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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放的脸色却变了一下,向高博反问了一句:“高博,你会喜欢上你高中最讨厌的人吗?”“最讨厌的人?……那当然不会。”高博脑海里闪过他高中时候,班上那个最喜欢为难他,品行还不端,甚至在老师面前无数次告他黑状的女生,立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摇了摇头。虽然和陈放是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也有好几次听他说起过陆晴以及他高中时候的事,但他也没有全盘了解过。陈放看着他反应,低下头,无奈勾了勾唇:“我就是她在高中的时候,班上最讨厌的那个人。”“啊?不能吧?放哥,你初中为她做过那么多事情,高中到了一个班,你又是学校的校草,喜欢你暗恋你的女生那么多,夸张点说都能排到国外去了吧!你家陆晴有什么理由讨厌你啊?”高博瞪大眼睛,确实不知道,他和陆晴竟然还是死对头,陆晴最讨厌的人,这样的关系,令他觉得难以置信。陈放一双黑眸望向他,定定回答:“正是因为我太受女生欢迎这一点,才让她那么讨厌我吧。”“原来如此。”高博若有所思,感叹道。这样一想,他身边确实有过像陆晴这类型的,极其循规蹈矩,又非常保守的女孩,在她们眼里,陈放这样的外形和外表,以及异性缘极强的男人,必然是她们第一个讨厌并拒绝的对象吧。他也很了解陈放的个性,别看在他们这些朋友们面前大大咧咧的,为人处世极其周到,开朗乐观的很,但他的内心,其实却很细腻,观察力很敏锐,想必高中时期,陆晴对他的讨厌,他应该很快就能看出来吧。而且高博突然想起,陈放曾经对他提起过一次,高中的时候,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她父母来过一次学校,如此区别于大多数普通人的家庭背景,她身上的自卑和不安全感还要加倍吧。尽管如此,高博还是出声安慰陈放:“放哥,太受欢迎不是你的错,别人非要往上来扑,那也是别人的自由啊,这只是一个片面的你,你在嫂子面前证明,你不是她想的那种人不就好了。”“这也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事。”陈放点了点头。高博的表情也多了些复杂,其实他知道,这件事对陈放来说谈何容易呢?陈放可以说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一路顺风顺水的人,他和陈放父母打过好几次交道,他们言语之间,其实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培养了陈放骨子里,那种和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人,完全不同的不受规则拘束,洒脱不羁,对于自己人生拥有完全自主性的个性。高博大概能明白,这可能也是陈放和其他人比起来,天然的,就会吸引住许多女生视线,吸引很多女生喜欢上他,并不断往上扑的原因所在吧。受女生欢迎也好,喜欢洒脱不羁做自己,自由来去如风也好,这都是陈放身上的一部分,是构成他这个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如此想来,以他这个好朋友的身份来看,陈放在年少时期开始,便意外碰上了一个,这么喜欢这么爱的,却与他差异如此巨大的陆晴,到底算的上是缘还是劫呢?“老高,你懂吗,正是因为我太过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才知道,让她完全卸下防备,毫无保留的爱上一个人到底有多难,现在还不是时机。”陈放那双深沉的黑眸,再次望向高博,接着对他说道。听到他这句话,高博脑海里突然想起一个句子来,越喜欢越难以说出口,越小心翼翼,所有人都以为,凭陈放这样万里挑一的外形和家庭条件,必然是换女朋友如换衣服,对他来说实在简单至极。可只有他知道,陈放心里喜欢着的这个人,这么多年来,就从未变过。在大学里,他曾经亲眼见过满心欢喜的陈放是怎么样做好了,那场演唱会上的一切万全准备,只为了用他那首亲自为陆晴写下来的歌,亲自对她进行表白。可当整场演唱会结束,舞台的灯光全部熄灭的那一刻,台下挤满了无数为陈放而来,不断尖叫的粉丝和迷妹,可他却唯独没有等来,那一个他最想等来的人。那一晚上,高博陪陈放喝了一晚上的酒,看着他彻夜痛哭。现在高博已经完全理解了陈放,他伸出粗胖的胳膊,拍了拍他肩膀鼓励:“加油,兄弟,你们俩也算是太有缘分了,兜兜转转,最后你竟然还是娶到了她。你再多往前走几步,我估计着,让嫂子爱上你,这都不是什么事,没准她也在前面等着你呢!”“好兄弟,有你这些话就够了!”陈放端起手里的柠檬水向高博敬了一下。在无数名贵华丽,高定婚纱的包围之下,陆晴反而选中了一条造型没有那么夸张华丽,没有那么多夸张的钻石,反而比较复古,量感较轻的白色拖地婚纱。这件婚纱很有巧思,上半部分露肩以及袖子部分的构成,都由极其温婉有女人味的蕾丝,下半部分则是收窄的鱼尾,配上长长的拖地头纱,看起来很独特。看着宽敞华丽的试衣间里,长长镜子里的自己,陆晴深吸了一口气,有些紧张,这身婚纱真的好看吗?她不太敢走出门去。毕竟此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一辈子,她还会有穿上婚纱的这个时刻,毕竟对于婚姻的恐惧,曾经通过她的父母,毫不夸张的带到了她的每一个毛孔之中。她想起,小时候她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婚纱照,可以说从她出生开始,她就从来没有见过家里哪个角落,有摆过或者放过他们两人的婚纱照。她们家基本上没有任何照片。陆晴曾经以为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直到高中的时候,有一次,程颖颖带她去她家玩,陆晴好奇的到处看了一圈,发现她家客厅里放上了她们一家三口大大的合照,而卧室里则放挂了她父母甜甜蜜蜜的婚纱照。程颖颖的父母甚至还给她专门做了一个照片墙,墙上有她各个阶段的照片,无论是婴儿时期,还是小学时期,初中,高中时期。陆晴看到这些叹为观止,这才明白了过来,不正常的那个家庭,是她家
。“陈夫人,您换好了是吗?”女工作人员轻敲了几下试衣间的门,在得到陆晴的应允后,她走了进来。她还没走到陆晴面前,就已经捂着嘴,差点尖叫出声,止不住的夸赞起了她来:“天啊,陈夫人,这件婚纱太适合您了!您太有眼光了,这是我们工作室里的欧洲设计师设计的,简直就是为您量身定做!我还没见过来比您更适合这件婚纱的人!我现在带您出去,给陈总看看吧!”有这么夸张吗?陆晴挽了一下发髻垂落鬓边的一丝黑发,觉得这个工作人员实在是太会夸人了。她在对方的牵引下,半信半疑的走出了试衣间,往大厅里走去。“陈总,夫人的婚纱换好了!”工作人员的一声呼喊,骤然在陈放和高博耳边响起,陈放立即站起身来,看向站在她不远处,那几级台阶上的陆晴。陈放的呼吸有一瞬间的停滞,胸腔里的心脏也差点停跳好几拍,陆晴穿着这袭白色婚纱实在太美了,她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挽了上去,露出了整张骨相优越,五官清纯灵动的白皙小脸,头纱垂在她耳侧,给她增添了圣洁优雅的感觉。他的目光下移,这身极其经典的鱼尾婚纱,穿在她身上不仅看起来很高级,非常有女人味,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了她的姣好身姿,还突出了她修长的天鹅颈,和好看的锁骨,集高贵与大气于一体。坐在沙发上的高博也有些看呆了,突然就理解了,为什么陈放会那么喜欢陆晴,她身上所拥有的这种气质,在他所见过的女孩中,还确实是少见。这不由又令他在心里羡慕起了陈放这小子的福气,竟然梦想成真了,还真让他娶到了最喜欢的人。陆晴感觉到了陈放的目光有些炙热,一直落在她身上,未曾移开分毫,这令她白皙的小脸又绯红了几分,低垂着长睫,止不住在心里猜想,他这个反应到底是觉得自己穿这婚纱好看呢,还是不好看呢?陈放的行为直接说明了她的答案,因为他长腿一迈,几步就上了阶梯走到她面前,从那名女工作人员手里扶过了陆晴纤长的手指,步子很稳,带着她缓缓走下了阶梯。站稳后,和陈放面对面,离得极近的站着,她的手还放在陈放温热的宽大手掌里,陆晴不禁有些紧张,陈放到底觉得这婚纱怎么样呢?她仰起头,看向灯光下陈放那张好看的脸,却正好对上,他那双透着炙热火焰的黑眸,他低下头,将好看的唇,凑近了她几分,在陆晴白皙的耳边,沉声缓缓说出了一句话来:“春风十里桃花雨,皆不及你。”在他眼里,自己穿这条婚纱竟然好看到这个程度吗?陆晴脸上红的更厉害,耳朵也红的快出血了,她怎么觉得,他说出的这句话,令她有种说不出的耳熟呢。兀然的,陆晴脑海里闪过一些篮球赛的影子,瞬间记了起来,这不是高中的时候,老李派全班同学,去给在校篮球队当队长,带领七中队员和篮球最强的二中,进行比赛的那场声势浩大的篮球赛上,自己给陈放想出来的标语吗?她还记得,老李把这个设计加油助威的横幅任务,理所当然的交给了她这个班长,还提出了要求,还让她的标语突出陈放,因为陈放是主力,又是队长,只有他状态好了,稳定了军心,才能带领七中走向胜利。陆晴听的一愣一愣的,虽然对于老李这个逻辑她不是很理解,但她知道,她手头多了个紧急任务,就是给她在班上最讨厌的人,设计专属的彩虹屁加油标语。周末她回到家里以后,冥思苦想了半天,本就抗拒做这件事情,所以怎么想,都想不出来那条标语的内容,可第二天就是篮球赛了,她必须完成这个任务。也就在这时,她出客厅里倒水时,正好看到郑女士在看电视剧,古装的,那段时间很火,名字叫十里桃花枕上书,于是她灵感乍现,瞬间有了主意,想到了那条标语的内容。第二天周一回到学校以后,陆晴第一时间去了办公室找老李,把自己想出来的标语输入进了她的电脑上:“春风十里桃花雨,不及篮球不及你。”老李的脸上瞬间绽放了笑容,对她想出来的标语赞不绝口,还让她带班上几个女生一起设计出来横幅的样式,那几个人里面就有她的同桌赵晓晓以及班花李薇娅。她们两同为迷恋陈放,花痴到不行的人,立即提出要在横幅上把陈放的个人照片打印上去,陆晴有些无语,这简直就像是在给什么明星做应援吧?她一个人根本难敌两张嘴,于是同意了她们的想法,她们去找来了陈放学生证上,那张穿着白色球衣,笑容痞里痞气,在她们眼里帅的毫不做作,惨绝人寰的照片,精心裁剪放大后打印到了那条大红色横幅上。于是下午,陆晴作为加油主力,戴着小蜜蜂,站在所有女生中间,手里无奈的举着那条特别显眼的印有陈放照片横幅,只觉得的她自己,真的很像个傻子,但她又处在一旁树荫下,老李的高压眼神监督之下,丝毫不敢懈怠。但那场球赛,陈放拼的尤其猛,本来在二中有好几个省队苗子的高手之下,这场对决的胜负早就被大部分人不看好了,可他硬是攻破敌方防线,花式进了好几个球,将这场比赛拖了很久,最终竟然以陈放关键进球的微弱优势,拿下了这场比赛的胜利。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毕竟当时的二中篮球队,打遍天下无敌手,在这之前已经打败了江州所有高中。而当裁判宣布胜负结果的时候,班上几乎所有女生都在为陈放尖叫,甚至还有人当场哭出了声来。而陆晴也只记得,她喉咙喊到冒出血丝时,嘴里的铁锈味道,以及一身白色球衣,打完比赛后,浑身湿透,汗如雨下,直接就地躺在了操场上,差点累到虚脱的陈放的高大身影。思绪回到现在,看着面前,目光仍紧紧停留在她身上的陈放,陆晴红着脸真的有些难以置信,他竟然还记得,她写出来的这条简简单单的标语,并且还在今天,拿这条标语,来夸了她穿上这条婚纱有多么美丽。“咳,放哥,嫂子,不是我想打断你们,但是你们家里的犹达,好像不太对劲,已经撒腿跑出去了。”一道窘迫的声音突然在他们耳边响起,打断了他们两人的对视,正是高博的声音。陆晴立即转头看去,正看到穿了一半宠物衣服的犹达,跑出大厅外的半边屁股,而它身后的工作人员正追着它跑。“哎,犹达,别跑!”她爱狗心切,也急了,想要立即去叫犹达,却忘了她身上还穿着长长的婚纱,直接踩到了自己的裙摆拖尾,失去平衡往地上掉去了。陆晴惊叫出声,立即伸手护住了自己的肚子,望着离她越来越近的坚固地板,内心很绝望,心想自己这下肯定要摔惨,完蛋了!“小心!”预料中的疼痛却没有到来,一道低沉的声音骤然在她耳边响起,陆晴缓缓睁开了颤抖着的惊慌眼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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