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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朝云咬起了小拇指,他一焦虑就喜欢咬小拇指,他不喜欢咬指甲,不仅丑,咬下来还要吐,小拇指就方便多了,除了几个牙印什么都不会留下。
许朝云躺在床上咬小拇指玩,直到天亮。
晨曦的光照进来,驱走了黑暗。
他突然就明白了,是因为他怕死。
死,总让许朝云觉得他之前做过的都白做了,还要让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新的开始。
他讨厌开始。
他只要结束。
他会当只艳丽的公蜘蛛,哪怕世人再厌他憎他,他也会在这张网上狩猎,继续狩猎。金钱和名望填不满他,暴虐和垂涎踩不烂他,唯有爱,唯有蚀骨的爱才能填补他的空缺。只一人的赴汤蹈火不够,他要操控千千万万的爱,即使它们瞬息万变。他不要做等白蛇、等许仙、等法海回头的小青,他要做三十三重天外的天,不被任何人拘束!
后来千千万万人都观赏过糜艳的他,吞云吐雾的他,意气风发的他,锒铛入狱的他,然后感慨:啊,他就是这样一个烂人。
可我们仍旧爱他,忘乎所以。
就如同崇拜自己最心底的恶意。
世间千千万万的我们,爱不彻底,恨也不彻底,善得不干净,恶又很犹豫,这儿缺那儿少,心里向往不平庸,却又太怕极与极。
所以,他是不一样的,他是极端,令人恐惧,也令人目眩神迷。
至于是魔是圣,自有后人判。
而他,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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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第34章许朝云观察日记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天气:晴记录者:何人
自从许朝云失踪了半年后,我再看到他进出那些摄影棚,总觉得奇怪,好像是缺了点什么。
他不像是那片天地的主人,其间的一只碗、一双筷,都与他没什么干系,他只是一名无意走进那片空间的过客。
他坐下,寻了个暂歇的地,他抬头,留了个寂寞的影。
他对这片土地没有归属感,这片土地也对他感到陌生。因陌生,所以排斥。
他们格格不入。
不过我并不感到意外,现在的许朝云与很多东西都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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