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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说那句我爱你,他是这么说的:“我们家很大,不过再大你都得跟我住一间。”
他还说,我们家缺个能管家的主人,你正合适。
同他一样,我自始至终没提过爱、喜欢。我们交往的时间不长,觉都只睡过三次,这种程度离山盟海誓实在差得远。
李元是个懂浪漫的人,满肚子花里胡哨的主意,满嘴拐弯抹角的俏皮话。可我不是。
浪漫,有钱人才有这个资本。哪怕生下来有那么点浪漫细胞,它们也该被我残酷的成长环境杀死了。
我看待一切都很实际。我答应他的出发点非常简单,我缺钱。
我妈得癌了。我生养在单亲家庭,从小到大眼前只有一个母亲,我爸是谁至今都是个谜。
我妈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人,她乐观,开明,要强。她告诉我穷不可怕,坏才可怕。她非常爱我,她身体有点残疾,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但还是拼尽全力把我拉扯大。我该让她过上好日子,该为她养老送终。在这之前,我该把她从病痛中解救出来。
而医院的账单让这些计划都变得不切实际。眼下,实际的解决方案来了。
我在心里骂自己没骨气。
我和李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始于偶然,又进展神速,快到令人不安。
当然,不安的只有我。我为什么要跟他交往?我明明只想抽他。他为什么一头扎进来?我动不动横眉竖目的。我们生活习性,爱好,种种件件都不在一个频道。
就是笔糊涂账。
不管怎么说我都明白,无论感情基础还是阶级差异,这样的爱情都很难有光明的前途。现实生活怎么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王子爱上灰姑娘,公主爱上青蛙。
可出于用钱的考虑,我做了我认为最划算的决定。
傍大款就傍大款,傍大款又不违法。
犹豫了几秒钟,得失在脑海中迅速算计过,我点了头。问他什么时候搬?
他大松了口气,满面欣慰。“明晚?你想现在都可以。你喜欢什么花?我送的花你都不喜欢,喜欢什么也不说。”
他眼神明亮,想是在盘算独特的迎接仪式,难说会把花铺满床或是什么地方,我也猜不透。
我想了想,我没有喜欢的花,我喜欢庄稼。“送我一束麦子吧。”
金黄散发着谷香的麦子代表丰收,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喜悦的了。
我的名字叫金穗,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我本人很满意,这是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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