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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十四年,七月十四,宜嫁娶。
秦家嫁女,陆家娶妇。
十里红妆,从街头到街尾,那一抬抬稀世珍宝,绝世神丹的嫁妆,以及那百匹高级灵虎兽军队,跟随护送。
朵朵桃花,和那一包包喜袋子,似雨一般,漫天而下。
这一百年盛况的迎亲大礼,惹得百姓探头观看,羡慕不已。
到了夜间,依旧未退,热闹之声,更是传到了后院新房。
“啊!啊!啊!”
漫天绚丽的烟花,还在点燃的炮竹,将弥漫在空中的血腥味,以及那一声声凄厉的犹如厉鬼索命的痛喊,一一掩盖。
昏暗的新房,点燃的龙凤烛。
鲜血蔓延着的地板上,趴着一个头戴凤冠,身穿喜服的绝色新娘,只是她的脸,埋在了血泊中,鲜血进了她的眼。
她艰难的看着床上铺着的百子千孙缎棉被,撒着寓意早生贵子的红枣,花生,桂圆和莲子。
而后艰难侧头,看着坐在椅子上,穿着新郎服,胸前还戴着大红花的俊美男子。
他面前放着一个装了药水的铜盆,他正在温柔细心的清洗着,从新娘子背上扒下来,白如雪的人皮,似在洗一件绝世珍宝。
他身侧坐着一个穿着粉色的,温柔如水的妙美人,垂着头,在穿针引线。
他没有抬头,声音温柔如水:“君儿别怕,背的皮已剥下,很快就剥你的脸皮,再一会儿,挖你的心,不疼的,你很快就解脱了。”
“陆晨曦,为什么?”
奄奄一息的她,声音弱不可闻,更听不出她是何语气。
为什么半个时辰前还对她情深的良人,竟背叛她的感情,要对她剥皮,挖心?
“剥皮是因为雪儿喜欢你的皮,适合做灯罩,做团扇,挖心是因为你的心里有我,雪儿吃醋了,那就挖了你的心喂狗。”
陆晨曦把清洗干净的人皮,拿好,完美无瑕,连一点皱褶都没有。
“一切,皆因我心悦的是雪儿,而不是你。”
他说着,便扬起脸温柔笑着:“对了,五年前,你爹娘和幼弟的死,都是我做的,嫁给仇人,你还有脸去见至亲吗?”
“陆晨曦!夏听雪!”
剥皮,挖心,杀她至亲,只因为夏听雪喜欢!
何等简单的回答,还有这等血海深仇!
终于击溃了秦则君脆弱的心脏,所有坚强化为了滔天恨意。
夏听雪抬头,浅笑盈盈,温柔如水:“曦哥哥,你去前院应酬宾客,免得惹人怀疑,剩下的我来做,雪儿不想你手染太多她的血,会脏了你的手,而且我会吃醋。”
陆晨曦将人皮给她,然后宠溺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小醋桶,一会剥皮小心些,别伤了手,我会心疼。”
夏听雪温柔乖巧的点头,等陆晨曦离开后,昏暗而温馨的新房,只剩她们两人。
她一手拿着穿好的针线,一手拿着完美无瑕的人皮,纯真无暇的问她:“表妹,你说这人皮,我是绣成灯罩送给远哥哥,还是做成宣纸,让他作画呢?”
秦则君的双眸,渐渐沁出了血,满是怨恨的盯着夏听雪看,恨不得吃她肉,啃她骨。
“今日的我,便是来日的你,我秦则君生生世世,与你不共戴天,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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