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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又逛了卖大衣的店。
大衣比毛衣贵得多,一件版型稍好一些的,折后也要两千以上。
刘立军却一点也不在乎,他看中了一件黑色羊毛混纺的,穿上试了试,转头问宋柔:“好看吗?”
宋柔点了点头:“很好看,像个新郎官呢。”
听见这话,刘立军直接让店员开单子了。
宋柔笑着打趣他:“你不会真的在买结婚穿的衣服吧,是哪个姑娘这么有福气呢。”
刘立军笑了笑:“你别笑我了。”
刘立军从里到外买了一整套衣服,他甚至还买了一条领带。他这辈子都没戴过领带,这是他拥有的第一条,也许也是最后一条领带。
刘立军穿着新买的一套衣服,宋柔去洗手间的时候,出来看见有打扮得精致漂亮的女人向刘立军搭讪。
宋柔站在不远处,看女人问刘立军要电话号码,他红着脸不知道该对人说什么。
女人没要到号码,失望地走了。
宋柔走过去:“刘大帅哥,你怎么拒绝人家了啊”
刘立军答道:“我不喜欢她,不对,我喜欢她,我说的不喜欢是那种不喜欢。”
宋柔笑了笑:“我懂。”
刘立军继续说道:“我要是不喜欢她,还给她电话号码,这样就不好。”
他眼睛一直看着那女人刚才离开的方向:“不过,还是谢谢她。”谢谢她让他知道他也是个被人欣赏的人了。
晚饭是刘立军请的,宋柔本来想去校门口的小餐馆,被刘立军拉着进了商场一家港式餐厅。
他今天简直花钱如流水,大有要把工资花光的气势。
刘立军:“听说你们女的喜欢喝红酒,我点一瓶红酒请你喝。”
宋柔:“一瓶太多啦,喝不完,我们点两杯就可以了。”
刘立军像是开了眼界:“还可以按杯点啊。”
吃饭的时候,宋柔看着桌上的菜:“谢谢你请我吃大餐,下回不要这么浪费了。”
刘立军帮宋柔夹了块肉:“今天陪我出来买衣服,耽误你看书了吧?”
宋柔笑了笑:“哪有,我巴不得给自己放放假呢,我今天很开心。”
过了一会,宋柔说道:“你打算去找程蕊蕊吗,她好像不在面馆上班了。”
刘立军点了下头:“我会去找她的。”
宋柔开心道:“这就对了啊,喜欢就要说出来。不过你最好还是先刷几波好感度,等觉得有希望了再表白,不然突然过去表白会把人吓着的。要是把你当成什么臭流氓就麻烦了。”
刘立军嗯了声。
宋柔小声问道:“我能问问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程蕊蕊吗,你们好像都没有什么交集。”
刘立军放下手上的筷子:“宋柔,你还记得你那天对我说的话吗,就是那句,只要太阳升起来,一切就都会好起来。”
“对我而言,程蕊蕊就是我的太阳,要不是她,我可能早就死了。”
宋柔静静听着刘立军说话。
“工友问我为什么总喜欢买白色的毛巾,不禁用,没用几天就脏了,不如深蓝色或者绿色的耐用。”
“我的脚从小就是跛的,又是个孤儿,没人管也没人问,同龄的就算是比我小的人都喜欢欺负我,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抢我的东西,然后扔得远远的,看我一瘸一拐地跑过去捡。有一回,他们把我的食物抢走扔了等着我去捡,可我饿极了,根本没有力气,我走得很慢,食物被一只狗叼走了,我跟狗打架抢食物,被狗咬了一口,腿上流了血。”
“程蕊蕊把狗赶走,用一条白毛巾帮我把伤口包扎起来,还给了我吃的。她因为偷她妈的钱带我打狂犬疫苗,被她妈发现打了一顿。第二天她又来给我送食物了,要不是她,我不是饿死了就是被狗咬死了。”
“我本来已经不想活了,因为她,因为想保护她,所以活了下来。”
“她真是我见过的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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