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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如同残秋枝头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镖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于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你的‘价码’限于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男人青睐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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