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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子甜沫?谁起的这名儿?!
本以为是口解馋小甜水,谁知,入口竟是一股胡椒八角的辛料味儿,仔细抿抿,还有葱姜的冲味儿。
“怎么是咸的哦。”碍于面子,朱时宜没直言不适,只微微皱了皱眉。
“我就猜你会这么问,”林昶任哈哈笑,见惯不怪,“这个东西虽然叫甜沫,但是是咸的,比较类似于一碗很稀的咸粥。”
“以前卖家做好这个,会讲一句‘再添么儿’,大概就是要不要再添点什么料,久而久之就叫它甜沫了,我们这的省城人喜欢这么喝。”
“还挺有意思的。”朱时宜又舀了一口尝了尝。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好像味道又没那么奇怪了。
一碗甜沫,热气四溢,细细一品,好像还有些菠菜小米的甘甜。
朱时宜感觉到了它客观上的味道,但主观感受上,她其实不是很喝得惯那股香料味。
“感觉很有特色,”朱时宜还是把碗里的那一汤勺喝完了,“喜欢的人应该会很喜欢,很有城市烟火气。我还是第一次尝到这么有特色的味道。”
“是不是喝不惯?也很正常,尝一尝,感受一下也不错了,”林昶任摆摆手,满不在乎地开口,“确实,不少人喝不惯甜沫的味道,我小时候其实也不爱喝。但现在,反而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越是长大,越是怀念那股家乡的味道,平淡、普通,却又温馨。
朱时宜感同身受。
在异乡,学校食堂,她就是黄鼠狼。
黄焖鸡、瓦香鸡、鸡排饭、鸡公煲......
吃着这冻鸡,她无比想念,妈妈烧的菜。
甚至连过年吃到呕的白切鸡,都觉得香。
“是有点不习惯,不过也不难喝,很新奇。”朱时宜歪歪脑袋。
吃到不习惯的口味,她竟然,没有觉得踩雷。
又夹了口别的食物。
“人嘛,只活一次,当然要尝一尝新东西。这点,我和老潘都很像,”林昶任用肩撞了撞潘岳,“感受不同的体验,吃各种稀奇古怪的食物,才不枉走到这座城市。”
潘岳淡淡勾了勾唇,没否认,手中的筷子没停过,更验证了林昶任的话。
“小时候喜欢吃泡面、炸鸡、爆炸甜的冰淇淋,什么东西都觉得很香,”林昶任边吃边感慨,“长大后去吃那些东西,却会觉得索然无味。”
“是这样。”朱时宜轻点脑袋,她也明白。
潘岳没说什么,他尝了口甜沫。
说实话,他也并不习惯这个味道,但心底,却没有一丝负面的情绪。
“人的味蕾,随着年纪的增长,数量会慢慢减少,功能也会随之萎缩。”潘岳又喝了一口甜沫。
胡椒味儿在口腔中漫溢,他放下勺子,咽下嘴里那口甜沫。
小餐馆人声嘈杂,偶尔,还有两道异乡方言的吆喝。
餐桌边却坐着,一个交心的兄弟。
还有......一个朝气的姑娘。
面前,虽是桌陌生的食物,却掺杂了无数段民族历史,热气腾腾,正是人间烟火。
许是兄弟激发思想,又或元气让人蓬勃,也或许,单纯只是,胃被填满,肚子热乎,话也就来了:
“年轻时的口腹之欲强烈,老了反而会没什么食欲,也就失去了一种体验生活的感知。”
“所以,趁着身体还没老去,心里还有对食物的渴望,就该去感受更多不一样的味道,不然——”
“真是枉来一遭。”
朱时宜愣了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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