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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瑶不打搅他,随意翻开桌案旁搁的书册,上头密密麻麻写着注解,沈瑶读得不是很懂,却辨认得出他的字迹格外好看,极其秀劲挺拔,
“侯爷的字写得真好。”好到她特别想要一幅回去裱起。
谢钦喝了一口汤随意答道,
“几个字而已,练一练也就成了。”
沈瑶俏着眼反驳,“哪有这么容易?我自七岁习字,至今只称得上工整,与你是天壤之别,”
“对了谢大人,你能否寻一幅不要的废稿给我,我回去临摹。”沈瑶想要他的字又不敢,便转了个弯儿。
谢钦将汤喝完搁在案上,静静看了她一会儿,
“我并无不要的字帖,你若喜欢,我可以给你写,你喜欢什么?楷书还是行书?”
她都想要,权衡片刻,
“我想要楷书。”
“有喜欢的文章或诗词吗?”
沈瑶支支吾吾站了起来,挪到他书案附近,往上头堆着各式各样的书籍瞟了一眼。
“你随便写。”
谢钦唤来侍从将食盒收下去,起身回到书案,从身后架子处寻来一干净的宣纸摊开,
沈瑶见他打算下笔,立即挽起袖子帮着他研磨。
一截骨细丰盈的手腕露在外面,雪白如脂,看模样十分熟练,谢钦从笔架上挑好一支狼毫,淡声问,
“你常研墨?”
“可不是。”沈瑶难得表现,笑起来脸颊红彤彤的,“我家隔壁的刘婶婶有两个儿子,老大在家里干农活,老二读书,我以前常跟着刘二哥认字,回京之前,他考进了县学,想必再过两年,便可入州学了。”
言语间有几分骄傲。
谢钦闻言目若幽潭,悬腕不语,顿了片刻,开始落笔。
谢钦写了一篇《桃花源记》。
沈瑶探头瞄了一眼,字字清隽挺拔,规整严谨,如同他这个人,细瞧一笔一捺十分有章法,同样一个字,风骨有所不同,说不出的好看。
沈瑶崇拜字写得好看的人,情不自禁道,“我回去裱起来”
少女清甜的香气袭来,随着她一呼一吸,若有若无。
谢钦将笔搁在笔洗,“不是说要临摹吗?”
沈瑶弯腰将字帖捧好,讪讪一笑,“对对,回去临摹”
她才不临摹呢,舍不得折腾这么好的一幅字,想起方才注解上的行书,仿佛是一笔下来流畅潇洒,与楷书风格又是完全不同,沈瑶心里有些发痒,
“要不回头您再写一幅给我,这幅实在太好,我要收藏。”这大约是沈瑶第一回在谢钦面前提自以为过分的要求。
小姑娘面颊红扑扑的,杏眼乌润活泼,想是不擅长掩饰情绪,有些心虚。
谢钦看着她,深邃的眼底垂落一抹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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