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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应的手指纤长,手掌却不宽大。大概平时也很少干活,除了常年握笔在指侧留下的薄茧,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细皮嫩肉。就如他之前想象的那般,江平野的手正好能将他包裹住,而吉他弦和单杠在指腹与手掌留下的粗糙严丝合缝地压着手背上的皮肉,巨大反差带来的是无法言说的酥痒。
江平野手的温度比他高上一点,通过交握处源源不断地传递至他的指尖、手心,甚至攀升上了手腕,心情都跟着水涨船高。
季应愉悦地哼了几声他先前唱的那首《历历万乡》,好似真的生出了一丝他们在谈恋爱的错觉。
哼到“少年不惧岁月长”时,季应抬头,发现江平野正侧目垂眸,不知道看了自己多久。
“看我干什么?不准说我跑调。”季应的天赋都点在了别的地方,唱歌仅限ktv水平,勉强过耳。
江平野说:“你的音色很特别。”
“一般只有夸不出别的词来的时候,才会说音色特别。”话虽这么说,但季应的声音带笑,并没有要生气的意思。
“我不是这个意思。”江平野和他解释,“确实特别,气息再练一下就很好。”
季应晃了晃手,肩膀撞在江平野地大臂上:“那我有这个荣幸,让阿野教我唱歌吗?”
“我不会教人。”江平野收紧了手指,却在强迫自己讲注意力从手上挪开,假装不在意地看向前方川流不息的车。
“但我想让你教。”季应歪着头盯着他瞧,“不可以吗?”
江平野这才应下:“好。”
能这样牵手散步的机会来之不易,季应特意绕了一条路程更长的小路,想延长一点相处的时光。
狭窄的人行道被共享单车和电动车占了大半,堪堪只容得下两个人经过,多一个都显得捉襟见肘。
所以在撞上迎面而来的路人时,江平野松开了握着季应的手,把他拨到自己身前,虚虚挡着他受伤的左手。
等到路人侧身经过,他再次与季应并肩,却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牵上他的手。
仅仅半秒钟的犹豫,季应已经抬手搭上他的小臂,是一个半挽着的姿势。
“阿野的手臂也练得不错。”
平白又受了一句调侃。
作者有话说:
阿野的一些占有欲开始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出现了=3=
顺便一说《历历万乡》真的好好听,词曲都写得很好
江平野把他送到楼下,互相道了“晚安”后就各自分别。没有那么多依依不舍,情侣分别时的眷恋还不太适合他们两个。
季应踩实了楼梯往上走,感觉手上还残留着对方的热度,心情舒畅得想哼首小调,连平日厌烦的楼梯都看着顺眼了起来。
然而好不容易快到家门口,刚踏上通往顶层的楼梯,就发现家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一双长腿委屈地蜷起,双手抱膝,上半身倚着季应家的防盗门,卷出一个极其委屈的姿势。如果不是感应灯适时亮起,季应的脑海里都要闪过无数的都市异闻与刑侦小说。
沈颂的脸颊通红,可以想见喝了不少酒,头发乱糟糟地散在脑袋上,白色的衣服上沾了不少灰。稍微靠近,酒精味便扑面而来。
看来今晚不太顺利。这是季应的第一个反应。
“沈颂?”季应在他旁边蹲下,抬手拍了拍他的脸,试探地叫了几声。但这人已经喝得烂醉,除了不耐烦的几声“哼哼”就没再给半点回应,甚至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他家门口的。
如果是平时,季应一个人也能把他带进去安顿好,但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伤患,再加上一个睡得不省人事的醉汉,只怕还没站稳两个人就得一起从台阶滚下去。
季应只好打电话把还没走远的江平野叫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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