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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月一醒过来,便没了母亲。
“哎呀,真是晦气,看看这玉软花柔的脸庞,脖子上这么深一道红色的勒痕,要是留了疤,你的身价可要大跌的。”
张掌事伸手捏住温明月的下巴,他一脸担忧道。
张云荣是芙蓉楼的掌事,他只是担心温明月这位姝色美人的脖子是否会留疤,影响她接客的身价,却丝毫不在意苏氏的死去。
苏氏一个半老徐娘,便是待在芙蓉楼,也只能当个厨房里烧火的灶下婢,可苏氏本是金贵的镇远侯府夫人,让她当灶下婢,芙蓉楼不知还要多出多少事端,所以,还是早些死了得好。
“这么深的伤疤,你母亲可真舍得下死手啊。”
“你母亲死就死了,我会让人给她下葬,你可不要存了寻死的心思,否则我将你母亲的尸骨从坟里挖出来,吊在芙蓉楼的后门,曝尸三日,晓得了么?”
张掌事也不过二十六岁的年纪,他的皮相生得很昳丽,一双狐狸眼的眼尾微微上挑,年纪轻轻的便是芙蓉楼的掌事,讲起话来的气场也十分地具有上位者的气息。
张云荣身为一楼的掌事,不仅精通管弦丝竹各类乐器,圣人都夸奖过他琴艺了得,更重要的是,他御人有道,芙蓉楼的上下都很听他的话。
“我不会寻死的。”
温明月也不过十六岁的年纪,她的声音处在变声期,介乎童稚小儿同豆蔻少女之间,却依旧是莺啼一般咿呀动听,一双翦水瞳,眸光含水,眼尾潋滟,看起来却无比的坚定。
“你倒是识趣。”
张掌事伸手揉了揉温明月的脑袋,又拿出一个红色的药膏盒递给她,道:“这是玉露生肌膏,抹在伤口上好得很快的。”
“这半个月就跟着教坊司的教习嬷嬷们学习一下该怎么伺候人,半个月后,你脖子上的伤痕就会完好无虞了,到时候你可要正式接客了。”
“温明月,你要记住,你再也不是镇远侯府的高高在上的嫡女了,而是芙蓉楼内的一个低贱娼.妓罢了。”
张掌事见温明月十分乖顺地接过了玉露生肌膏,又乖觉地涂抹了些药膏在脖子上的红痕上,对于她的乖顺,他觉得很满意,便又提点了她几句,毕竟现在对她严厉一点儿,让她晓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总比将来她吃苦头要好。
“只要嫖客肯出钱,要你弹琴卖唱你就得弹琴卖唱,要你床上侍奉你就得床上侍奉,你要是摆出扭捏的姿态,芙蓉楼的惩罚妓子的手段,我不介意让你一一试一试,你晓得了么?”
“我晓得了,张掌事。”
温明月温顺地点了点头,一双翦水瞳湿漉漉的,好似一双小鹿的明动双眸。
半个月后。
温明月的脖子上的伤疤好全了,哪怕是细看,也看不出有半点伤痕的痕迹,她恢复成了乌发雪肤,玉软花柔的模样,今夜,是她第一回接客。
温明月觉得自己有些紧张,哪怕是做了半个月的心理准备,可事到临头,她还是觉得屈辱,觉得憎恨。
她憎恨自己的爹爹温明寒,好好的镇远侯不当,偏偏要跟着三皇子谋逆,她憎恨自己的母亲苏氏,决绝的悬梁自尽,留下她一个孤女面对无边的黑暗。
她感到最憎恨的,是她自己。
她不是没想过悬梁自尽,可她不敢。
不是害怕张掌事会将她的母亲苏氏的尸骨挖出来曝尸,她更怕的,是自己没了性命。
她才十六岁,还未曾好好活过一场,哪怕成了教坊司的官妓,低贱无比,她也觉得,总比死了得好。
母亲临死前说得对,她温明月,就是个没骨头的。
“温明月,今日来的可是大人物,是圣人的心腹,锦衣卫指挥使靳星洲,你可要好好伺候他啊,要是能够讨了他的欢心,将来你说不定能脱了贱籍,当他的良妾呢。”
张掌事随意地提点道,用的是半开玩笑的语气,毕竟他听闻靳星洲是个不近女色的男子,今日同别人一起来教坊司,定是有要事要商谈。
况且温家犯的可是谋逆的罪名,哪个臣子敢帮温明月脱奴籍呢?这不是摆明了同圣人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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