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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他说着侧过脸。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婆母于是用碗装了半碗白开水给她,“喝玻汤。”城里白开水就叫玻汤,因为白开水像玻璃一样透明无色,但家里没玻璃杯,只有一毛钱的粗瓷碗,导致凉水浑浊了不少。林秀看见那位时髦女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小小抿了一口开水后辞别了。等这人走后,林秀随口问丈夫,“她是谁啊?”张仲清,“我说了啊,我同事。”林秀看着张仲清若无其事的侧脸,她其实不记得这个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关系,但她现在真的不关注这个问题,反而暗暗觉得松气。张仲清夹了颗花生米扔嘴里,挑眉朝她吊儿郎当笑,“老婆,你吃醋啊?”林秀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张季同上道地打圆场,“嫂嫂,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我们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但我们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他女朋友坐在他身边,非常配合地附和他,就像自己不是那个撬人墙角的小三一样。林秀和这对奇葩未婚夫妇没话说,一边给夹菜一边对张仲清笑吟吟说,“我当然信你。”张仲清吃饭跟暴风吸入似的,还开了瓶啤酒和弟弟干杯,闻言侧了侧头问,“真的啊。”林秀温温柔柔说,“当然,你是我老公,是我男人,我不信信谁?我不心疼你谁心疼你?”她说完不仅自己打了个寒战,就连张妍妍也忍不住转头看她,一副很想说话又无从下口的样子。但很明显,白莲花大法是古往今来制服男人无往不利的绝招,张仲清听得挺受用的,有点心虚夸奖林秀说,“还是我老婆好。”因为张仲清难得回家,这次他因为单位上的事情耽搁了将近半年,一家人都很为他的回来高兴了一番,小叔子更是拿出了珍藏了两三年还没过期的老白干庆祝。酒过三巡已是下午,家里两个大男人喝醉酒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林秀怕酒气太浓影响到小孩子发育,借口有事把张妍妍带出家门。张妍妍没和爸爸说过两句话还挺失落的,牵着林秀的手踢路边石头,闷闷不乐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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