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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野坂昭的《萤火虫之墓》:珍惜今天,珍惜现在,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来自网络两个人围在房间的角落做实验。老鼠转圈嗅了嗅,最终没能忍住诱惑,吃掉加了蘑菇粉的食物,下一秒便在两人的注视下浑身僵硬,蹬腿升天了。陈景不自觉咽了咽喉咙,对陈秀手里小瓶子望而生畏,连说话的声线都颤抖了:“姐,你……你弄这个干什么?!”他就说她为什么突然拉他去捉老鼠,还一定要捉活的,原来是要试药,还是毒性这么烈的药!这瓶药是怎么来的?她给陈老头的酒下过东西,难道……陈景悚然而惊,脸色“唰”一下变白,猛地站起来喊道:“杀人是犯法的!”陈秀满脸问号。她什么时候说要杀人了?“陈老头再坏,他也不值得你这样,杀人犯法,你没必要为了他赔上自己。”陈景苦口婆心地劝,希望能够打消她的念头。陈秀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小景竟然以为她要去给陈老头下毒?“停!”陈秀哭笑不得,站起来伸手打断他,“你别说了,我难道看上去像是一言不合就要取人性命的人吗?”虽然有时候她也想过,可如果真让她下手……陈秀摇摇头,那也要她有这个胆子才行,她连鸡都没宰过一只。陈景没有说话。以前的确不像,他小心地瞄了瞄她手上的瓶子,现在他不确定了。陈秀注意到他的眼神,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搬出大伯陈宗:“这是从大伯那里拿过来的,就是那个毒蘑菇磨成的粉末。”陈景皱眉:“大伯?”陈宗不仅是陈景的大伯,还是教他读书的先生,在他心里的分量自然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大伯同意的,他的确不好说什么,可是这么烈的毒药……他还是不太相信,怀疑地看着陈秀:“你不会是骗我的吧?”陈秀宝贝地收好瓶子,没好气道:“你爱信不信!”也不想想,他几乎每天都去大伯那里读书,随时可以问,她至于撒这样随便就能拆穿的谎言吗?她这样的态度,陈景反而信了,给她道了歉,然后凑过去好奇地问:“你弄这个毒蘑菇的粉末干什么?”陈秀毫不犹豫地回答:“防身啊。”想想书里写过的背景,如果她没有记错,危机已经近在眼前,她得多准备点东西才行,这个毒蘑菇粉末就非常不错,就算派不上用场,只要握在手里就能给她莫大的安全感。陈景问她是什么事情需要毒药防身,不过被陈秀岔开话题,糊弄过去了。……镇上,李铃招待着李氏,给她说自己打听的情况:“姐姐,我托的吴婶已经回信了,她说有三家合适的愿意相看。”“三家?这么多。”李氏兴趣来了,催促道,“说说看。”“一个是镇上木匠的儿子,一个是个读书人,一个就住在这条街上,开了个铁器铺子。”一听还有个住得不远,李氏干脆从他问起:“既然住在一条街,妹妹对他了解吗?”李铃笑道:“他比阿秀大四岁,这半年经常来我这里买卤肉,感觉性格不错,但他鼻梁上有道疤,是上过战场的,人不笑的时候……看上去比较凶。”“这倒没什么。”李氏和李铃是姐妹,又都是已经当家的妇人,在这一点上的看法相当一致,过日子皮相不重要,男人看上去凶点算什么,对外越不好惹越好。李铃又补充道:“可他还有一个弟弟,才五岁。”就算她看好李继,最终拿主意的还是姐姐李氏,优点和缺点她都得一一讲清楚才行。“五岁的弟弟?”李氏的眉头皱了起来。如果是带了一个儿子,那不用说,肯定不用考虑,后娘实在难做,好与不好都有人说,她闺女又不是嫁不出去,干嘛非得受这份罪。可要是弟弟的话……李氏纠结了,这人有个这么小的弟弟,妹妹竟然都给她留意着,人肯定不错,一时间她实在难以下决定。“那其他的两个呢?”李氏决定都听听再说,女方挑男方,男方也挑女方,也不是她说了就算的,接触之后,指不定是和哪家结缘。“镇上木匠家的儿子是个俊后生,十七岁,也继承了他爹的好手艺,就是身子骨弱了些,每次换季都要吃上几天药,还有他娘就这么一个儿子,看得紧,为人厉害了些。”李氏见过一些做婆婆的,简直就是把儿媳当做抢儿子的敌人,尤其是这种看得紧的,不知道这位的娘是不是其中一个。李铃继续道:“最后一个是个读书人,也比阿秀大四岁,已经考上童生了,考上秀才的可能也很大,家中有十几亩地,只是因为供他读书,花销很大,家里吃用条件不怎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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