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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呀?”
“快说!”
程星亦回答:“袁行霈。”
“什么鬼?”付晏大叫,“快拿酒灌他!”
于是身边的几个人立刻拿酒杯送到他嘴里,什么威士忌伏特加龙舌兰都有,程星亦知道自己抖机灵肯定是要被罚酒的,只好来者不拒,把送到嘴边的就都应下来喝到了杯底,几杯酒下肚,眼前开始晕乎了。
视线里又出现一杯摇摇晃晃的酒杯,耳边的人劝他:“来,最后一杯!”
他刚想接过去,却突然被另一只手横空接走,等他晃了晃头视线清醒后,发现斜边桌前的齐墨宣正拿着那酒杯,仰头一饮而尽,替他喝了。
摇滚乐越来越大声,骰子声重新随着高亢的鼓点摇起来。程星亦静静地隔着人群看齐墨宣,见齐墨宣也在看自己,眼神仍然清澈。在这喧闹高涨的夜场里,齐墨宣像是个误入狼群鬼魅中的谪仙,始终正襟危坐,表情淡然。
而程星亦,则像狼群中最不显眼、最懒散、但最忍而不发的一只狐狸。
他想找个时机扑上去,把狐狸爪子伸向齐墨宣的脖颈,用尖利的犬牙撕咬开他的毛衣,然后让锁骨映出鲜红的爪痕,而他则饮着那爪痕渗出的鲜血,像饮酒一样。
想到这里,眼前的齐墨宣恰好抬起手指,可能是因为太热,不经意扯了两下毛衣领子。
程星亦呼吸一滞,只觉脑中血气上涌翻滚。
有人叫他,他回过神,被自己刚才那些危险又怪诞的想法吓到了。他抽签,抽出一张新的真心话:最欣赏自己哪个部位?
他没犹豫,说:“眼睛。”
现场的人都开始光明正大打量他的眼睛。他这一双含情目生得轻佻,笑的时候满是浓浓情谊,亮晶晶的能藏很多东西,让人看了舒服。不笑的时候目光稍俯,懒懒的,更加意味不明,让人移不开眼。
不知又玩了多少轮,局上大半的人都喝趴了,伏在桌上的和倒在沙发上的都起不来了。但现场的摇滚乐还是很响,付晏的眼镜不知道哪里去了,抓着一个个的肩膀大喊:“继续,起来喝啊!”
摇头灯仍在摇着,沙发后面就是一盏灯柱,此时一束红色的灯刚好从外围摇过来,摇到齐墨宣头顶。齐墨宣仰头看去,等它重新摇回来时,他伸出手夹住光束,像夹住了一段旖旎。
程星亦被付晏按住,逼着又喝了几口酒,结束时发现沙发上的齐墨宣不见了。
“我哥呢?”
“他去洗手间了。”侍应生回答。
程星亦让侍应生陪付晏继续玩,自己起身跑去洗手间。
但他没进去,只在洗手间走廊拐弯的墙边停下来,这里离音响远,震天的音乐声小了,还能听到洗手间里传来的哗哗的水声,他边听边倚着墙休息,酒精让脑袋变得昏昏沉沉的,但他知道,此刻他比谁都清醒。
不久,走廊传来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程星亦呵着酒气,站直身子,抓住刚好走出来的人的胳膊,猛力一拉,自己反而转身,把人狠命压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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