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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手臂看我,向前走了一步,我见状后退三步,拔出浮生,摆出警戒的姿态,胡安摊手,表示自己两手空空是无害的,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冲我长长地叹了口气:“你怕什么,我也不想掺和进去的,本少庄主只是个爱凑热闹的闲人,只是那玉佩是故人所赠,有朝一日见了人,我怕我不好交代,你只要答应,为我讨回就够了。”我不解地皱眉,疑惑地扫人一眼,不知他何时竟是转了性,胡安咳了两声,冲我狡黠地眨了眨眼,笑吟吟道:“白江清支付了足够的代价,让我倾尽全力帮你,本少庄主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他得意洋洋道,又问:“怎么,你不答应?你不答应也行,那我就按照莲生和尚和你爹的要求,把你给绑回去,拿你赎回我的玉佩。”“我大可把白江清给我的东西退回去,就算是白江清,他也不清楚我想要什么啊。”他长长地叹口气,眉眼间的狡黠化作飞灰,被谁轻飘飘地吹了一口气,无声地散了。“好啊,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再见。”我冲人挥挥手,运了乾坤天地就跑,一转身还未跑几步,便见胡安胡少庄主抱着手臂,倚着后面的树,促狭着眼看我,我仓皇后退几步,被身后的石块险些绊倒,还未倒下去时身后有人一把揽上我肩膀,我习惯性一抬手,浮生扫到人眼角处终止,剑气扫过,留下一道艳丽红痕。“小孩子戾气怎么这般重,我还想说,你要倾尽全力寻回白江清,就算他死了,也要把人的尸体带回,可以么?”他嘴上这般教训我,自己笑时眼里的戾气更甚,本来就不是什么俊朗周正的长相,这样的表情,使得他看起来活脱脱是狐狸成了精,自顾自埋头算计着,等着别人两败俱伤,自己坐收渔翁之利,他就那么笑眯眯的,我却觉得背后发凉。“为什么?”我问,对这个人的印象始于初见,狡黠如狐,一身贵气,怎么看都是薄情模样,一身游戏人间的浪荡气息,从我收到的诸多消息和这个人的往来中,我发觉胡安的确是个薄情性子,鲜少执着,只爱看热闹,兴致来了就掺和进去,以着微妙的旁观立场看戏,奈何他身上打着两易庄少庄主的名号,胡安又晓得拿捏分寸,不触动他人底线,再放下引人主动上钩的利益,他总能游走在危险的边缘,安然地全身而退。“倒霉孩子,你怎么那么多事。”他笑,抚过眼角自下而上斜斜划过去的那道红线,挑眉问我:“喂毒了吗?”他的手指危险地搭在我脖颈上,只要我说有,他就该胁迫我拿出解药,我摇摇头,道:“没有,没有,我可是正人君子,没有那毛病。”“你小子只是嫌麻烦吧。”胡安翻了个白眼,嫌弃道。“啧你一直在偷窥我吗?”我打掉人的手,抱着手臂摆出瑟瑟发抖的姿态来,我和他不是什么熟人,他知道的未免太多了些。“楚歌跟你一个毛病,他嫌麻烦,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己毒死这件事未免太惨了些,好了,江湖再见,有朝一日就算你死了,挖地三尺我也会找到你的尸体,你欠我的玉佩,我自会讨回来。”他甩甩袖子,眨眼间就没了人影。我叹口气,折膝盘腿坐下,想知道这个人跟了我好些天,怎么还是这般精神?何况这人比我还晚了几个时辰,怎会这么快就能赶上来?我一直以为胡安胡少庄主是个只能动口不能动手的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就是个摆设,这些年来,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胡安把能动口就不动手这句话贯彻得彻底,我未曾听闻胡安胡少庄主跟人打斗之类的消息,或许是有,可两易庄的人把消息拦截封死了。我这些天使靠着醒魄草才勉强提起精神的,那胡安胡少庄主呢?为了甩开他我就没按照正常作息睡过,不惜半夜三更爬起来赶路,披星戴月,运着轻功一路逃亡。我盯着人离去的方向一阵,捞了捞袖子里的鬼工球,听着沙沙的声响,掂了掂重量这才安心,鬼工球要是不在了,我和师兄的兄弟情可就能轻易打水漂了,我和他都是在老头子教出来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留了一点深情,难以轻易交付他人。白江清在我师兄心尖尖上的位置,和他相关的,半分玩笑都开不得。我嗤笑声,觉得世事太过无常,在有生之年里,我还能见到我师兄身上安着情深两个字的一天啊,我本以为他会那样浪荡一辈子呢。而今离终南山,也只差两天的路程了,阳光自高空跌落,摔了我一身,我只觉得暖和得很,醉了一样想要去睡,我咬咬舌尖下压着的最后一点醒魄草,觉得自己的确是天若水教出来的,这败家的程度跟人有一拼,醒魄草能续人半条命,使人神志清醒,若是经由歪门邪道之手还能成上好的促进内力大涨的药丸。我已经付出这么多代价了,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了,若是败了,大概我会被我师兄还有一整个花镜宫追杀的吧,而我手上的鬼工球要是让旁人知道了,更是一场灾难,我怕是会被半个江湖追杀的。我戚戚然地想着,继续赶路,把自己当做一段朽木,不近人情,不知疲倦为何物。荆轲刺秦王大抵不上因为满腔孤勇,只是因为没了退路,他是被大义和侠义之名逼的,而我不是,我自觉踏上这条不归路,不肯回头,搭上满腔可笑的少年锐气和意气风发,搭上我一整个年少。我苦苦熬过了没有醒魄草支撑的两三天,虽说我是个败家,可我咬着的醒魄草不过是无用的根须,那点根须没了,我只能咬死后槽牙撑着,好不容易到了终南山,天杀的是我师兄在山脚附近设下了不少陷阱,光是山脚下的毒蛇就够我受的了,这也的确是我师兄干的出来的事,明知自己师弟要来却不提及一句和陷阱相关的,正确的道路也不肯说。我走出陷阱便见自己师兄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手里握着一卷书在读,刚看见人时还以为是自己错觉,定睛细看——这的确是我那天杀的师兄,只是他变化太大,我险些认不出来就是了,见我狼狈的出来,他勾唇一笑,还是浪荡风流的模样,嘲笑我那一切都是我错觉。天青的衣服大多是杏子红,我偏爱烟灰色,我师兄楚歌单单爱黑色,他喜欢穿黑衣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其他衣服容易脏太麻烦,黑衣还能当做夜行衣穿。他穿黑衣是极好看的,黑衣白肤衬得一张脸更白,恰到好处地压了几分那双桃花眼的艳色,收敛了一身的轻薄孟浪,而今他懒散地握着一卷书,穿着竹子青的衣服,袖口压着一圈银色云纹,头发潦草地束着,脸颊边落了缕发,扫到下颔,线条断的利索,那双桃花眼眼尾上挑,颜竹子青那寡淡的颜色根本压不住,反而使其不减反增,灼灼如艳丽桃花,他抬抬眼角,是张扬得过分近乎逼人的艳,将一身的轻薄孟浪气发挥到了极致,我竟觉得自己这不着调的散漫成性的师兄是个人物——还是王侯将相那类的。我盯着他良久,总觉得那竹子青的衣物眼熟,后来才惊觉——那时白江清的。“你太迟了。”他起身,抬手,我下意识想打掉人的手,又被他不由分说地按着肩膀,择掉一根草叶,他促狭着眼问:“你是在草地里滚了一圈吗?”“啧啧啧,拜你所赐啊,我的好——师——兄。”我咬牙切齿道,看着人拿了铁扇逍遥,故作风流地唰的一声展开,半张脸藏在铁扇后,笑意盈盈地看过来,眼角有着绚烂得灼灼逼人的桃花颜色,那眼却再也不是了。昔日他抬眼笑时眼底水光潋滟,深不见底,是一泓盈盈动人的秋水,十里烟柳繁华般透着盎然生气,而今那秋水枯了,徒留桃花眼粉饰出灼灼逼人的颜色,免得教那干涸河底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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