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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儿的酒席是第二天凌晨。
但是亲戚们都远,要提前一天来吃喜酒的。
同村要好的添妆的人也会来。
“红英,红英。”同村的李红梅和她要好,带着一幅自己绣的鸳鸯戏水的枕巾进了房间:“真没想到,你要嫁的人居然变成了高志远。”
“呵呵,我也没想到。”
上辈子就没想到还能抓住这样的机会。
“要我说,高志远比高思文还帅气,这个男人你换强了。”
“噗”杜红英一下就笑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红梅说的话杜红英是赞同的。
“之前我就给你说过,高思文和山川村那个文知青走得近,你还不信,你猜我刚才过来的路上在竹林里看到了什么?”
天还没黑透呢,她看到了什么?
少儿不宜的?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文知青在哭,高思文在给他擦眼泪,你说纯洁的革命友谊同志关系能走得这样近,我看他们肯定有一腿。”
“那个狗男人,你不嫁他真是太好了。”
“红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红英,你……当真这样想的?”李红英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总算清醒过来了,之前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觉得我是在挑拨你们之间的感情。”
“哪有啊,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个挚友,上辈子在她成亲之后不久经她姑姑介绍嫁到了外省,最后好像过得也不如意,这辈子得拉她一把,姐妹儿都要远离不幸的婚姻:“红梅,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回头我让志远在部队给你找一个好的兵哥哥。”
“真的吗?”李红梅愣了一下还是接过了杜红英的话:“我最喜欢兵哥哥了,那你可得记得让高志远帮忙噢。”
“嗯,一定以及肯定。”
好姐妹俩正说着话,又来了客人添妆。
一对枕巾、两条洗脸帕、一个搪瓷洗脸、一个温水瓶、一节布……亲疏远近,从添妆就看得出来。
七十年代的添妆好有时代的特色,看着房间里堆放的这些小玩意儿,杜红英不知道明天陪嫁有几挑。
“快快快,新郎来迎亲了。”
门外有人喊。
男方迎亲,一群的帅小伙挑着小箩筐,里面有肉,米,面,酒,新衣服,还有一只大红冠子的大公鸡。
“红英,你的新郎好帅啊。”李红梅跑进来对她说:“啧,他和高思文虽然是双胞胎,真的是长得一点儿也不像,一个高一个矮,一个黑一个白,一个帅……”
嗯,错了,两个都帅。
不过,高思文的帅带着文静和儒雅,高志远的帅是狂野,甚至还有点痞的感觉。
上辈子,她就被高思文的羊皮诱惑了,至死都没有醒悟过来,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
真傻!
真的!
杜红英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这辈子重新来过,欠她的一个不少的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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