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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原主的生平后,安景之大为震撼。不知道该说这是个倒霉蛋还是幸运儿。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就靠着到处打秋风和兄弟的接济过日子。凭借着脸皮厚,居然还能娶了县里第一首富的女儿。就这,也只是他传奇人生的而已。凭借着薄情寡义不要脸,遇到危机毫不留情地把岳父跟妻子抛下,独自跑路了。跑路后。运气还特别好,又跟了一个乱世中的贼头子,对方还恰好非常赏识他。赏识到最后,自己的兵马全都交给了原主,就连他自己的儿子都托给原主。于是原主就这样凭借着嘴甜能说会道会拍马屁,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偏偏在转移的时候又碰上了命运没死掉的岳父跟妻子。花言巧语又把两人骗上了他的团队,使劲地榨干岳父的金银和粮食。身为开叶县的首富,沈郸能做到首富这个位置上肯定少不了到处打点孝敬。人家不见得给他多少情面,但沈郸知道的事情肯定比原主这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多。沈郸已经知道是自己瞎了眼下错了注,但是车已经开了,他们根本没办法下车,下车的话,这个黑心女婿肯定会偷偷把他们都杀了。没办法,他只能忍辱负重,一点一点地往外表现着自己的价值。不再像之前刚成婚后对原主那样大力支持撒银子找关系了。反正就是像牙膏一样,原主问一点他就挤一点,原主不问他也装傻。而且从来不会单独离开团队,如果离开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沈郸的价值对于原主来说越来越少,却还占着他岳父和妻子的名头。如果不是因为起家时的经营都是由沈郸支持,如果他要害了沈郸休了妻子身边的老兄弟绝对会跟他闹翻脸,这对原主来说得不偿失,他最严重的就是他身边的这群老兄弟。而且他对外从来都是义薄云天,肝胆相照,十分讲义气的形象,怎么可能会做这种薄情寡义的事来破坏自己的形象。所以沈郸跟他的女儿就这么跟着原主一路逃窜。没错,就是逃窜。原主只会一张嘴巴拉巴拉,其实啥能力都没。不是被朝廷兵马撵着跑,就是被其他起义军追。今天投靠这家,明天投靠那家。反正靠谁谁死。运气好的点在于不管他去投靠谁,人家碍于他的好名声都会装模作样地把他收下。但无一例外,最后都会被他的演技所折服,临终前会把手下势力和家人都托给他。就这样,原主免费地收了一波又一波的兵马。到处忽悠人,给手下人画饼,成功地把所有人都克死,成为当世数一数二的大势力之一。然后他就不再愿意像以前那样没脸没皮的,今天投这张明天改投那家了。他决定自立为王,割据称霸,夜夜歌舞升平。然后他的运气也到此为止。他手底下的人马太过杂乱,双方之间可能之前还是敌对的仇家。如果他愿意分几分心思出来,凭他那能说会道的本事,肯定能让所有人都化干戈为玉帛,但他已经被眼前的全是迷了眼。现在轮到别人哄他,给他说好话,而不是他伏小作低去哄人。他不耐烦管手底下的事,但凡有发生争吵就各打一板。手底下越来越乱,士兵之间不能互相信任,在战场上又怎么可能会胜利。他越来越不得人心,地盘越来越少。等他反应过来后也已经晚了。作为一个本来就没什么骨气的人,即将被打败之时,他毫不犹豫地举白旗投降。原本想要效仿之前直接投靠别人,让人家把他收编了,最起码还能自在地活着。可他已经当过王,而且还活着有两股势力都觉得他这个人不吉利,靠谁想死。表面上同意了他的投靠,实则暗地里把他的手下全部打散,编入其他地方。原主也被找机会处死了。沈郸早就看明白其中的关系,但他从来未提醒过提醒什么这样一个黑心肝的女婿早点死了好。原主的人都知道,原主不看重他的岳父跟妻子,所以也没有人追究他们。还装模作样地赏赐了一些东西,安抚沈郸父女俩,大家都知道原主的死因,但都默契地闭口不言。安景之摇头:“咎由自取啊。”如果没有把沈郸父女俩得罪,没有再有一点小成就,就迫不及待地纳妾,还不自量力地学皇帝选秀,又怎么会落于那种下场?不过这人的运气确实是好得让人惊奇。安景之问:“小七,这人该不会是什么气运之子吧?”小七:“算是半个吧。”“还有半个的?那另外半个是谁?”小七:“沈献仪。”“沈献仪?他的妻子?”小七:“为了让沈郸把女儿嫁给他,他找了道士说沈献仪有母仪天下之相,还真让他歪打正着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安景之道:“所以,如果不是自己作死,疏远了沈献仪父女俩,这天下还真能被他打下。”时也,命也。安景之所处时间线是结婚三个月后,沈郸帮忙运作,给了原主一个捕头的职位。拿了捕头职位之后,原主跟之前还是一样,整天在街上溜溜达达,不同的是,有了这身衣服更加光明正大,四处闲逛。“大哥,这是我给你特意留烧鸡,拿回去跟嫂子尝尝。”通过一个卖烧鸡的铺子,铺子里的卞天磊立刻出来叫住安景之热情说道。安景之毫不客气地接过闻了闻,“香!”竖了一个大拇指道:“弟妹这手艺,你小子享福了。”卞天磊嘿嘿一笑,“哪里比得上大哥你呀。”“大哥,自从你当上捕头,后来兄弟铺子里捣乱的人都没了,咱兄弟都享你的福了。”安景之左手提着烧鸡,右手不客气地摆了摆说道:“这有什么,从前是大哥没本事,所以要靠兄弟几个。接济大哥有本事了肯定得照顾照顾我这些老兄弟。”他拍了拍胸脯道:“要是有谁敢找你们麻烦,尽管跟大哥招呼。”“我还得巡逻呢,先走了。”卞天磊笑着,朝他挥手。“还不进来帮忙,说啥说这么久?”一道颇有些泼辣的声音传来。卞天磊一边走一边说:“来了来了,还好我大哥没听见,要不然又得没脸了,我跟你说,我大哥今时不同往了,你以后可别在我大哥面前甩脸子,让我没面子。”葛三娘手脚麻利地在处理食材,“不就是个吃软饭的,还啥面子不面子的。”“以前我当面撵他,也没见他不好意思,还不是天天上门讨要吃喝。”“现在长本事了给沈家当了上门女婿,我就说不得了?”卞天磊无奈道:“你别左一个吃软饭,右一个上门女婿,大哥没有入赘,只是住在沈家。”“以后孩子留一个跟沈家姓,其他的还是和大哥姓。”“那有什么区别?都住人家了,男子汉大丈夫养不了家,连这个捕头的位置都是人家沈老爷买来的,这跟入赘有什么区别?”卞天磊道:“好好好,我说不过你,反正这些话你别当着大哥的面说。”葛三娘不客气道:“说了又怎滴?反正我就看不惯他这游手好闲的样子。”好歹是自己丈夫的好兄弟,葛三娘以前也尝试过接纳原主,还愿意让原主来他们铺子里帮忙,给开工钱。其实原本铺子里也不用招什么人。但原主压根不领情,只推说自己不适合,问他哪不适合,他也支支吾吾,葛三娘看出来了,不就是嫌弃呗。眼高手低,小事不做,大事做不了。“也不知道那沈老爷鼎鼎精明的人,咋就听了你这兄弟的胡说八道,真把女儿嫁给他了。”卞天磊道:“你懂啥?我兄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这是没遇到好时候,迟早要飞黄腾达的。”葛三娘都懒得说自己丈夫了,安景之到底是给他这群兄弟灌了多少迷魂汤?整的个个都相信他以后会飞黄腾达,个个都愿意接济他。说得多了,葛三娘自己都嫌烦,左右不过一只烧鸡,算了,给了就给了。以前只会腆着脸上门讨要,好歹现在当上了捕头,确实能帮到他们一家。来讨要安保费的人都不敢上门了。以前吃喝不给钱的衙门差人现在也知道给铜钱了。前世卞天磊也是原主走到哪跟到哪的好兄弟。卞天磊不识字也不能打,但是他媳妇儿葛三娘是个威武的女将。两把菜刀使得虎虎生威,让敌军不得寸进。他们夫妻二人曾多次劝原主不要耽于享乐,可毫无效果,原本他们可以有很多次逃生机会。葛三娘随便投到哪家帐下都会受到重用,她手下的娘子军不知道有多少人眼馋。可最后他们夫妻二人为原主战死沙场,而原主甚至还没收敛他们二人的尸身,直接投降对方。还没到下值的时间,安景之拎着烧鸡,又打了一瓶烧酒,溜溜达达地直接回了沈家。迎面撞上了沈献仪,女子长得落落大方,仪态端庄。“怎的这个时间回家了?”安景之拎着烧鸡和烧酒,直接放到院中的石桌子上。然后绕过石桌伸出右手,拉着沈献仪的手腕,一起坐在石凳子上。沈献仪有些不好意思,挣扎不开,只能微红着脸颊任他拉扯。“夫君,下人都看着呢,不好无礼。”“看着就看着呗,我拉拉自家媳妇的手怎么了?”“我特意去我兄弟那边拿的烧鸡,我跟你说,我这弟媳妇儿葛三娘做烧鸡的手艺实在一绝。”“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来来来,你也陪我尝尝。”打开包着烧鸡的油纸包,直接把鸡腿撕下,从鸡腿上扯下一块肉,直接喂到沈献仪的嘴边。沈献仪有些不知所措,“夫君,我自己来吧。”,!“不用知道你爱干净,你自己来不得弄一手?”“这东西就是得用手撕着才好吃,我喂你。”她转身看了一眼,她身旁的丫头全都低头,假装看不见两人的行为。安景之一直举着胳膊,沈献仪强忍着羞涩,檀口微张。“好吃吧?”沈献仪眼睛微亮,“嗯。”时值王朝末年。虽然开叶县暂时还算太平,根据原主的记忆,这太平可保不了多久。安景之想来想去决定走原主走过的那条路,别人已经踏出那条路的可行,他又何必去折腾。只要不被富贵权力迷失心智,这天下不跟白捡一样?让别人打生打死他就先苟着。再过不久,造反起义军就会攻打开叶县。作为开叶县的捕头也有守城职责。但原主压根就不想守,又不想落了面子,否则以后还怎么在兄弟面前立威。然后就忽悠老丈人去出钱出力帮忙召集百姓守城,而他则带着身边的一群最信任的兄弟以及兄弟家人,从其他城墙偷偷溜了。当然对外说的是他们偷偷出城,然后来个里应外,为了防止大家担心,所以让他们把家人带上,自己把家人都留在县城里,以示自己无私心。其实是怕要是把兄弟们的家人也丢下的话,兄弟们就不会再服他。或许会拼了命也要跑回开叶县,这样就与他逃跑的想法背道而驰。他带着一会儿兄弟偷偷出去,没多久城就被攻破了。火光大放,城内到处都是惨叫声。他以城已破,没办法里应外合,为了兄弟们的性命,还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借口直接遁走,投靠了别人。至于被他留在开叶县筹集粮食,招募人手守城的沈郸父女得知被抛下后也十分绝望。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沈郸筹集的那些粮食被冲入城中的乱军争抢反而给了他们逃跑的机会,就这样他们也捡回了一条命。沈郸只恨自己眼瞎,听信那道士的话,害了女儿的一辈子。他们带出来的人随着遇到的起义军和官兵残军越来越多,人数和粮食都在急剧消耗。然后没多久就遇到被投靠的老大克死的原主了。:()大佬拿了人渣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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