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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晚高一的时候,夜朗已经高中毕业。母亲身体不适,不能再出去工作赚钱,夜朗就没有再读书。
或许早就淡化在记忆中的父亲当年说的话是对的
,他身上流着叶家的血——
无论是像野狗一样在巷中撕咬夺食,还是穿着人模狗样带着一百块入赌场换出一万块……如果叶家还在,他将越过头顶的哥哥和姐姐,成为当之无愧的接班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江城的下城三区,新诞生了无人不知的野狗皇帝。
到了陆晚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某个情人节夜朗接她下晚自习,收到了她塞过来的一颗超市里有卖的巧克力,大概十块钱三颗,那个时候已经算是天价。
「阿朗,我喜欢你。」
背着书包的少女说。
夜朗稍一愣怔,随后摇摇头说,「不行。」
第二天,夜朗沉默的身影还是出现在陆晚学校大门前,手中的廉价烟草星火点点。谁也没有再提前一晚黑暗巷子中,少女如同鬼迷心窍一般的表白。夜朗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陆晚,甚至没有给一点稍微温情的理由。但陆晚依旧是夜朗当时唯一亲近过的女生,是青梅竹马,这点无须质疑。
人们总讲究落叶归根。
夜朗的母亲病情逐年严重后,总是在某个充满了阳光的午后,依靠窗边,借着一点点照入的阳光,深情的凝望某个方向——
那是家乡的方向。
夜朗考虑再三,拿出了几乎够在江城换一套不错的房子的首付钱,买了一张船票,将母亲送回了其实早已风平浪静的c城,住进c城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最好的疗养院。
「阿朗,那么有钱,还不搬走啊,一直住在棚屋区,你老实讲,是不是舍不得晚晚啊哈哈哈哈哈哈?」
「是因为没钱。」
疗养院很贵啊,每个月三字开头的六位数。所以夜朗一直疯狂赚钱,然后依然很穷。
母亲来源于上个世纪,对于现代通讯工具的接受程度并没有那么高,但是每次为数不多发来信息,都表达了她对夜朗的担忧。
休假的时候,还会对着夜朗脸上的伤口落泪,不再像记忆中那样养尊处优细嫩的手,握着他的手说,阿朗,阿妈不治了。
当然不可以不治病。
所以在夜朗得到了一份能让他活在阳光下的工作机会时,他还是挺高兴的。
哪怕这份工作只是当江城苟家千金的保镖——这种完全不符合他当时在下城区地位的工作,他
还是欣然接受了。
毕竟苟聿很大手笔,工资真的开的不少,几乎能ver掉一大半疗养院的费用基础所需。
刚开始的时候,夜朗挺讨厌苟安的。
这个出门前光捣鼓自己的头发就要弄二十来分钟的千金大小姐,习惯性用鼻孔看人,皱着眉接受了保镖这个东西,对他从头到尾全部的评价就是,「长得还行,周雨彤应该会嫉妒得发疯。」
在她背过身去的一瞬间,错过了新上任的面瘫保镖先生,嘲讽掀起来的唇角。
上任的第一天,苟大小姐跟小姐妹们约了下午茶。
夜朗亲眼目睹了她用牛扒刀在肉上,仿佛没吃午饭似的随便划拉了两下,一脸厌倦地扔了刀,叫来了餐厅经理,面无表情地说,「牛肉太老或者牛扒刀太次,你选一个。」
看着疯狂鞠躬道歉的餐厅经理,夜朗心想,这个大小姐,屁事真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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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朗都没什么存在感地跟在苟安身边。
两人一天里大概有十二个小时捆绑在一起,偏偏说的话一般不超过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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