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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复杂,我反倒不好做太多动作,你去通州也不错,我在那边还有几名得用的下属,能照顾你。你趁这段时间好好养养身体。”顿了顿,萧昱用掌量了量她的纤腰,颇有些嫌弃道,“你太瘦了。”秦妍书:“……呵呵。”胖瘦关你屁事!余下自不必赘述。萧昱果真如他所说,待了不到一刻钟就匆匆离开,只留下一件鸦青色披风。秦妍书衣衫不整,披风就从头到尾都裹在她身上,直至萧昱离开,她也没得机会取下来,萧昱顺手就给留下来了。待他离开,秦妍书才赶紧换了身干净衣裳,再把他的披风卷成一团塞进自己衣箱最底下。彼时,青竹大概是被萧昱的人给阻了,又过了短时间才提着她的晚膳回来,回来见她神色有些不对,还顺嘴问了两句,被秦妍书给搪塞了过去。当晚,秦妍书做了个梦。梦里她成了一只被雨水打湿的鸟儿,被萧昱这大魔王抓回去按在熏笼上烘干,不管她怎么扑腾,都挣不开萧昱的魔爪。她可怜兮兮被摁在热烘烘的闷笼上,烘完了正面烘背面,翻来覆去,不得安宁,无法逃脱。秦妍书感染了风寒。重是不重,只是闷在屋里喝了几天苦药汤子,也瘦了几分——啊呸,不过是生病略微憔悴了点,她才不瘦,她这样儿是刚刚好,没得被那个下流胚子给带歪了。话说,有些人嘴上说着通州有人、会让人照顾她,她这都病了几天,连个动静都没有……秦妍书暗哼了声,打开妆台上的雕花银质唇盒,勾起尾指刮了点口脂,在唇上匀开,略抿了抿,薄红的檀口色瞬间将她还未恢复的几丝病容掩了下去,又不至于过于艳丽。她满意地点点头,错眼一看,青竹正在翻捡她那个衣箱,她登时吓了一大跳——萧昱的披风还在里头呢!她忙起身快步过去:“找什么呢?”“姑娘。”青竹回头,“我正在找您那件海棠红的裙子。”秦妍书皱了皱眉,扫了眼衣箱,随手从里头捡了件豆青色裙子:“穿这件就好了。”青竹啊了声,不是很乐意:“姑娘,这颜色太清冷了,你这几天脸色不好,还是穿个鲜亮些的吧。”秦妍书将裙子搭在臂弯里,抬手给了她一个爆栗:“只是跟着表姐表哥们去看看热闹,别给我整的花里胡哨的。”再扫了眼箱子,抓起件月白色上衣,“这样搭就成了。”“姑娘!”青竹抗议。秦妍书不理她,确定了衣服,随手将衣箱盖上:“行了,赶紧换衣服出门,一会得迟了。”转身往屏风走去。青竹无奈,只得跟上去,嘴里犹自叨叨:“姑娘你最近怎么总是穿得这么素淡?奴婢记得您最喜欢血牙、海棠红这种来着。”隔着屏风,秦妍书的话有些小。只听她道:“人总是会变的。”通州是名都,人杰地灵,文人荟萃,曾孕育出不少博古通今的大儒,诗书棋画各有专精的才子更是多不胜数,还有慕名而来的求学之人。凌氏世代居住在这样的通州大族,诗书传家,哪怕是一个仆人走出去,也会在谈话间引上几句诗文,可谓底蕴深厚。秦妍书的母亲凌氏正是出自这样的凌家。她学识不浅,大是大非面前非常稳得住,不光能与秦明远谈诗论道,秦家几位嫡出姑娘的启蒙都是由她负责。故,即便她性子软,也不擅管家理事,在秦家地位不低,连已故的秦成济都对她礼让三分,旁的人自不必说。唐氏虽对她有些许微言,却也不会为难与她。由凌氏也能看出几分凌家的家风。在凌氏的教导下,秦妍书原本也是温柔娴静之人,奈何……造化弄人。言归正传。通州既然以文闻名天下,城里自然少不了各种与文相关的活动。从各大书院到路边茶楼小摊,只要人多了,都会有人兴致而来斗上几句诗文。久而久之,在城里一些较大的地儿,就自发形成了常规性的赛事活动,赛诗会、斗画宴、楚汉局等,不一而论。秦妍书正是跟着表哥表姐们出门去参加文山书斋每月一次的赛诗会。说是书斋,其实不过是座茶楼。因着地方宽敞,掌柜的又有几分才识远见,不知道什么时候这赛诗会就被捣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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