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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这实在正常。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还是有些区别的。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她想看他就看,想跟他说话就说话。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钱静佩服地说:“你怎么做到啊,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头也没回,“……他拍的照片挺好的,我让他传给我啊。”钱静嘟囔,“可之前你不是说,不能主动吗?”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格外的生动明丽。“无所谓了。”孟听雨说,“我开心就好。”十八年。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她不想再去猜测任何人的心思,并且为之辗转反侧。后来跟她关系不错的何太太不止一次懊悔过,何太太当时眼里还有着少女的娇羞说,我在我先生之前交往过一个学长,又高又帅,只可惜当年因为我的矜持,居然没跟他共度春宵,想起来就仰天长叹,太后悔了。年轻时候碍于种种因素,踌躇不前,被很多观念裹挟。等足够成熟后才会知道,人最应该掌握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自己的身体以及情绪。钱静当然不懂孟听雨的意思。孟听雨也没打算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每一个朋友。终究还是有壁垒的,她把道理说得再透彻,只有走过那段路的人才听得懂。包厢里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经过一天的接触,盛韬对孟听雨的感觉发展迅速,从好感直接上升到了喜欢。“你有男朋友吗?”走出火锅店,盛韬找到了独处机会。孟听雨正拿着小镜子仔细端量自己的脸。燕市提前进入秋季后,气候便无比干燥。她不放过脸上每一个部分,确定没有干纹跟闭口后,长吁一口气。回到十八岁,最宝贵的也就是青春了。这是后来做多少医美、花多少功夫也回不到的时候。“你现在才问这个问题?”孟听雨收起镜子,笑眯眯地看着盛韬,“会不会有点太晚?”她捋了捋被风吹的头发,眼睛清润地看他,“我有点生气。”
盛韬措手不及,愣愣地看她。孟听雨抬手将落在他肩上的叶子摘了下来。她靠近,盛韬便感觉周围都是她的气息,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只觉得秋天都有了更具象的味道。“是叶子。”孟听雨很快退开,依然笑着看他,“你这样问我,显得我未来男朋友好像很倒霉一样……女朋友参加活动还背着他加才认识二十四小时不到的异性好友。”盛韬不敢再看她的眼睛。心跳很快。很奇怪,他明明不是害羞内敛的人,甚至人缘算得上很好,不管跟什么人都能打交道,也不是没有恋爱过,但看到孟听雨的时候,就仿佛有一只手攥紧了他。今天一天相处下来,他更像是傻瓜一样,仿佛她身上有磁铁,狠狠地吸引着他,令他一步不离,离开得远一点就会被强大的力量又吸回去。“我……不是这个意思。”盛韬此刻虽然词穷,但他反应很快,想到什么,眼睛一亮,语气振奋,“你不要生我的气,这样,我给你赔罪,明天请你吃饭?”徐朝宗有一些心不在焉。他甚至在学生解题的时候,没有用心的跟上思路,而是漫不经心地看向书桌上的摆设。章一鸣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徐老师,你喜欢看电影吗?这部蝴蝶效应真的超级好看,你看过没?”这句话,令徐朝宗混乱的思维里有了一丝亮光。蝴蝶效应。他不禁思考,他回到了过去,这本身就是一种改变,难道所有的事物都会如同重生前一般一成不变吗?显然不会。一定会有一些细节上的改变,比如,本该出现的孟听雨今天没来,比如,本该是他们一鸣当家教老师,赚到的钱足够他的日常生活开支,除此之外,他跟着学长接活给小型公司设计系统,一个学期后,他开始独立接活,酬劳有六位数,但同时复杂又繁琐。他像是上紧的发条,从来不敢懈怠,直到遇到孟听雨。过去太多年了,太久了,久到他甚至都想不起来对孟听雨心动的理由是什么。她变成了他太太,变成了手机里每天都会响起来的电话,变成了……双人床上的另一个枕头。直到此时此刻,徐朝宗才想起来,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主动给他打电话了。究竟是什么时候变的呢,他已经不记得了。她说,她不爱他了。尽管听到这个理由时,他下意识地、竟然想笑。爱这个字,十八岁二十八岁的时候提起来还好,共同度过十年夫妻生活再提起来,未免太过悬浮。直到此时此刻,徐朝宗必须得承认,孟听雨说的是真话。他感到一阵疲惫,今天为难的问题也有了一个确切的答案。与其跟孟听雨按照轨迹在一起走过十八年后以离婚收尾,不如不要开始,反正他已经知道结局。就这样吧。他选择过没有她的人生。“是不是很好看?”章一鸣压根就不知道徐朝宗已经做了“伟大”的决定,自顾自地说,“这是我从我姐那里顺来的,我姐特别喜欢这部电影,徐老师,既然你看过了,那我就不借给你了,我姐逼我还给她,好像这是她初恋送她的吧,她初恋当时还是校草来着……”章一鸣语气艳羡地说,“早恋还能考上燕大,我姐真是牛逼!”徐朝宗目光僵硬,一寸一寸的挪到那张碟片上。初恋,送的?对于孟听雨的情史,徐朝宗也知道大概。那是她高中同学,两人前后桌,滋生情愫,约定好考同一所大学,还没高考,男生家庭发生变故,成绩一落千丈。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怕孟听雨也被影响了,跟孟父孟母打了很多次电话后,夫妻俩跟老师同时出手,这俩人就散了。好在孟听雨也很拎得清,没有因为这件事影响到成绩。“是吗。”徐朝宗低头,翻了一页书,语气淡淡地回。不应该再在意。已经离婚了,已经决定了过没有她的人生,她跟谁谈过恋爱不重要,她以后跟谁在一起更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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