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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吴向东,家里的老大,在三年大饥荒的年代,家里都穷得吃不上饭,那时候后山是公家的,可他不能眼看着家里人饿死,他要进山给家里人填饱肚子。
当年跟村里一个猎户学过几招,据说当年猎户的祖上有人当过镖师,所以功夫还不错。
他凭着三脚猫的功夫去了后山。
或许是他运气还不错,所以,第一次进山居然掏回来一窝兔子,兔崽子都抓了三只。
这些兔崽子肯定是没办法在家里养,毕竟公家不允许,真要养了怕是要被抓起来。
可这么小点的兔崽子放了又可惜,就干脆在山里找了个夹道,被两块大石头夹出来的洞,洞不大,只能容纳一个人,他就干脆在山里编了个笼子,将三只兔崽子养起来,临走前给放进去不少的草。
此后他每天都进山,兔子这东西能吃,关键是它长得快,他经常进山,可运气也没那么好,十天半个月才能抓一只兔子或者一只野鸡,不过能给全家打打牙祭也不错。
三只兔子长大被他卖了两只,剩下一只分出一半给大伯家送去,正好碰到村里有征兵的名额。
原本该是大伯家大哥去的,最后大伯咬牙把名额给了他。
他可是被全家寄予厚望的,所以他进了部队一心想着立功,只有立功才能往上爬,才能拿到出任务的津贴。
家里穷,需要他的接济。
从小兵到班长,再到连长,他走了整整十年。
当然工资跟津贴也跟着翻了倍。
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的钱,他自己手里也存下一笔,部队里领导找他谈话,开始催结婚的事。
他一直没往那方面想过,不过他二十六岁的大男人,也该娶媳妇儿了。
不等部队安排他在一次任务中受伤住院,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妻子家世很好,他觉得自己配不上,想过放弃,可最终没抵住心里的喜欢。
好在妻子对他也是有些好感的,他才鼓起勇气去了魏家提亲。
好在岳家也是通情达理的人,虽说岳母对他有些微词,觉得他就是个穷小子配不上魏红,可媳妇儿坚持嫁给他,岳父也看重他,我们俩如愿地结婚了。
几年里他都没回过家,不是不想回,实在时间不够用,一来一回得去好几天,他没那么多假期。
再加上媳妇儿怀孕了,他更不能走,几年里只回了三次家。
他家小妹居然结婚了,嫁的还是谭营。
他在部队自然知道谭营这个人,整个军区的兵王,他不知道谭营怎么会跟小妹认识了。
他现在才恍然大悟,难怪前段时间他见到自己还找自己说话,甚至态度那么谦和,感情是在故意讨好他这个大舅哥。
哼哼!怎么就成自己妹夫了呢?
突然有种自家宝贝妹妹被拱了的感觉,好憋屈好难受。
他这个大舅哥都没答应呢。
再见谭城,就感觉这家伙是瓜田里头的猹,偷他们家的宝儿。
还被媳妇儿好一顿笑话,说他这个大舅哥整天耷拉着脸,妹夫见了都不敢靠近,再说,两个人婚都结了,你还能拆散他俩?小妹要是知道你不给妹夫好脸色,怕是心里也不好受。
吴向东就这么被媳妇儿劝好了,心情一好就找谭城切磋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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