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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很喜欢(第2页)

“出现了的话——”沈珠楹眸光浅浅,牵住了傅斯灼的手,认真道,“当然就要好好珍惜啊。”

——

梨花镇最大的中心广场上,矗立着一棵超四百年的老梨树,在烟火节那天,密密麻麻的红色飘带,随着大风,漫天飞扬。

传说,刚结婚不到一年的新人,在红色飘带上写上自已的名字,当烟花绽放到最顶端的时候,将红色飘带系到这棵梨树上,就会长长久久,幸福一生。

烟火节当天,梨花镇的人们会穿上自已的传统服饰,围绕在篝火旁,载歌载舞,祈求平安喜乐,健康顺遂。

两人到的时候,中心广场已经围满了人,巨大的篝火旁,也早已有人手牵着手,忘情地舞动。

沈珠楹被沈青梅拉着,也加入了进去。

傅斯灼就站在不远处,安静地望着。

这还是傅斯灼第一次看到沈珠楹跳舞。

原来这么漂亮夺目。

她上穿襟款袖步袍,外披藏青色坎肩,头上戴了一顶彩色银饰,蝎子辫垂在一旁,妆容明艳。

似乎是有人起哄,她弯出一抹笑,大大方方地在人群中跳了一支舞,白皙修长的手举着,交叠在手腕,从容跟着掌声舞动,裙摆跃动间,她身上挂着的银饰也叮咚作响。

像是谱写了一首盛大的生命赞歌。

在那之前,傅斯灼从未遇上过这样的人,仿佛她能让枯萎已久的泉水,重新迸发出生机。

沈珠楹跳完这支舞就悄悄退场了。

她走过来,在人声鼎沸中,拉住了他的手,转眸一笑。

“走吧,傅斯灼,我们一起去那边系红色飘带。”

这么多年来,卖红飘带的一直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爷爷,9。9一条,还附赠一把木梳,不算贵,价格只是讨个好彩头。

“哎呦,小姑娘,结婚了?”老爷爷认出她来,摸了摸自已花白的胡子,“我去年就说你会结婚,你还说我放屁。”

“今年你看看……”他的视线定格在两人交握的手上,笑眯眯地道,“……我是不是在放屁。”

“您没有,是我在放屁。”沈珠楹拿起毛笔,俯身沾了沾墨,想了一下,又把毛笔递给傅斯灼,“你来写吗?我没练过毛笔字。”

沈珠楹记得,高中的时候,他的毛笔字得过市里的一等奖。

“好。”

傅斯灼接过。

他俯身垂眸,一脸专注,在红色飘带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两人的名字。

沈傅

珠斯

楹灼

平安喜乐

相守一生

老爷爷看着他的字,满意地笑了笑,夸道:“小伙子,你倒是字如其人呐。”

傅斯灼弯出一抹笑,说:“您谬赞。”

他将红色飘带递给沈珠楹,问:“喜欢吗,珠珠?”

沈珠楹盯着看了一会儿,喉头哽住,有些说不出话来。

在十六岁那年的仲夏夜,她站在台下,那样虔诚而懵懂的望向台上发着光的少年,第一次喊出他的名字。

从此,这个名字被刻进她的血管内部,一年又一年,血液循环流动,生生不息,时刻提醒着我爱你。

十六岁的沈珠楹,或者说,只是两个多月前,两个人还没有被一张结婚证绑在一起的时候,谁又能想到还会有今天呢?

她将红色飘带接过,笑了一下说:“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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