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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去灵凤(第1页)

齐云潇刚才打入的光纹是血神印,这是一种极为神秘高深的道印,具有多种神奇的作用,其中之一就是能将遇到的物质分解归元,更能将血肉粮食等有机物转化凝炼成真力,从而供人修炼使用,可谓妙用无穷。

凝结血神印消耗的可不只是真力,还有灵魂之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它具备多种神奇的能力。

刚才放了半碗血,又凝结了三十六组血神印,消耗了他大量的真力和灵魂之力,让他非常的虚弱。

好在第一小步已经成功了,这半碗血就是最原始的血神珠,以后只要以此为基础,不停的炼制进阶,最终就能成为真正的血神珠。

看了一眼碗中血,齐云潇往后一倒闭上眼睛休息。

天色已黑,齐云潇呼呼酣睡,可碗里的血液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它的颜色变得越来越鲜红透亮,而且散发出微弱的红光,在漆黑的山洞里显得很是好看诱人。

它的形状也在一点点地聚拢,血液的边缘逐渐变得圆润,原本散开的血液逐渐凝聚,并慢慢向着圆形转化。

东方露白,红日升起,齐云潇从沉睡中醒来,摇了摇昏沉的脑袋,动了动还有些虚弱的身体,摇头苦笑。

别人是越修炼越厉害,自己却是越修炼越虚弱,这血神功,真是让人无语了。

这次修炼的消耗太大了,身体也非常的虚弱,他决定下山好好地休息一段时间,顺便把一些事情办一下。

他起身扭头看向不远处的瓷碗,顿时一愣,瓷碗中出现一颗黄豆大的鲜红血珠,通体鲜红透亮红光莹莹,散发出一股浓郁的真力波动,犹如活物一般在微微晃动。

他急忙走过去瞪大眼睛仔细观看,这颗血珠的体积比原先的半碗血要小了很多倍,不过本质却是凝炼了许多,不但真力充沛,而且灵性十足,远非原来的血液可比。

更为奇特的是,这颗血珠跟自己有种奇妙的心神感应,而且非常的清晰,似乎只要自己心念一动,它就能立刻做出相应的反应。

“嘿嘿!看来是血神印起作用了,这个血珠可不是普通的血了,应该是真血了吧!”

齐云潇的脸上露出喜色,血神印可以将万物分解归元,更能将血肉凝炼转化为真力,血珠里面的真力应该就是血神印凝炼转化血液形成的。

他伸出手掌,心念一动,瓷碗中的血神珠徐徐飞起落在他的掌心,然后融入手掌进入了体内,这东西需要用自己的血肉慢慢滋养。

“走了!”齐云潇洒然一笑,拿起一袋吃的走向山下,一路心满意足。

加入灵凤都好几个月了,一直也没去过,现在终于抽出时间来了,他决定过去看看。

打了一个电话给玉青鸾,齐云潇出发。

玉都在印山城的西北方,算是一座大型城市,经济较为发达。

这里本是平原地区,可偏偏在玉都的不远处有一座山,山不大,方圆百里,名为灵凤山。

夕阳西下,金红色的余晖照在群山之间,呈现出大自然的祥和安宁。

一辆军车停在山脚下的灵凤宾馆前,车门打开,齐云潇从里面跳了下来。

“辛苦你们了,回去吧!”他朝车上挥手,军车调头离开。

走入宾馆亮出身份,立刻就有专人安排,第二天早晨,宾馆派出一辆专车将他送入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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