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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无辜的栗子在桌上滚了两圈,不动了。
彦容看看它,又看看王锦。
王锦的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倦容,双眼却满含关切的望着他。
他突然有一点后悔。
几个月前,他还没有被王锦迷住的时候,就知道王锦喜欢过金越,后来他对王锦心动,也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感到很介意。
王锦三十多岁了,没喜欢过人才不正常,喜欢过一个人有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那个人刚好是金越而已,就算不是金越,也会是其他的什么人。
他并没有把他的不开心定义为吃醋或嫉妒,他只是讨厌金越这种人。分手那么久了,不但对王锦纠缠不休,还不怀好意的讲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对了!金越的“不怀好意”,就是想挑拨他和王锦的关系吧?
他差点就上了金越的当!
他把那个栗子拿了起来,扔回装栗子的纸袋,说:“买都买了,不要浪费,周一我带去学校,给同学吃。”
王锦没说话,他也不适合再对栗子发表任何意见。
彦容又把牛肉面的外卖盒子打开,推到王锦面前,道:“你吃吧。”
王锦也没有要吃的意思。
彦容低了低头,道歉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还不许你吃东西。”
王锦的眉毛皱了起来。
彦容又说:“其实我也早就饿了,栗子也很甜,我刚才说的是气话,你加班那么累,还帮我买栗子和晚饭,我却冲你发脾气,我太坏了。”
他诚恳表达歉意,努力反省自己,他不想让王锦认为他是个无理取闹的人,也不想因为一个糖炒栗子而使他们之间产生芥蒂。
王锦的眉毛皱得更厉害。
彦容以为他还在不愉快,又主动拿了筷子递过去,说:“你不要这样,我不想你低血糖。”
王锦看看他,轻叹了口气,接过筷子,也没急着吃面,而是说:“我也不想你总是这么懂事。”
这个词在彦容的概念里,无疑是个绝对的褒义词,他问:“懂事不好吗?”
王锦道:“不是不好,可是我喜欢看你在我面前不那么懂事的样子。”
彦容听不太懂,只挑他想懂的部分理解道:“我知道,我什么样子你也喜欢。”
话是没错,但这真不是王锦现在想说的。
他喜欢彦容所有的样子,唯独不喜欢彦容受伤的模样。
从前彦容提起金越,除了一如既往的不喜欢,最常说的是“不在意”、“不在乎”、“不要说他了”,可是金越每次出现,彦容分明都很在意、很在乎、很想说得清清楚楚。
他真的很介意金越的存在,王锦却从来没有对他说清楚过金越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所以今天,金越轻而易举的就能伤害到他。
王锦沉默着看了他片刻,道:“我是在大雪天给金越买过栗子,还在暴雨天给他送过伞,有一年春运,为了帮他买回家的票,我还在火车站排队到凌晨五点。”
彦容:“……”
王锦道:“我那时是真心对他,再加上年纪还轻,别说冻伤耳朵,被雨淋一淋,通宵不睡觉,就是他让我去死,我说不定也会去。”
彦容睁圆了眼睛,类似的话,金越说他就已经忍受不了,王锦亲口说出来,刺得他从耳朵乃至七窍都隐隐酸痛。
这次,他承认他是嫉妒。
王锦继续说道:“在他之前,我没喜欢过别人,他是我的初恋,后来分手,我也一直放不下,很久都走不出来,家里催我结婚,我做不到,就说我是不婚族。”
彦容做不出任何表情,呆坐在那里,他以前想过很多次“王锦为什么是不婚族”的问题,想的次数多了,他甚至爱屋及乌,觉得“不婚族”这个词都很酷很可爱,却没想过原因不但一点都不酷,还这么伤人。
他只知道王锦喜欢过金越,却没想到王锦对金越付出过的,是这样真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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