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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忧习惯性地拽住他的袖子,含笑地看他,“我只是希望夫君别那么累,想做好你的妻子,没想到却让夫君更担心难受了。”
这次轮到太子殿下的头顶在炸烟花了,还是爱心形的,甜得他什么原则都没有了。
黎忧拿过他掌心托着的河灯。
方才就算太子爷暴怒杀人,也没忘了拿好给她买的河灯。
黎忧抿唇轻笑,越与这位大反派相处,越会发现他与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
他是个残酷的上位者没错,但他对自己的妻子是真的不赖。
至少身为丈夫的责任,他一直都做得非常好。
虽是做人的基本,也不值得多夸赞什么,但在这个皇权时代,男子为尊,他的好就显得非常难得了。
而今黎忧也没法再将他当成小说里的一个纸片人对待了。
“夫君,有带纸笔吗?”
黎忧拉着他的手到河边。
她话还没落,一个暗卫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将纸笔奉到太子妃面前,眨眼人影就消失了,那行动力、那自觉劲,真不愧是东宫优秀员工。
黎忧再次感慨太子殿下调教人的能力,拿起纸笔,“夫君要写吗?”
楚君羡:“你先。”
黎忧也不跟他客气,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着。
她在现代的时候,不知为何,极为喜欢写毛笔字,隐约总有一种使命感和紧迫感,像是忘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一样。
只可惜条件限制,黎忧也只能在学校开设的书法课堂上写一写。
当时,她的老师就曾赞赏她在毛笔字上有天赋,第一次拿就知道怎么落笔,写的楷书也很是漂亮。
后来,学业繁重,她还得在课外打工,存钱读大学,就再也没碰过毛笔了。
直到上了大学,前面三年的辅修课她都是尽量去抢书法课的。
渐渐的,她的毛笔字也练得像个样了。
当然,完全不能跟楚君羡相提并论。
她看过他的字,笔走游龙,铁画银钩,刚劲有力,字里行间皆是浑然天成的锐利气势。
跟他一对比,黎忧觉得自己的字就变成毛毛虫了。
不过,她很看得开,何必以他人长处比自己的短处?
再说,大反派写了多少年毛笔字,她才练多久?
如今她无需再忧愁时间不够,也不用再为钱财操心,有的是时间练字。
“愿我夫君长命百岁,愿我天天能躺平摸鱼。”
楚君羡看着上面熟悉犹带着一丝稚嫩的笔迹,映在眸中的光晃了晃。
她一直都没有变,与他日夜想象的模样完全一样。
纯粹亦如当年,不似他……
楚君羡眼底深处隐忍着情愫和温柔,声线微哑,“摸鱼?”
黎忧:“就偷懒呀。”
楚君羡:“……”
她就不能出息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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