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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大婚肯定会昭告天下。不过现在已经无力挽回了。”
血族几千年来都是严格的一妻一夫,不喜过度生育,因此即使生活条件好于人族,人数也只占总人口的约45%。
血族重视爱情和婚姻,但并非每个人都能自由幸运地与挚爱共结连理——越上层越容易沦为利益交换,这点什么族都差不多。
血族王室实行“选亲制”,公主王子们17岁生日那天会收到由长辈(若长辈早逝则由顾命大臣代理)“精挑细选”的六位适龄贵族异性作为候选人,须从中自行选出一位未来配偶,此后同吃同住“培养感情”,超过两年即可择日完婚,最迟完婚年龄不得超过24岁。
有些公主王子脾气倔抵死不从,那行,17岁先放过,18岁生日再送六位。还不满意?19岁再送,拖得越久人选质量很可能越差。
等到20岁还没选中,不好意思,历史上没记载过这种情况。
真的是他们突然想通了吗?不清楚,原因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配偶”一旦选定基本不能反悔,除非彻底做好了和这位“配偶”身后家族撕破脸皮的准备。
因此,王室婚姻绝大部分与爱情无关,也有少数例外,比如你喜欢的人刚好是“候选人”之一。
索妮妲公主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她曾经非常喜欢一名血仆。
这种情况不算个例,因为大家在挑选血仆时更倾向于与自己年龄相仿,看起来有眼缘的异性,毕竟每天要离得很近,要在颈部反复啮咬,举止听起来还挺……暧昧,选个糟老头有点下不去嘴。
一来二去,血主与血仆之间难免产生一些情愫。
索妮妲从小一直被当作正统继承人培养,非常清楚什么事不能做。
她一直小心地保护着这名血仆,不敢让人看出半点反常。
血仆制被废之后,这个血仆男孩子转换了身份,成为公主府的一名侍者,两人继续隐忍又甜蜜地相处着。
17岁选亲,索妮妲坚定地拒绝了;
18岁选亲,她勇敢地反抗了;
19岁选亲……选亲前一天,她喜欢的人族男孩被残忍地暗杀在洗手间里,无数道强力的风刃将他切割成鱼鳞一般,死状恐怖。
19岁生日当天,她选择了麦肯公爵的大儿子约瑟作为未婚夫。
后来她查出,恋人的死是先王和先王后授意麦肯公爵家做的,她选择了放弃复仇。
不然呢?要杀了二位至亲和未婚夫全家吗?也许本来就是她的错,明知是禁忌却一意孤行,才导致这样的结局。
她跟约瑟私下协议,彼此自由,只在必要之时佯装恩爱。
于是约瑟在外有红颜无数,她也逐渐习惯流连花丛。
以前的事,就这样慢慢地淡忘吧……
索妮妲讲完后,马车里的空气凝固了好一阵儿。
正当乔迪犹豫是不是必须说点什么时,一旁的赫默斯开了口:
“这事我从不知情。”
“你知情又有什么用呢,寸步不离地帮我看护着他?还是能报仇杀……杀……唉,归根到底这是我自己的事”,索妮妲语气苦涩,“没关系的赫蒙,以后不用再提了,都过去了。只要记得,你跟我不一样,你足够强大,有能力改写结局,别留遗憾。”
“嗯,我知道。”
气氛又一次陷入死寂。
乔迪很想出言安慰,可又觉得她这种啥也没经历过的傻子,说什么都是隔靴搔痒。
半晌,她终于弱弱地向公主提了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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