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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为何要祭祀?因为要祈求上苍,怜我生民之多艰,许我来年之天时,允我风调雨顺,允我五谷丰登。

可就算是在五谷丰登的风调雨顺之年,在最好的良田,亩产也只有三百斤而已。

刘彻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如今宣室殿上,他不参政可他听政,他是皇帝可他眼望黎民苍生。

他比所有人都更懂得“亩产千斤”这四个字的重量,有了这四个字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他狂妄到不可思议的野心忽然就有了坚实的立足点。

这是比皇位还要沉重的四个字,而神女就这样漫不经心地把这份重量递到了他手里。

刘彻猛然抬眼看向神女,目光灼灼。

他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明明“亩产千斤”听起来像个神迹,可他丝毫没有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因为这句话从神女口中说出。

从高皇帝降世、到解“岁将大旱”,他数次见证神女带来神迹,现如今神女在他心中已经是神迹的代名词。

神女所到之处必有神迹相随,这是真理,是法则,是不需要也不能够质疑的至高大道。

刘彻在神女面前畏惧地低下了头,此时他还很年轻,他克制不住自己的激动,所以他问出的是一句堪称幼稚的话。

他问神女,“为什么给我红薯?”

他生涩地重复这两个字,“——是因为在您眼中,我像红薯一样珍贵吗?”

神女默默地看着他,眼睛漆黑,而且深冷,就像一口看不穿的井。

刘彻看不穿那井中有什么东西,但即便是能把他拖入幽冥的鬼魂,此时也不能使他感到畏惧了。

他觉得浑身的血都在发热,心脏好像也烧成一团火了。

神女开口,说,“供奉我吧,人皇,为我唱歌,为我跳舞,祭祀,悦神。”

她语气那么平静,好像随手丢出来的是瓦砾沙土一般寻常可见的东西,也好像刘彻天生就应该知道如何唱歌、如何跳舞、如何祭祀、又如何悦神。

刘彻愣了一下,他穿着【大红薯套装】,手上捧着两个带泥的红薯,表情茫然地看着林久,看起来像个站在农家乐门口发传单的玩偶。

从来没人说过让他跳舞,这种宴席间用来助兴的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卑贱的意味,他贵为天子怎能做此事?

可是——

刘彻回想着昔日宴席间的歌舞,试探着动起了手脚。

他接受了神女的赐予,当然要准备祭祀和悦神的礼物。如果神女想看他跳舞,那是降下神迹的神女。

倘若有人敢说这是耻辱,则刘彻立刻会把这人砍成两段。

这是他的荣耀,他此生绝不会再有的巨大荣耀。

起先他舞动的姿态还很生疏,但他全神贯注地想要做好这件事,手和脚的动作很快就轻快且连贯了起来。

他其实并不会跳舞,但他很聪明,他剑术很好,所以他用舞剑的方式跳舞。

这一年他十九岁,是能射鹿搏熊的矫健少年,手脚纤长有力量,有浑然天成的英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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