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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认字好啊,现在是新社会,怎么能像旧社会一样,不认自己的名字被地主骗呢!”徐梅倒是很认真:“不过要说有学问,姐可真不是……”徐梅倒不是谦虚,这年头真正上学的日子少,先是当红小兵,再就下乡,一年里上学校还得贴大字报,批斗反动派,真正静下心读书的还是少。“不过,教你这个小鬼应该没问题,说吧!你想学什么?”一听徐梅答应,李留弟忙道:“我想学数学,语文,啊,还有英语……”以后英语可是很必需的,她再也不想被人笑是没知识没文化的农村老太婆。李留弟说的认真,徐梅却是“呀”的一声:“英语啊,姐的英语可是不怎么样,学英语,啊,要不,你去求沈教授教你?”我不想让儿女丢脸一听到徐梅说沈教授,李留弟就苦起了脸。这位沈教授,就是周志勋的妈妈,之前刚被下放时,三天两头被揪出来斗,现在好些,可也仍是跟着队员们一起下田赚工分。那可是位教授,听说从前是在大学里教大学生的,可现在却是和队里的农民一样靠两双手干活,而不是靠头脑。要说沈教授,就和徐梅她们这些女知青一样,那就是和他们生产队里别的女人不一样。虽说沈教授也得小四十的人了,可刚下放来的那会儿,看起来也不比现在的徐梅大几岁,只是几年过去,头发上有了白头发,眼角也有了皱纹,脸上也不像刚来时那么细粉白嫩。但就算是这样,她还是和乡下女人不一样,说话轻声细语的,哪怕是她被批斗时都没有高声叫喊过半声,眉眼间天然带着一种李留弟说不出的味道,如果说徐梅这些女知青那是刚刚绽放的花朵,浑身的青春活力勾人眼目,那沈教授就是已经盛开过的花朵,虽然已接近春末,却别有一番味道。可就是这样一个说话轻声细语,从没高声说过话的女人,却让李留弟觉得有些发怵。事实上不只李留弟一个怵沈教授,乡下孩子本来就顽皮,三天两头惹祸那是平常事,哪怕是被自己妈妈揪着耳朵大声吼,淘小子们都能梗着脖子笑嘻嘻,可要是被沈教授轻描淡写地瞥上一眼,就立刻觉得浑身不得劲,犯了天大的过错似的。大概是因为沈教授是个老师,还是个教大学生的,孩子怕老师是天性吧?李留弟从前那么觉得,可是活了一辈子早就不那么想了。怕沈教授,大概只是因为她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质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吧?现在,她是真的相信大人们说沈教授没嫁人时是资本家大小姐的事儿了,不只是大小姐,还留过洋,喝过洋墨水,一肚子的学问。大人们说周干部可惜了,要不是娶了这么个黑五类,八成现在还在京里当大官呢!没有人知道周志勋的爸爸周伯言是个什么官,哪怕是生产队长都不知道,可是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定是个大官,哪怕他不是个有架子的人,看到人也笑呵呵的,下地还书呆子似的记个笔记,可队员们就是觉得这人肯定是个大官。李留弟也这么想的,心里对这对大官高知的夫妻不是一般的敬畏,现在徐梅让她跟着去向沈教授请教,还真的让她怕了。到底拗不过徐梅,被她牵着手带去了周家。周家住在生队队边上,再往前去,就是上山的小路了。这地方没哪户队员乐意住,听说早些年没解放时住这破草屋的一家子是被山上饿坏的狼吃掉了,连个骨头渣子都没剩。虽说现在解放了,没听说过狼跑下山的事了,但这又破又乱的草屋谁肯来住?周伯言一家下放到了胜利二队后,就一直住在这间破草屋里,大概就相当于大队上的牛棚了。还没走近破草屋,远远地,先就看到了一片将要开败的扫帚梅,这花又叫波斯菊,东北常见,夏天时成片成片地开,也不用太打理,白的粉的红的看着鲜艳喜人。虽说现在快到季了,可还是有没开败的,远远地一打眼就觉得舒心——那是个什么词来着,四个字的,啊,心旷神怡——好像是这四个字吧?李留弟在心里胡思乱想的,忽然记起在周伯言一家住进草屋之前,这里可没有这片扫帚梅花,都是半人高的杂草。地里的草还薅不完,谁会管这山边边的杂草?进了院,还没见着人,李留弟就先闻到香,淡淡的香,再要闻又闻不见,扭了头才发觉院里摆着两盆黄色的菊花。原本破败得让人连避雨都嫌破的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老柳树下一张木桌,还有一本摊开的书,显然书的主人刚才还在看它。哪怕是生活在穷乡僻壤,常年被批斗被轻慢,这对夫妻都没有失去对生活、对美、对知识的感知与追求。咬了咬唇,李留弟忽然激动起来:如果、如果我也像沈教授一样,那儿子闺女一定不会那么嫌弃我……眼眶有些发湿,鼻子酸溜溜的,以至于在看到沈教授时,李留弟才打过招呼,就带了鼻音。因为她这要哭的样子,沈教授倒有些惊到了:“这孩子……”徐梅也觉得臊得慌,这孩子怎么还突然就要哭了呢?忙推了她一把,笑道:“沈教授,是这样的,这孩子您该有点印象吧?李留弟,就那个队上会计家的养女。”沈教授点了点头,看李留弟的目光带了几分温柔。女人总是容易心软,尤其看不得孩子被人折磨伤害,李家养女是个什么情形,沈文还是听说过的。只是当着李留弟的面,她绝不问,只是倒了茶,温温柔柔地劝:“请喝茶,这是去年我自己晒的菊花茶,虽然不是杭白菊,倒也有些味道。”徐梅捧了杯子,直赞香,李留弟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实实在在地喝了一大口菊花茶。看李留弟低头不吭声,徐梅就道:“沈教授,是这样,留弟她是个上进的孩子,想识字,还想学英语,您是知道的,我那水平也不成,就想着带她来和您学,顺便我也跟着蹭蹭您的课……”话说得坦然,可徐梅的眼神却有些闪烁。到底不是那么熟,她真的拿不准沈教授会不会答应。抬眼看了看徐梅,沈文没有立刻搭话,只是笑了笑。又看李留弟,轻声问:“怎么忽然要学识字呢?”英语这个她没问,一个乡下孩子还能知道英语?在沈文心里,已经先认定了是徐梅为了能去工农工大学在做打算,才借着这孩子的名义来找她。被突然问到,李留弟咽了下口水,突然鼓起勇气看向沈文:“我想识字,不想做文盲!我、我不想给儿女丢脸!”这样的答案,是沈文没有想到的:“不、不想给儿女丢脸?”一个才十几岁的孩子,居然会想到这种事上去,真是太奇怪了。愣在一旁的徐梅看看李留弟,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可真逗,留弟啊,你才多点啊,就想着嫁人生孩子了?还儿女!怎么,都想好要生一儿一女了?”我怎么这么倒霉是两儿一女啊!李留弟在心里说着,神情很是复杂。她十月怀胎生下了儿女,后半辈子就是为他们活的,可是到头来他们却都嫌弃她。识不了几个大字的半文盲,会低声下气讨好城里亲戚拿人家旧衣服给他们改着穿的乡下女人,会为了钱死气掰咧耍赖皮的泼妇,爱哭爱闹的神经病——在他们心里,她就是让他们丢人的妈妈,到最后要不是为了抢卖地的钱,都不带回家看她一眼的。垂下眼帘,李留弟抿了抿唇,看似笑,可是却有说不出的悲凄。原本正在笑的徐梅,莫名地就收了笑声,看着李留弟张了张嘴,却又把话咽了回去。倒是沈文很认真地看看李留弟:“你想识字是件好事,但——学习应该只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别人。你懂吗?留弟——我这么叫你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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