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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有些疑惑,她为什么说这话??
“庆幸他是个好人,身上还有些功德,不然早就被这浓重的阴气给侵蚀了,现在嘛,还有救。”
以灵覆指,在他的身上画上了驱阴符,聚阳符,随着最后一笔画上之后,万华整个人就昏了过去,眼皮子都闭上了。
还好身上定身符还在,不至于摔倒在地,不然这把老骨头可就惨了。
“好了,给他抬下去好好睡一觉就好,最近多晒点太阳,多出去走走。”
解决好了老头,就轮到这个白梅了。
“你是自己去地府,还是我送你过去?”
提到往生,很显然他抗拒得很,脑袋摇得跟什么一样,“不,不,求您了大人,我不要去地府,我还在等人,我们约好了的,一起去往生的,没等到他我是不会去的!”
‘你死在哪一年?’
白梅老实的答道,“明国12年。”
景郅都皱眉了,“现在是安国,明国十二年距今的话都有两百多年了,你确定你等的人还没死?”
‘什么?怎么可能过了这么久了?怎么可能!’他不敢置信,捏紧了手中的帕子,虚浮的身影倒在了地上,‘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他说过的要与我一同赴来世的,他说过的!’
他燃烧着自己的魂力,两行血泪自他眼眶落下。
明国建立初年,国家四分五裂,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连肚子都填不满,卖儿卖女多得数不清。
白梅就是这个时候被买进了满香园的李家班子,那个时候他还叫二狗。
从小一群孩子一起练功,一起挨打,但他悟性高,又肯吃苦,加之模样也不差,没几年就开始挑大梁,一天几场的唱,最初他被一个富商看中了,花钱捧着他唱,在他的身上花了大笔的银子,很快他就声名四起,成了当时城里头红遍半边天的名角儿。
只要是他白梅唱的场,几乎场场爆满,座无虚席,多的是人捧着金银细软至他面前,只为听他一声儿。
那时候的白梅风光无限,身边各色好友环绕,风光得意。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随着胶片电影的冲击,各路影视明星的冒头,满香园的客人被分走了大半。
人人都去追求那新潮的玩意了,白梅的过气来得措不及防。
或许可以说整个戏园子都快过气了。
每场来听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从前的那些朋友也都消失不见。
唯独只有一人。
杜府的大少爷杜明鸿,他每场都会来听曲,每每都给他捧场,也常常送些有趣的玩意开解他的苦闷。
时间长了,两人一来二去的也就慢慢的熟悉起来,从拥有相同兴趣爱好的知己好友,慢慢的互生了情愫,顾不得世俗伦理,他们就这么相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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