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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一脚踢开凳子,嘴角邪邪的一翘,对着一众目瞪口呆紧接着凶神恶煞的小弟很满意。做为山贼,就该这么凶,不凶,吓唬谁去?话音落,比林琅大了两倍以上身躯的大黑就向他冲来,满屋子近五十人的小弟,也齐齐上阵。他就算不说,他们也知道,他们想赢就得一块上,不然,压根就没赢得机会!半个时辰后。可能,他们就算一块上,那也是没赢的机会的……山贼窝里的都是狼,为了活,可以不要命,而林琅,名副其实,更是头野狼,还是狼头头,打架最狠,下手最绝,盯上的猎物,不死,绝不松口。这帮让官府头疼万分的九连山贼的窝,就这么被山贼头自个给踹了,还毫不留情的那种……林琅站在门口,外面山清水秀的,他们厉害了,都能打得他生疼,他欣慰的揉了揉肩膀,如同家有小弟终长成人,她又轻瞥了下里面一片的狼藉,地上的小弟快死了般的躺着,他对着一众小弟道:“我要回京城。”回答他的是地上的哀嚎声。他转头大口最后吸着九连山上的空气道:“我要做个温婉贤淑,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这回回答她的是九连山上的几缕清风,地上的人齐齐傻眼了,睁着半肿不肿的眼睛,相互看着。刚刚,他说什么?贤妻良母?他们老大……居然是个母的!!!小弟们震惊了,嘴巴齐齐大张,又齐齐扯到伤口,疼得只能捂着嘴,说不出话来。林琅听着身后的动静,他们发现那么大的秘密,都能镇定如山,那么她走后,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就这么毁了她一手的基业。她满意了,迈着步子,就往那个有着她五年记忆的繁华京城走去。五年的记忆,换言之,她被绑架的时候,才五岁,一个五岁的小孩别奢望她记得太多,至今她隐约记着,她姓宁,名琳琅,她祖父好像是某个京官。其余的……林琅想了想,可以等到了京城再问人,总能让她认祖归宗的,到时,她就是一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会嫁个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从此相夫教子。她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跋山涉水,历尽艰辛,一月之后,在京城的城门口外换了身粗布裙衣,别看衣服又粗糙又暗淡,但在九连山那种民风彪悍的地方,能找出这么件看起来温柔贤淑的是不容易的。宁琳琅换好进城,随手拽过一路人,又极其自然的拖着人到了角落里,习惯性的拔出匕首,在手上一下一下的转悠着,顺带一脚踩在破旧篮筐上,篮筐立马被踩的扁扁的,颇有种踩在人头上的感觉,然后她漫不经心的带着三分威胁问道:“说,做官的宁府在哪里!”路人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如只掉进狼窝的小白兔,然后小白兔尿了,黄黄的液体顺着那裤子一路向下,在地上汇成一滩小小湖泊。琳琅:“……”京城中的男子胆子是不是有点小?她问个路都能吓成这样。她轻摇了下头,随即扯开嘴角,嘴角往一侧一勾,入乡随俗,更何况本就是她多年未归的家乡,她自认为笑得分外可人,笑的如每一个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手上的匕首也规矩的握在手上,反着耀眼的光芒,她“温柔”的如曾经每次打劫般道:“我就只是问个路而已?”然后吓尿的人,直接吓晕了,顺着墙壁滑到了地上……琳琅:“……”她笑得还不够温柔?忽的,天大地大,她突然有种她如果再这样问下去,可能再也找不到宁府的感觉,于是她把刀给藏了,又揉了揉脸,看向外面路过的女子,嘴角学着她们扯了扯。扯完,深觉京城女子的不容易,半笑不笑的,都不会笑过头,脸部肌肉貌似还不抽筋。就是半个时辰后……她第五次从小巷里走出来,往回望了眼,一男子半死不活的趴着,手以不正常的弧度歪着。她有点心塞,练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柳若扶风到没把人吓倒,还好不容易遇到个知道宁府的,结果,遇到的是人贩子……同为作奸犯科之辈,这位的水准是差了点。她摇了摇头,外面阳光灿烂,身为曾经的山贼,宁林琅发现,还很悲哀的发现,她能求助的对象居然只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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