃娃,他可以继续待她好,她也可以不必再被人嘲笑嫁不出去,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可,反过来想,倘若梁乃楠只是个平凡到不行的平凡人,那他们两人还能相遇吗?她还能闯进他设下的结界、成为他的有缘人吗?
唉,这真是令人左右为难。
“喔,既然我这么好,那你喜欢我吗?”梁乃楠口气淡淡,似是随口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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