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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杀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我受够了那样漫长的折磨。
那台一直收在地下室的刑具就像我灰暗的野心,隐忍而邪恶,我本以为这是得到周瞭的必要手段,它黯哑的光泽和厚重感要是与周瞭美妙有力的身体结合到一起的话——我的所有欲望便都找到了出口。
但这是具有毁灭性的。
我什么时候意识到这点的呢?大概是周瞭为了生意而答应商业联姻的那次,我在他的订婚宴上,藏在天花板上,那里有一面假墙,白玫瑰雍容地簇成心形,我就藏在那上面,胸前橫担着一根铁条,硌得我胸口发闷。我在错综的铁条间架稳借来的气枪,是爱好在田间打鸟的同事手里的,我跟他在郊外练过很久,已经能够在半公里外打中电线杆上的斑鸠。
我要周瞭死在一切妄图得到他的人面前,不论是垂涎他的心或者觊觎他的权利。
他穿着白色礼服,难以想象鲜血炸开在别着深蓝色丝绢的领口,会是多么美的事情。
我的手心里全是汗,我居然在最后的时间里胆怯地缩起来,缩成了那个穿着短裤,在夏日里跌倒在水洼里的小男孩,我的眼中只有哥哥,无论他的神情又多么残忍,我也只是想要牵一牵他的手。
就在我因为汗液辣疼了眼睛而视野黑暗的瞬间,闹哄哄的掌声响起来,我再睁开的时候,就看见他跟那个面目模糊的女人面对面,手腕回收,喝空了交杯酒。
我止也止不住地恶心,却还是颤抖着从天花板上爬下来,离开了那里。
后来的心理医生用了一大堆精神科名词描述我当时的心境,还不断地补充“危险”、“无法压制”、“隔离治疗”之类的词。
然而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对我有用的。
有用的只有哥哥。
如果能够治愈我的人是最有可能死在我手上的人的话,那还不如让我滚远点。
我想起来小时候他一次又一次凶狠地皱着眉毛,叫我滚的表情,像只焦躁的小狮子,而我是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的吸血虫。
我是微不足道的,我是惹人生厌的,我是寄生虫一样要靠他存活的丑陋东西。
他早就知道,所以他讨厌我。
那我就去死吧。
周瞭在我的冲撞中重新睁开眼睛,他有一颗灰色的眼珠,死气沉沉地镶嵌在左眼眼眶中,他看向我的时候,那颗眼珠的转动显得笨拙滞黏,被碎片划伤的切口从眼皮上方一直延伸下来,尖细的尾端消失在他的瞳孔中央。
我一度地厌恶它,那道疤痕,它毁了我跟周瞭唯一相似的地方。
“嗯……”他从喉咙深处发出餍足的叹息,快感已经捕获了他,但他尚且清醒,他的献祭心态还是完好的,他双手为我奉上祭品,他还意识不到我会怎样打碎它。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跑到台上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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