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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面上阴云密布,电闪雷鸣,却影响不到水下海峡的宁静。
此时,一枚泡泡散发出阵阵微光,将更多其他的泡泡吸引而来,象征着一段故事即将走向终结——
浓浓的血腥味染遍大地,怪物的尸骸被随意地弃置在一边。赤色的大地上,荒原的风呼啸而过,唯有两个人站立。
二十五岁的戈林不以为意地甩掉身上的血迹,其中大部分当然都是怪物的。
“这就是美尼亚自古以来最令人闻风丧胆的‘狮王’?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戈林随意将手中的旌旗插在地上。
旌旗上绘制着美尼亚的国徽,这本来是一次举国之力的讨伐——日渐年迈的国王孤注一掷,想要在死前完成一项祖辈都未能做到的壮举。
可军队很快在“狮王”张开的风暴之翼下丢盔弃甲,告诉世人祖辈的失败不是没有理由的。
只见旗帜歪歪斜斜地倒在一边,硝烟四处燃烧,战场四处都是散落的兵戈。
士兵们四散奔逃的途中,遇见了前来支援的两人,于是——
“那两个人,才是真正的‘怪物’吧……”
他们目睹了戈林与亚摩配合无间,将不久前穷凶极恶的怪物,变成了两人的个人秀。
如今浑身浴血的男人支着他们的国旗,可竟然没有人敢靠近,总觉得一旦接近对方,就会被更深的凶恶和恐怖一口吞噬。
而与男人呈现出另一个相反极端的,则是同样作为话题“主人公”的另一位金发少年。
即使身处尸山血海的“地狱”,也气息平和地仿佛是在花园里漫步。金色的发丝纤尘不染,甚至有空回过头来安抚他们:“你们需要狮王的头颅复命吧,可以带走了哦。”
士兵们:……更恐怖了啊!
这种恐怖源自于某一天,人们忽然意识到太阳带来温暖和光明,它本身的热度和光线,本质上其实是压倒性的。当它肆无忌惮地开始发光时,凡人莫敢直视。
“喂,”见众人停在原地发愣,戈林不爽地眯了眯眸子,“亚摩让你们过来,没有听见吗。”
士兵们尖叫:咦——!
“好啦,戈林。”亚摩熟练地顺毛。他反应过来,这片战场仍旧残留着他们和怪物方才大战的杀气,难怪那些人会像炸毛的小兔子。
“你累吗,要不要等下去酒馆来一杯?”
亚摩自从进入这个“泡泡”,最大的收获有两个,一个是作战能力。
虽然这里的怪物死亡不会掉落“食物小球”,但战斗经验都是实打实的。他在跟各类不同的怪物作战中飞速地积攒经验,各项战斗能力迎来了一波暴涨。
亚摩觉得如果他现在回到现实,一定能跟他的武器们配合得更好。即使先前没有上手的冷门兵器,他如今也有自信能发挥出它们的最佳性能。
第二个收获就是“成年人的社交”,他现在理解为什么酒神的宴会那么受欢迎了,因为在这个世界,好像没什么是大家一起喝一杯解决不了的,虽然……
“在酒馆里喝果汁简直是酷刑!”戈林说到这个就一脸痛苦面具,“你是打算靠这个来磨练自己的意志,转行当苦行僧吗?”
“我还没有成年。”亚摩搬出了说过无数次的理由,“还有比起酒我确实更喜欢喝果汁,尤其是红玫果味的。”
同时,亚摩也第无数次地对自己在这里的搭档说:“你可以不用跟我点一样的,之前不还因为这个被嘲笑了吗?”
亚摩的体型不喝酒还勉强说得过去,戈林自成年后身高抽长,在酒馆捧着果汁的画面确实有点宝宝巴士了。
戈林:“……那有什么,反正我都揍回去了。而且,我就喜欢跟你点一样的,万一哪天我就能体会到你喜欢它们的理由了呢。”
他们可是最好的搭档,理解并接受对方的喜好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绝不可以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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