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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书砚醒来的时候,只感觉到喉咙传来一阵肿烫,她睁开眼睛看见的首先是一只朴实无华的吊灯,或者说是一只上面不知道有多少小飞虫尸体的瓦斯灯泡。“咳咳——”盛书砚从床上坐起来,眼中带着震惊和错愕看着眼前的一切。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车祸前的最后一幕,强烈的撞击让她视线里一片模糊,滔天的大火让空气都变得灼热,随后她失去了意识。如今睁开眼睛,她看见墙壁是灰白色的,刷墙工艺不怎么好,到处都有掉墙皮的现象。房间很小,就只有一张床,和一套看起来老旧得不行的桌椅。在桌上,放着一个翠绿色的暖水壶,和一个搪瓷杯子。就算是她最小最便宜的公寓的保姆间,也没这么破旧的房间,也没这么“复古”的家居装饰。盛书砚脑子里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她掐了一把自己,痛呼出声,确认不是梦境。这里不是医院,她浑身上下似乎也好好的,除了嗓子有些发痛,那场车祸像是完全没有发生过。一转头,盛书砚看见了墙壁上挂着的红绿相间的日历,还是那种过一天,撕一篇的最老旧的日历。19750510上面的日期,像是一道光阴的箭羽,在映入盛书砚的眼睛的刹那,众多讯息也一并塞了进来。盛书砚捂住脑袋,感到头痛闭上了眼睛。当再次睁开眼睛时,最初她眼睛里的迷茫已经消散了不少。盛书砚怎么都没有想到穿书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穿到了七零年代。这是一本大男主的年代文,感情戏很少,主要以男主的视角来描写建国后三十来年间的重要战役,以及侧面体现国内的经济变化。至于男主的感情戏,作者差不多就两笔带过。巧的是,她穿成的这位,就是男主的老婆,不意外的话,应该可以跟着男主一起飞黄腾达,走上人生巅峰。不太巧的是,男主老婆领便当挺早的,“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原身也叫盛书砚,早早嫁了人。但原主跟其丈夫感情并不怎么好,或者说是原主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现在的丈夫,眼下她就是在去找自己从前未婚夫的路上,长途跋涉,一个人住在小旅馆里,发了高烧,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死得挺潦草。盛书砚理清了现在的情况,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原主跟自己的丈夫关系本来就不怎么好,这一死,也就算了,毕竟死者为大,她从家里出来干什么都有男主遮掩一二。但是现在不巧的是,她来了,没死成。原主出来见未婚夫这么一趟,是奔着私奔的结果去的。说好听一点,那就叫为了自由为了爱,但是说现实一点,这他妈不就是破坏军婚?没有离婚就出轨,还想要跟人私奔什么的,简直就是在人伦和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这事儿还能善了吗?盛书砚一手捂住了自己的额头。她穿过来代替了原主,正准备去跟旧情人私奔,送给男主一片青青草原,盛书砚表示上辈子自己手里就没拿过这么烂的牌。掐着眉心,听着窗户外面传来的过早的知了声,盛书砚从床上站了起来。嗓子还是痛得难受,不管什么病,先哐哐灌下两大杯白开水肯定是没错的。盛书砚抱着还有些余热的搪瓷杯,敛眉沉思。按照剧情发展,原主这一次出来时因为曾经未婚夫跟自己“妹妹”订婚,她准备去订婚现场,跟曾经的未婚夫私奔。盛书砚的手指敲击着杯子外壁,原主母亲去世得早,父亲在南城一家国营化肥厂任职,家境不错。不过她还有一位继母,继母嫁给她父亲时,还带着一个女儿。原主从小就被娇宠惯了,有些像是高傲的白天鹅,很是不:()大院娇气包拿捏冷感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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