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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长瞪眼后去找弓弦和长箭。冒顿将弦在怀里捂暖,然后迅速装好弓弦。一声暴喝,他双臂用力拉满弓。连拉三下,不见丝毫疲态,反倒激动不已,脸庞泛红。周围的人欢呼助威,似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困境,拼命为他加油打气。拿着强弓,冒顿一瘸一拐地朝那个人走去。“这弓叫‘落日’,是赵国名匠打造的八石强弓。”冒顿说话时,带着一丝复杂的语气。“你是赵国遗民?或者有赵人的血统?”那人盯着他问。冒顿笑了笑,没有回答,只反问:“不知道你的弓在哪里?如果没有趁手的武器,借我无妨。”“哈。”“不用。”“我的‘弓’在那儿。”那人指了指炮车,对冒顿更加好奇。不管他是秦国人还是赵国人,毕竟是华夏子孙。让他去做苦力有点太可惜。冒顿疑惑地看着炮车,难以理解这东西居然被称为弓。然而,凭借着超凡的射术,他有信心胜过任何对手。“咱们限时半刻钟。”“谁射落的鸟多,算谁赢。”“怎么样?”那个人侧目看向冒顿说。冒顿微微点头,嘱咐道:“你不可以反悔。”“怕反悔的应该是你。”那个人讽刺道。冒顿冷哼一声,带着弓走到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土丘上。嬴枫摇头,命令下属搬来一只漏水计时器,原理像沙漏一样,不过里面用水代替沙子。天寒地冻,保管士兵一直揣在怀里防止结冰。幸运的是比试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不至于被冻住。准备好刻度,扶苏大力挥手喊道:“开始!”冒顿早已蓄势待发,瞬间搭箭射击。利箭破空,鹧鸪应声而落摔进雪地。匈奴人一片狂欢,似是赢得大胜。紧接着,几声连续破空响,“咻——”“咻——”冒顿再三箭全部击中,四周鸟雀纷纷飞逃。冒顿继续连五射四中,周围的飞禽已经所剩无几,面露失望。这时他才有心思看那边的动静。“陈少府,你还不出手,一刻钟马上过去了。”那人不急也不赶,仍然和老岳父聊天刹那间,鸽子群仿佛撞上了无形的高墙,纷乱如骤雨般纷纷坠落。和同伴们早就有所防备,搀扶着景阳的手臂;而其他人却毫无准备,惊恐万分。匈奴战士听到那熟悉的巨响,瞬间陷入了疯狂,有的尖叫、有的号啕。有人蜷缩在地上,双手抱头颤抖不已;有的人像无畏的战士一样直冲向秦军的刀枪,视死如归;还有一些人跪伏在地,祈求上天的宽恕。伊稚斜身形萎靡,单腿不停地颤抖,宛如风中残烛。他凝望着鸟儿陨落的方向,心情愈发凄凉,寒意袭遍全身。硝烟弥漫。空气中充满了令人窒息的气息,景阳忍不住咳嗽了几声。他的耳朵仍在嗡嗡作响,却并未在意自身的不适,转身盯着那散发着浓烟的火炮发呆。难以想象这大炮竟然发出如此巨大的声响!这火炮比五雷神机要强大数倍!连大秦的士卒都满脸惊愕,包括精通器械的工匠相柳也不例外。他曾日夜打磨这门大炮的内膛,无数次触摸它的外壳,却没有料到它竟有如此威力!“时间到了吗?”“要不要再轰一炮?”一侧脸,用手捂住一边的耳朵。虽感气血翻腾,倒也并无大碍。晃了晃脑袋,他转向漏壶旁的一位士兵询问。“喂!”“我在问你,过了半刻钟没?”士兵不知是被震得耳鸣未消,还是还未回过神来,愣在原地不动。走近几步,轻拍士兵的肩膀,将其吓了一跳。“大人,哦。”士兵回过神后,细看漏壶的标杆。“就差一点点,马上就到时间了。”回眸看向伊稚斜,“异族勇士,还有些时间,还要再射几箭吗?否则的话……你可能真会输。”伊稚斜神情凝固,许久无言以对。他低头看着心爱的落日弓,忽然有种英雄迟暮的感觉。“大人,时间到了。”士兵终于宣布完毕。点点头,“开始清点猎物吧。”几位身手敏捷的士兵飞速奔去收集散落各处的鸟儿——鹧鸪、山雀、野鸽和锦鸡等等。伊稚斜一共射下了八只鸟,羽毛交叠在一起,看上去成果颇丰,但他心中却一丝喜悦也没有。“走,咱们去看看本官的成绩。”轻移步子,招手让景阳等人跟上。穿过没膝深的积雪行进三十步,在斑驳受损的树林边停住了。只见树干被打出了无数洞眼,显得千疮百孔。“这边又有一只。”发现积雪中有麻雀尾羽,抬脚踩过去抓住它。这只小鸟的腹部被铅砂击穿,惨不忍睹。“大人,这里也有。”“我这还有一只。”“前面好多呢!”士卒们分散开搜寻,个个都有收获。景阳望着这些被摧残的小生灵,不觉思绪飘荡,想着这一击若是在人群中会是怎样的血腥场景。显然任何盔甲都无法承受如此强大的打击,即使是最幸运之人也只能幸免于肢断骨折的厄运。而且其力如此广泛,一炮就能致数十人伤亡。,!“太子,你在想什么呢?”不知何时停在他的身旁,负手而立,面带微笑道:“你说的那些五雷神机真的能做到吗?”继续笑道,“恐怕还不足以威慑他们至臣服。我们得要有更猛威力更强的家伙,打得他们都畏惧不已,安心成为良善之民,歌颂王师的威严。”长痛不如短痛。此番发明正是为了实现天下太平的大业。骑兵即便再灵活英勇,遇上新武器也难逃噩运。正如马克沁令骑兵彻底从历史舞台退出,这种火炮同样具有震慑力量,足以让敌人生惧。景阳苦笑两下,微微摇头:的歪理总能把残酷无情描绘成理所当然之事。不一会儿,士兵搜检了一圈。四五十具麻雀丢在地上,血淋淋如同小丘。几只彩羽的鸟也被混在里头,惨遭波及。士兵押着伊稚斜走过这片残局。见树木满目苍夷,风凛冽地吹过,令空气中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霍去病精神一振,慎重问道:“哪两条路?”“第一条,前去本官指定的矿井中挖煤。”霍去病皱起眉头,“那里阴暗潮湿,矿坑随时可能坍塌。”对方接道:“就算侥幸不死,等待你和族人的只会是每日的苦工,生不如死。”又补上一句:“更别说逃走了,在都城咸阳,逃跑根本就是妄想。”霍去病急忙追问:“那第二条呢?”“嘿嘿。”张大笑了一声:“第二条是一条光明大道。”“你是草原部落的首领,想必对各部落位置及其势力了如指掌。”“本官视你为半个中原人,也认同你身上的汉人血统。若你能归附大秦,不但能将功赎罪,将来甚至可能封官晋爵。”“你的族人们也同样有此机会。”男人有两种喜好,一是让普通人堕落;二是劝叛徒回头,如同后来米国培养带路党一般。当目的达成时再让他们自食其果。霍去病心中震惊万分。为了部落首领的地位他吃了不少苦,而此刻被要求背叛匈奴,效力于秦国,简直是天方夜谭。“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张大冷酷的眼神直盯着他。若非运气好把他抓住,他留在草原将会是个不小的隐患。如果拒绝……霍去病沉默地看着张大,眼中闪过一丝绝望。不从就只有死路一条。转念一想,身后随行的族人们,他们在寒风里瑟缩着,面色苍白如石,眼神黯淡无光。首领的失利预示了他们的悲惨未来。更何况在押送期间得罪了守卫士兵,更多人性命岌岌可危。似乎一切都已经注定无法更改。“我答应你!”于是以主神的名义发誓:从此效忠于大秦,愿为大秦鹰犬!屠各部落,这些曾被称为‘射雕手’的英勇骑兵,如今将成为秦国的一部分。那一刻他内心复杂无比,想起母亲曾经讲过赵国的故事和她对故土的怀念。然而自己早已在草原长大,与母亲讲述的美好家乡毫无瓜葛。多年的辛劳奋斗换来的地位和权力瞬间化为泡影。“好!”张大赞赏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没让你失望。”接着问:“你母亲来自赵国,可有给你取个中原的名字?”霍去病低头恭敬答道:“有,小人姓赵,名归。”张大大笑,“赵归?”略感惋惜感慨:“你这个名字不错。”然后透露了秦国对付匈奴的决心:“本官认为,哪怕是做一只大秦之鹰,也要远胜过多余的匈奴人。”赵归感受到一股不可动摇的决心。看到秦国太子似乎默认的样子,并且他们已有强大武器如火炮。于是低下了头:“从此不再涉及任何匈奴事务,一心一意为大秦尽忠效力。”随后张大方言辞关切起来:“现在既然成为我们的人,定当善待你们。至于家人团聚的事,安排一下边境通行即可。”:()大秦:开局炼制百万傀儡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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