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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日的晴日把土晒干,马蹄踏上去浮起来一层红色的尘土。
士兵身上的皮甲在日光下泛着沉钝的光。
柯伏虎烦躁地踢蹬着马腹,却没能让那匹马打起精神来。
这匹九岁口龄黑马跟了他几年,个性温吞得像是匹骟马。此刻它微微垂下头去,即使感到疼痛也没打一个响鼻。
其实个性温吞不错,毕竟烈马增添主人的荣光,而驯顺的马保住主人的性命。
从百夫长到校尉他一直把它当做坐骑,直到最近,他突然觉得它不顺眼起来。
与北面作战时柯伏虎缴获了一匹好马,骨架大,眼神明亮,在覆盖在滚动的肌肉上的毛皮熠熠生光,像是鲜红的丝绸。
会相马的人告诉他,这是天孤人那边的汗血马与本地良马杂交出来的品种。
他花大心思购置了一套马具,可还没来得及拾掇整齐骑上两天,就被他上司连马带马具都要了去。
啐。
什么将军,不过是个名号说出来都没人知道的偏将。
自己战场没上过几次,全凭从娘肚子里带出来的那个姓就上了将军的位置。
他在心里暗啐,但不得不挤出个笑脸来说些什么“良马配英雄,小人降服不了好马,进献给将军一等一的合适”这种话,把刚刚得来的马拱手让人。
柯伏虎是靠着在死人堆打滚爬到今天的位置上的。
在曾经和他同伙的大头兵里,他已经是顶幸运的佼佼者。
这份幸运让他有机会看到更多东西,也让他更清楚地了解到,即使是在军营里这个靠拳头说话的地方,不好好打点关系的人也会死得不明不白。
他的上司可能不屑于当场给他脸色看,但背地里只要上下嘴皮一碰,自有人会让他掉个半条命。
上位者与下位者的关系就像人和蚂蚁,人碾死一只蚂蚁,连脏手都算不上。
他明白,但他咽不下这口气去,连带着看自己这匹原先的坐骑也不顺眼起来。
黑马不知道主人在想什么,即使知道马也不会生出人一样的怨恨,它只是衔着辔头,沉默地走着。
白日渐高了。
从出发到现在,这一支队伍走了八日。照舆图估算,淡河县城已近在眼前。
在遥远的,被日光晒得发白的地平线上,似乎能隐约窥见它的影子。
淡河县城大疫的消息在出发前就已经传到了峋阳王的王陛之下,现在柯伏虎不用眼睛看都能估计出那城里是个什么光景。
想到这里,他胸腔里郁着的气又膨胀了些。
打一座疫城实在是让人晦气的事情,城里不会有多少人,也不会有多少战利品。
当初收了马的偏将军拍着他的肩膀告诉他这是趟好差事。
柯伏虎自己却清楚,带着这两千人长途跋涉地到这个地方来,得到的不过是淡河县城这颗没什么嚼头的瘪果子。
他毫不怀疑自己不用怎么费力去叩击它的城墙。现在城中还有多少人能登上城墙作战?五个?十个?他会像是车轮压过干骨头一样轧烂这低矮的土墙。
他知道淡河县城的县令是个世家子——裴纪堂。这次他们来打的名号也是讨伐裴姓逆贼。
柯伏虎不怎么看得起那些峨冠广袖,涂脂抹粉的文人,更不怎么看得起世家出身的这群人。
他已经在脑内勾画出了这个所谓的裴县令的样子,那大概是一个肤色惨白,把自己描画得像是女人一样的男人,狗一样膝行着爬到他的腿边,抓着他的衣襟下摆恳求用财物换取自己的性命。
他会把他的头颅踩进土地里,把他的女人发给这群兵士。
柯伏虎的胸腔内的怒火随着这些设想悄无声息地转移了。
那匹鲜红的,如同龙一般的骏马,那本该论战功落在自己身上的位置,都被这群世家蛀虫所偷窃。
可世家有什么用?世家也不会让这群人的脖子更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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