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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倒汤的时候从陶罐边缘倾洒了好多,又烫手,非常不方便,百迩想着要用木头做一个大勺子才行,也要做几个小汤匙,喝汤才方便。

终于分到心心念念的汤和肉,所有人眼睛一亮食指大动,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指,对准竹碗里面的肉就要用手指抓!

这是他们吃食物的标准姿势了!

吃食物,直接用手抓!

可是这一次,却被人阻止了,只听得百迩严肃的说道,“不行用手!”

“啊?”不用手,用什么?

“难道还能用脚?”

“用脚?用脚怎么吃啊……”大家面面相觑,满脸为难。

百迩听到他们的话,哭笑不得,这些人脑洞也太大了!

见到乌姝伸出小脚丫跃跃欲试,百迩连忙说道,“不是用脚,是这样,用手里面的两根小棍子,把肉夹起来放进嘴里。咳咳,我一直觉得,用手会把手指头烫到,而且又脏,用棍子吃,能保护好手指头。”

“我不怕。”曼达嘟囔。

眼看大家都不愿意用筷子,百迩干脆耍赖,“我不管,吃我做的东西,就要用我的方法,就要用棍子吃!对了,这叫筷子。”

“哦……”大家有些不情愿,不过这确实是百迩的食物,百迩让他们吃就已经很好了。

所以……

大家小心翼翼的捏着手里面的两根小棍子,笨拙极了。

百迩把自己握筷子的手摆在他们面前,让他们照着自己的姿势握筷子,就像教小孩子一样。

于是一群蛮荒人,笨拙的学着握筷子,手指僵硬的摆来摆去,连身体都绷紧了,如临大敌,好像这比凶兽还让他们紧张!

可不是嘛,学不会就不能吃肉了呀!

还是女人们的手指头比较灵活,最终她们先学会握筷子,试探着伸进竹碗里面,磕磕碰碰,最后夹起一块肉。

肉从竹碗里面被夹出,两根小棍子夹着,晃晃悠悠一路惊险无比,偏偏越紧张,手就越抖!手一抖,她们的心就猛的一跳!

好在她们的运气很好!肉没掉!

等到将肉放进嘴里,女人们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感觉比干一天活还累,不过却又很高兴,她们做到了!

而且之后嘴里面的肉爆发出来的美妙滋味,让她们惊讶的叫出声,觉得一切都值了!

“真好吃!”

嘴里面的肉还没有吃下去,女人们也迫不及待的伸筷子进竹碗里面,再次夹起一块肉,大口吞咽起来!

勇士们只需要看着她们的反应就知道百迩做的肉有多好吃了,不由得着急起来,也想要试一试这肉是什么滋味。

这么一着急,手指笨拙的勇士们竟然也学会了抓筷子!

等到吃到肉的那瞬间,没人能抗拒得了这些放在水里面煮熟的肉。大家惊讶的发现,同样是肉,百迩做的肉,比他们的烤肉好吃多了。一点都没有烟的味道,只有肉鲜美本身的味道,还有甘甜的草叶的味道,加上盐,简直是美味无比!

“呜呜呜……”曼达拿着两根小棍子,急得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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