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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勒蒙感觉自己正走在巨人的内脏之上,而且是死去两天、已经开始腐烂的巨人的内脏。到处都是苍蝇产下的卵和蠕动的蛆虫,菲勒蒙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抬起脚,避开这些令人作呕的东西。每当鞋底传来那种黏腻的触感,都让他忍不住一阵反胃。那些中世纪的画家们总喜欢用各种恐怖的景象来描绘地狱,但其实他们根本不需要那么费劲,只需要把一匹死去两天的马的内脏画出来就足够了。“早知道就穿靴子来了。”“按照规定,我们应该马上清理现场的。”听到菲勒蒙的抱怨,威尔逊像是替警局辩解似的解释道。“但是局长说,为了让您能更好地了解情况,要保留现场到今天。”“两天前,你们还没给我发协助调查的请求吧?”威尔逊沉默了。菲勒蒙瞪了他一眼,但他也知道是自己迁怒了,便不再说话。威尔逊说得没错,亲眼所见和照片上的感觉完全不同。如果他没有亲眼看到那些肠绒毛,恐怕根本无法想象墙上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菲勒蒙走到马尸旁边,挥舞着手杖,驱赶着聚集在上面的苍蝇。“这块是什么?清理过了吗?”为了看清菲勒蒙指的是哪里,威尔逊也走上前,结果脸色一白,差点吐了出来。直到这时,菲勒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令人窒息的恶臭中竟然如此淡定。他突然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过得太邋遢了?也许玛丽说得没错,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收拾一下了。“这儿……是巡警倒下的地方。”马尸后面,马鞍的位置是唯一没有被内脏污染的地方。那块空地大概有两拃宽,四五拃长,勉强够一个成年男子蜷缩着躺下。“详细说说。”威尔逊点点头,开始讲述案发经过。事件发生在两天前的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按照规定,夜间巡逻一般不骑马。但考虑到狼人和弹簧腿杰克的速度太快,徒步追捕根本不现实,调查局最终还是同意了骑警队的请求。于是,这名倒霉的巡警便骑着马,开始了他的夜间巡逻。他感觉到附近有东西,虽然看不清是什么,但肯定是某种野兽。他听到了野兽粗重的呼吸声,以及它在草丛中穿梭时发出的沙沙声。巡警小心翼翼地搜寻着,最终,他在月光下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生物。那是一只狼人!它长着一张毛发浓密的狼脸,身体却是人类的模样,甚至还穿着衣服。巡警立刻策马追赶,但那怪物十分狡猾,很快就躲进了迷宫般的小巷里。它四肢着地,奔跑速度快得惊人,巡警的马根本追不上。就在这时,那怪物发出一声非人非兽的咆哮,巡警的马突然倒地,他也一头撞在地上,昏了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人们才发现昏迷不醒的巡警,而那只怪物早已不见踪影。“能让我见见那个声称看到狼人的巡警吗?”威尔逊刚一讲完,菲勒蒙就迫不及待地问道。这个故事疑点重重,他必须亲自确认一些细节。然而,威尔逊却遗憾地摇了摇头。“他腿断了,正在休养。”“他的舌头也一起断了吗?”威尔逊支支吾吾,最后还是说出了实情。“是的,自从他声称看到了狼人之后,就一直拒绝和任何人说话。而且……”威尔逊环顾四周,压低了声音。菲勒蒙知道他想说什么。当那个可怜的巡警醒来,却发现自己最好的伙伴以如此凄惨的方式死去,精神肯定会受到巨大的打击。“真是脆弱,在战场上,失去战友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菲勒蒙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仿佛是在责怪那个素未谋面的巡警。“野兽在猎杀完猎物之后,会做什么?”“这……我不太清楚。”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威尔逊愣了一下,摇了摇头。“当然是吃掉它。野兽捕猎是为了填饱肚子,而不是为了展览。”菲勒蒙环顾四周,目光扫过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你觉得凶手花了多长时间布置这个现场?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你觉得一头闻到血腥味、看到新鲜猎物的野兽,能有这样的耐心和定力吗?”他弯下腰,仔细观察着马尸。马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皮肤像融化的胶质一样,但菲勒蒙依然能从中找到许多信息。马的眼球上有一个拇指大小的洞,深可见骨。“凶手在袭击的瞬间,用拇指戳瞎了马的眼球,他知道如何制服一匹马,他应该当过兵。”接着,菲勒蒙又用手杖拨开马腹部的伤口,那些流淌出来的内脏令人作呕。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腹部的毛发上几乎没有沾染血迹。他在马的脖子上发现了一处细小的伤口,便用手杖拨开覆盖在上面的内脏碎片。不出所料,伤口下方露出一道清晰的、深可见骨的刀伤。“凶手的手法非常娴熟,他一刀就割断了马的颈动脉。以这样的出血量,这匹马应该很快就死了。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在马还活着的时候剖开它的肚子,而是在它死后才动的手。”,!菲勒蒙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场景:这匹马痛苦地挣扎着,鲜血从它的脖子上喷涌而出,而凶手则冷眼旁观,直到它彻底断气,才开始肢解它的尸体。比起什么狼人,这才是真正的恐怖。“我一开始就觉得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凶手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他一定是故意把马引到这条狭窄的小巷里,所以巡警才会误以为他比马跑得还快。而且,在这样的小巷里,凶手很容易就能躲开追捕,消失得无影无踪。”菲勒蒙的脑海中,凶手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所有的一切都说得通了。至于什么四肢着地、毛发浓密,很可能是夜晚的光线和阴影造成的错觉,也可能是惊慌失措的巡警在事后编造出来的。“但还有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然而,菲勒蒙却想不出答案。就好像一个精密的仪器,所有零件都已组装完毕,却唯独缺少了最关键的那枚齿轮。“为什么?”究竟是什么人,会如此大费周章地做这种事?这时,菲勒蒙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一群邪教徒在黎明时分举行秘密仪式,他们一边念诵着邪恶的咒语,一边将马的内脏献祭给他们信奉的恶魔,而那个可怜的巡警,则成为了他们玷污的目标。“为什么要这么做?”然而,这个解释依然无法令人信服。那些邪教徒为什么要袭击巡警?菲勒蒙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焦躁,他想要看时间,但他没有怀表。他所能想到的最诡异、最恐怖的猜测,都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为什么?”菲勒蒙猛地挥舞着手杖,将地上的蛆虫碾碎。难道伦敦的黑暗深处,真的潜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它要把所有伦敦市民都变成自己的猎物,还有他的怀表……该死!都是那块该死的怀表,害他无法集中精神!“先生。”威尔逊的声音将菲勒蒙拉回了现实。他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这都是因为那块该死的怀表!“抱歉,我得先回去休息一下……还有,我要去找我的怀表。”“在那之前,我还有一样东西要交给您。”威尔逊递给菲勒蒙一个信封。“是杰基尔医生让我转交给您的,他邀请您共进晚餐。”“医生?”菲勒蒙接过信封,看到了寄信人的名字。“亨利·杰基尔医生”当天晚上,菲勒蒙来到了位于伦敦市中心的一家餐厅门前。“莱昂纳多餐厅。”这家餐厅地理位置优越,可以俯瞰伦敦市政厅。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50年前,这里还是英国上流社会避之不及的地方。当时,贵族们的社交场所都集中在泰晤士河畔,那六家以“河岸线”着称的餐厅,几乎垄断了整个上流社会的餐饮市场。然而,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泰晤士河变成了散发着恶臭的“臭水沟”,“河岸线”的餐厅纷纷倒闭或迁址,“莱昂纳多餐厅”则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精美的菜肴,一跃成为伦敦最顶级的餐厅。虽然这里号称提供全英国最正宗的法国菜,但食物本身却并非重点。大多数客人都会选择“厨师推荐”,只有那些想要炫耀自己法语水平的人,才会对着菜单指手画脚。而这家餐厅最受欢迎的“菜品”,永远都是人脉。那些对皇室忠心耿耿的贵族、在伦敦拥有工厂的企业家,以及那些想要攀附权贵的“闻香而来”的苍蝇,每天都会聚集在这里,上演着一出出尔虞我诈的戏码。菲勒蒙也曾是这里的常客,但自从四年前被贵族社会排挤后,就再也没有踏入过这里一步。────咚,咚。拐杖和木腿敲击地面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菲勒蒙感觉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他努力不去和任何人对视。大多数人只是随意地瞥了一眼,便不再感兴趣的。毕竟,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只会出现在报纸上的怪老头扯上关系。但也有一些目光充满了恶意,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一般。在这些目光中,菲勒蒙捕捉到了一丝善意。那是一个衣着考究的绅士,目光如鹰隼般锐利。他几乎不眨眼,偶尔眨一次,也会闭上眼睛一秒钟以上,仿佛在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菲勒蒙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他监视一般,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杰基尔医生?”“久仰大名。”:()克苏鲁:伦敦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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