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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巧成拙的詹姆斯:“……操!”
老约翰继续说:“儿子啊,你们艺术家的玩意儿我也不太懂。但你的歌迷们给我解释说,你不是想当女人才穿裙子的,是在搞什么性别解放运动,是做好事,什么平等自由,我也不太懂,可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可能和反种族歧视一个性质吧。哎,你要是喜欢就搞吧。别怕,我这回不拿皮带抽你,我就当不认识你。”
呵呵,真是谢谢支持啊,亲爹!
詹姆斯在无尽的心塞中挂掉了电话。
可更让他受打击的是……
埃布尔直接打电话过来建议:“让吉米再穿几天裙子。”
詹姆斯:“卧槽,你有种再说一遍!”
埃布尔十分现实和势利地告诉他,很多年轻人对他的这种个性、反叛的形象很欣赏,继续保持的话,‘男性裙装’这种噱头,将帮助乐队获得名气上的提升,而名气越来越大,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赚钱机会。
为了乐队,为了大家,为了钱……
埃布尔下结论:“你继续穿裙子吧,有一就有二、三、四……!”
帮买裙子
除了那群总喜欢做阅读理解、脑袋有问题的人一通瞎脑补外,绝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接受了封面照。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类似于戏剧化、又具备装饰性质的舞台服装。
不过,那期《十字路口》销量真是好极了。
除了庞大歌迷加成外,还因为封面照片拍得实在好看。
事实上,行星乐队出道至今,一直因为乐队成员容貌过于出色,被外界固执地认为是一个青少年偶像组合,从而也间接否认了他们的摇滚乐队身份。
如果换成一些心思敏感的音乐人被这么对待,搞不好会闹出点儿抑郁问题,幸好,行星乐队每个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对杂志的主要受众群体来说,一张乐队全员颜值在线的封面照,已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存在了。而金发主唱的女装形象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从容貌来讲,吉他手兰斯才一直是乐队中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那一个,标准的英伦美少年,俊美优雅,贵气十足,一双蓝眼睛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小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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