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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做不到,他舍不得。
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斯钦巴日愿意用一切,乃至于他的性命来弥补沈怜枝……除了放他走。
不论怜枝恨他还是爱他,总之他的阏氏,要生生世世留在他身边。
斯钦巴日试探地向前伸了伸手,想去捉怜枝的手指——怜枝没有动,指尖相触的那一刻,斯钦巴日浑身上下的血都热起来了,他激动道,“怜枝……怜枝……为什么要走?”
“其实你并不在乎你的父皇啊……一个死人,有什么可看的?看千千万万眼也活不过来了,天冷了,草原到大周路途遥远,你手上的冻疮还没好全……别去了。”
“别去了……”他捏着怜枝的指尖急促道。
于是怜枝明白了——明白了就好像他能看透斯钦巴日一样,斯钦巴日也能看清他不安分的内心,看清自己对他的厌恶。
可纵使如此,这个桀骜不驯的少年竟还能如此低声下气地跪在他的榻侧,求他别离开……怜枝抽回自己的指尖,眼珠不动地看着斯钦巴日骤然变白的脸,不安地上下滑动的喉结,他忽然觉得斯钦巴日也很可怜。
“斯钦巴日。”怜枝平静地开口了,“你简直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像斯钦巴日这样眼高于顶的人,若有人敢对他这样说,斯钦巴日定会让那人来不及说完这句话便人头落地——可说这话的人是沈怜枝,所以斯钦巴日连反驳也不能。
“你能看着我一辈子吗?”怜枝问他。
斯钦巴日没有接他的话,反问道:“为什么就不肯留下来?”
怜枝轻笑一声:“是你亲手将我逼走的。”
这几个字比云还轻柔,可之于斯钦巴日却重若千钧。
可还不等他咂摸出这话中的深意,却见怜枝忽然推开他,抓着不远处的药碗往床沿处砸,而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捏着那碎瓷片往自己手腕处割去———!
昏君(上)
怜枝来草原和亲后,自戕过两回。
第一回他提着剑架在自己的脖颈前,却半分红痕也没留下,那时候他只是装腔作势,根本没胆量去死……
第二回,便是此刻——势如破竹,瓷片在空中划过一到白光,直直朝那手腕划来,边沿方触及手腕皮肉时便见大滴殷红鲜血溢出,可紧接着,便有一股力道制衡住沈怜枝往后划的手。
血,一股股的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滴落在怜枝光滑平整的手腕上,又顺着皮肉滑落在兽皮毯上。
好多血啊,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鲜红,可怜枝并不觉得痛……毕竟那也不是他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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