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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出一种金色,睫毛长翘,他眨了一下,速度很慢,说话也慢,“还以为你走了。”语气不自觉地委屈,却又怕沈诩不高兴,毕竟现在的沈诩不会哄他,便强自忍着,只在心里庆幸,幸好沈诩还在。其实他很早就醒了,但一直没睁眼,病房里特别安静,他直觉除了自己再没别人,那刻心里的不安感直线上升,理智告诉他不应该这样,沈诩肯定不能陪他太久,沈诩也该回家的,他听到齐明珠的声音,对话的内容不像是跟阮青舟,直到病房门被打开,他的心脏才开始剧烈跳动。一定是沈诩。他抱着这样的心态睁开眼,在忐忑不安的情绪里看见了坐他床边的沈诩。真好。简筝心想,沈诩还在。眼泪不自觉就流下来,简筝不动声色地擦在了枕头上,手在抓着被子,忽然间想起了婚后的某一天,他发烧,沈诩就这样陪了他整晚。像今天一样,他们还接吻了,他记得的。简筝莫名想起了那个叫夏邈的男孩子,之前他问了沈诩好多遍他们之间的关系,沈诩都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但是现在他好像知道答案了。“沈诩,你没有男朋友,对不对?”如果有的话,沈诩不会亲他,责任感对于沈诩来说是非常重的。沈诩的脸在昏暗的环境里模糊不清,黑色的外套上染着一片黄色的光,明明是很近的距离,简筝却总觉得好远。“嗯。”简筝舔着嘴唇,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沈诩拦住他,“做什么?”“上厕所。”沈诩没再阻拦,放任他下床,简筝在下地的那一刻垫着脚亲上来,沈诩愣了半天,鼻尖有湿润的触感,简筝又哭了,他发现自从跟简筝相遇以后,对方就好像总是哭。他有点想不明白,伤心难过才会流泪,简筝为什么伤心?他感觉自己越来越不懂简筝了。他还是给了简筝回应,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扣住他的后脑,手指穿过乌黑的头发,给了他一个还算温柔的吻。简筝没什么力气,身子绵软,单薄的胸口贴着他,能感受到心跳,舌尖湿润,带着讨好,细致又仔细地舔他的唇,沈诩轻咬在他的舌尖,简筝低吟一声,没反抗,吻得更深。眼镜磕到了简筝的额头,很脆的一声,沈诩想他这幅眼镜好些年头,可能是哪个螺丝钉松动了,想着松开不亲,简筝却不乐意,红润的唇凑上来,带着某种信念似的,怎么都亲不够。沈诩不得已掐了他一把,简筝才不情不愿地停下。“你还讨厌我。”简筝闷闷地说。沈诩不理解不想亲吻跟讨厌是怎么扯上关系的,但他没有解释,只说:“上厕所。”简筝摇摇头,又自顾爬上了床,趴在枕头上,问沈诩:“饿不饿,你吃过东西了吗?”“简筝。”“怎么了?”简筝又想去勾他的手,但沈诩离得有点远,勾不到,他嘟囔着:“过来一点。”沈诩没听,在安静的病房里,偶尔门外有护士的说话声,别的时候就只有他们两个清浅的呼吸声音。“我会、会离开北州。”沈诩的声音在病房显得很突兀,简筝手指僵硬在半空,随即立马从床上起来,“你要去哪里?你又要去哪里?我、我还没跟你道歉,你还在生气对吗?”越说越着急,甚至语无伦次,“对不起,我以后真的不会再见方千帆了,我不骗你,今天是他自己凑过来的,我不知道,我也不懂他干嘛这样,我再也不会见他了。”
“我不喜欢他……”简筝想说“我最喜欢你”,但他发现喉咙口酸胀到无法忍受,他害怕沈诩不信他的话,因为他似乎在沈诩那里没什么信用可言。“不是。”沈诩的视线透过镜片落在简筝苍白漂亮的脸上,“跟他没、没关系。”其实从以前到现在,他要的不过是简筝能够多看他一眼,也总觉得能陪在简筝身边就已经很好了。喜欢这种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他喜欢简筝,所以选择陪着他,后来觉得累了,就选择离开。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行事准则。但有时候单纯的一套规则放在感情里并不适用,他对简筝的感情持续了太久,所以在他想不通的时候偶尔会选择逃避。“那是因为什么?”简筝的上下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他更加看不清沈诩的脸,不知疲倦地揉搓眼睛,想让自己看上去没有太过狼狈。简筝求他:“我也去,跟你一起,可以吗?”眼泪砸在雪白的床单上,晕开一片深色的印记,“不打扰你的,别讨厌我,沈诩,你别不要我。”沈诩惯性的沉默让他害怕,眼泪却被伸来的手掌拭去,他焦急地抓过那只手,两条腿蜷着向前爬,用脸蹭着沈诩的手心,那里并不柔软,甚至算得上粗糙,有着工作起的茧子。“简筝。”沈诩的喉结滚动,话语里都让简筝感到绝望。“这是早、早就、就定好的。”方千帆跟他说的那些话于他而言,解清了他跟简筝的误会,但是跟简筝结婚一年的相处,那种冷漠跟厌恶,并不是因为这几句话就消散的。时间越久,他想得越多,他做不到像以前的沈诩那样,毫无保留地爱着简筝。方千帆有句话说得对,习惯是会变的,而他也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来理清他跟简筝之间的关系。“明珠,下个月要结婚。”简筝摸着他的手指,眼睛通红,他问:“你会去吗?一起去吧。”“抱歉。”简筝松开了他,像在赌气,把自己塞进了被子里,“你不要讨厌我,我才讨厌你,你要走,你干嘛还亲我,是你主动的,沈诩,你现在又说要走,你走吧,你就是耍我玩。”简筝在被子里哭,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不死心,又把被子掀开,露出一张被泪水淹湿的脸,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还喜欢我吗?”简筝甚至在那刻开始祈求上帝。求求你喜欢我吧。我会改。我会变好的。沈诩是他最喜欢的人了,求求别让他走。床上的被子鼓起一团,因为简筝的哭泣而起伏,沈诩的手虚虚握成拳,还是没有去哄简筝。心底属于简筝的那棵树早就刻着名字,它会继续生长,又会是枯萎,沈诩也不知道。他只是变得不再纯粹。也不想再因为简筝而改变自己早就定好的选择。所以他不对简筝说喜欢,但也不想说不喜欢,违背自己的心很难,他很不擅长。第0天沈诩说的离开北州,不是简单地离开这座城市去往另一个简筝熟悉又或是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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