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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弄明白原委的楚识夏简直哭笑不得。
——
屏风后传来程垣一声痛苦的低吼,随即是低低的啜泣声。程家姐姐清醒了一会儿,和程垣说了几句话又昏睡过去了。
程垣大步走上前来,撩起袍角单膝跪在了楚识夏面前,膝盖骨撞得“哐”的一声响。不同于在茶馆里那次的赌咒发誓,程垣这次跪得心甘情愿。
“站起来。”楚识夏冷声道。
程垣充耳不闻,抱着双拳低头,决绝道,“从今日起,我这条命就是大小姐的。若有一天大小姐要我去死,我程垣皱一下眉头,便不配为人。”
“你这条命值多少钱?”楚识夏疾言厉色道,“站起来。”
程垣的脑子一下子没转过来,呆呆地仰头看着她。
楚识夏穿着沉舟的黑衣,太过宽大的衣衫把她笼罩起来,像是一只被黑布包裹起来的玉石娃娃,看上去没什么威势。但就是让人不敢直视她,就像没有人敢于直视刀剑的寒芒。
“你活着对我才有用,我要一个死人干什么?打仗不靠阴兵。”楚识夏冷定道,“我说第二次了,我没有给人当祖宗的习惯,我们楚家也不养狗——你听懂了吗?”
我们之间可以是杀人放火的同党,可以是各怀鬼胎的上下属,但你不是我的狗。
程垣自会说话以来就被教导要识时务,要逢迎讨好那些大人物,借着人家多看自己一眼的机会往上爬。即便是跪着往上爬,也不要紧,笑贫不笑娼么!
世道如此,这算不得卑鄙。
清流名士看不起他这样的人,视之如走狗;公卿贵胄也看不起他,拿他当使唤得顺手的奴才。
渐渐地,程垣也忘记了,他是官宦之后,也曾有报国之志。
罢了罢了,那就庸庸碌碌地过这一生,也不是无法忍受。程垣就要认命的时候,云中楚氏的狼崽闯进了帝都,把这片混沌之地搅得乱七八糟。
程垣仰头看着楚识夏仿佛映着雪光般的眼睛,想起了姐姐身上干净的衣衫——那是楚识夏的衣衫,她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了姐姐,所以才要沉舟的外袍穿。
他终于明白了楚识夏和那些帝都那些人的不同。
楚识夏要带他去争一片新天地,不必攀附权贵、不必曲意逢迎,只要有才干有忠心就能得重用的朝堂——简直跟做梦一样的地方,仿佛只存在于史书上所记载的太平盛世。
程垣很愿意追随她,他受了楚识夏的好处,自然也要表一表忠心。
但楚识夏呵斥下跪的程垣,要他站起来,大声告诉他,他不是任何人的狗——楚识夏把他看作一个人,不论是同党、盟友或下属,但程垣终于不必再做狗。
他可以挺直腰板,去做一番事业。
“谨遵......大小姐教诲。”
在后世的记载中,武定侯程垣是个奇怪的人。
史官说他“家风有疑,其父乃真小人也”。
但歹竹出好笋,这位终日里为帝都当红贵族子弟鞍前马后的少年,在战场上居然勇武非凡。史书记载中,他在战场上曾身中三箭而不下马,誓死护卫楚氏王旗直冲北狄中军,最后斩下敌方上将首级。
他不爱权势,也不喜钱财,最擅长没事找事的御史也只能骂他“杀戮太多,无好生之德”。按他的家世背景、父兄师承而言,说他是脱胎换骨也不为过。
武定侯程垣,是“明英五杰”中最后去世的人。
史官评他“韬光养晦,英武刚烈”。
史书没写的,是祥符四年春末,云中为帝都点燃的这粒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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