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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丛里跑跑跳跳的长脚兔子、或者冒了下大大的脑袋就被吓跑的巨型硬背虫,偶尔会看到比较危险的生物也就是慢悠悠在林间踱步的巨熊或者吊在树枝上织网的巨大狼蛛,只要不去主动招惹,一般也不会有什麽危险。
天族战士没有一点逃亡状态的紧张感,倒像是在上世界的美纳斯森林郊游一样轻松,不时还会把手里的“道具”──双头权杖拿出来把跑到他面前的长脚兔子敲昏,为晚饭的材料做准备。
很快他手里的兔子从一只变成了一串。
“阿罗德,今晚吃烤兔子肉吧?”
阿罗德看了他一眼:“前面就是朋贝村,晚上我们在那里过夜。你可以用手上的兔子换一个舒服的房间以及一顿海蟹肉大餐。”
“真的?!太好了!那我们还等什麽?快走吧!”
刚才在林子里到处绕的人是谁?
“不过在这之前。”阿罗德指著一只从林中飞出来,看上去像头猪一样大的虫子,“瞧,这就是丛林萤火虫,我们刚才接到的任务就是收集二十对像这样的萤火虫翅膀。”
“真的要做任务啊?”
“没有佣兵会只拿著任务卷轴走过森林却一无所获。”
丛林萤火虫是种比较常见的林中昆虫,身上没有毒素,圆滚滚的肚子像颗巨大的夜明珠,不论白天和黑夜都绽放耀眼的光芒,非常容易发现。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完全无害,萤火虫有一对像獠牙一样尖锐的触须,如果不小心被它扎中了可不好受。
不过在阿罗德的战剑面前,丛林萤火虫不堪一击。不到一会儿,他口袋里的萤火虫翅膀已经达到了十双之多。等他丢下了萤火虫的尸体,回头去找那位没有了盔甲和武器的天族战士,本来以为他一定会非常笨拙,没想到却看到“魔法师”挥舞著手中的双头权杖,画出无数枪花,“劈劈啪啪!!”的一阵,已经把围在他身边试图用触须攻击他的三只萤火虫全部扫开。
“喝!”见他灵巧地全身跃起,从上而下沈重地击打,萤火虫的硬脑壳被重重敲碎,权杖虽然没有很有用的法力,但是在敲击的过程中还是发出了浅弱的魔法光芒。
莫雷斯非常利落地将萤火虫翻了个个,掀起背上的硬壳,熟练地割下一对完整的萤光翅膀。抬头发现阿罗德向他走来,於是笑著招呼道:“好了!完成了,我们可以继续走了!”
“你打了多少?”
“没数,不过我想应该够了吧?”莫雷斯将腰间的口袋解下来交给魔族,阿罗德接过打开一看,好家夥,密密匝匝地一叠足够有三十对之多!!
当之无愧的现役佣兵对於他所作的一切感到理所当然。
“还有什麽任务吗?”他从阿罗德手里拿过魔法卷轴,一个个打开来看,“炼魔蜘蛛的卵、塔果树上的蜂巢?这些都有什麽用啊?哦,还有杜杜鸟的羽毛,是用来做羽毛笔吗?”
“……”
“天黑之前应该能做完了,要不我们先回城去领了佣金,免得多跑几趟?”
“……”
阿罗德揉了揉额头上的青筋,然後耐著性子,说:“这些任务只是我们的护身符,没必要全部都做,只要让别人看上去像正在做就可以了。”
天族战士总算想起自己是好不容易从魔族主城跑出来的,不好意思地抓了抓斗篷下的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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