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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什么玩意。好吧,不得不承认,胡凤花确实从小就得人心。胡凤花长得像他妈,有点男生女相,红齿白,眉清目秀,打从幼稚园就是演王子的料,小时候粉妆玉琢的特招人喜欢。人长得精神,脑子也活络。教点什么一学就会,还举一反三。小时候老太爷最喜欢教胡凤花念唐诗,奶声奶气的背着手站在书房里摇头晃脑的念书,那乖巧可人的小模样,看的老太爷心都要化了。相比之下,胡杰小时候就没这么招人喜欢。他长得随父亲,皮肤有点黑,骨架子也挺大。胡凤花奶声奶气站在老太爷书房里念唐诗的时候,胡杰正是青春期。满头满脸的发青春痘,别提多磕碜,连个小女朋友都找不着。骨架子蹭蹭的撑开,把整个人往上拽,手大脚大脖子细,看起来跟个吊线木偶似的。最难以忍受的还是他那副变声期的嗓子,那要是念唐诗估计能把老太爷吓心脏病发作去。一面是粉妆玉琢的小王子,一面是满脸脓包疙瘩的癞蛤蟆,胡家人的爱憎自然表达分明。虽然都是自个的亲生儿子,可到底胡二爷和二奶奶的宠爱还是大部分落在了胡凤花的身上。一想到小儿子香香软软的小身体扑到怀里,奶声奶气叫唤妈妈爸爸,两夫妻的心也要化了。至于这个大儿子么,反正做哥哥的总要让这弟弟一点的。再说了,都十五六半大小子了,难道还要父母抱抱?总之,胡凤花在书房里风光的时候,正是胡杰最灰头土脸不堪回首的时候。那时候胡杰可真挺恨自己这个弟弟的,恨不得来一车拐子把这个弟弟拐走卖到山沟沟里去,永远也不要回来。可惜,这个弟弟是胡家老少上下的宝贝,被看管的严严实实的。别说是个拐子,就是个蚊子,想咬他一口也不容易。日子就在这种郁闷之中一天天的流逝,当胡杰终于脱离青春期,再也不用为自己脸上长痘子烦恼的时候,弟弟胡凤花也到了变声长痘子的年纪。可结果,胡凤花没有长痘子,就连变声期的声音也只是沙哑了一些,并没有难听到吓人,反而多了几分异样的风情。此时的胡杰已经上了大学,胡大少模样比不上自家弟弟,但头脑却很好,是块读书的料。他很有想法,在别的公子哥都迷着出国留学的时候,他还选择留在国内求学。一边读书一边跟在老爹胡二爷身边开始学习管理。小小年纪,已经很有心计。而胡凤花少爷此时还是满脑袋少爷维特的烦恼,为青春,为爱情,为自由,为和平,为啥啥吧,反正都是些飘渺虚无的事情。他那副聪明脑子从来就没用在正事上,全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反正他是王子嘛,就该考虑一些王子该考虑的事情。这一段时期算的上是一个分水岭,把胡家人对胡凤花从宠爱从前一个阶段的宠爱加期待变成了只宠爱不期待。胡凤花少爷一天天长大,越长大就越表现出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本质。说他金玉其外,自然是他出色的外表。经过青春期之后,褪去了小孩子的稚嫩,这位少爷换上了一副风流倜傥的外表。他还是有点男生女相,皮肤白净,浓眉大眼,鼻子挺,嘴唇薄,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脸颊上还有一个小酒窝,说不出的风流迷人。看成女性杀手,老中青三代通杀。不过这年头不大流行小白脸,所以凤花少爷狠狠心去澳洲晒了半年的太阳,硬是把自己一身白净的皮肤晒成了所谓的古铜色,准备走酷哥硬汉路线。可惜他是天生晒不黑的类型,没多久就又变白,只好不断的来回晒。后来听说太阳晒多了容易得皮肤癌,吓得凤花少爷不敢在晒。好在那时候他那身白皮肤终于也受不了了,变黑了一点点,从此后凤花少爷就变成了浅米色。胡杰在青春期的时候猛长个,呼呼的就蹿到了一米八。男人嘛,一高遮三丑,对自己的身高,胡大少还算满意。只可惜,他的凤花弟弟比他长的还高。刚满十八岁就长到了一米八五,穿上礼服那叫一个玉树临风。随便往哪儿一戳,都跟个大灯泡似的,闪闪发光。胡杰往他身边一站,那就跟野鸡站在凤凰身边似的,黯淡无光,惨不忍睹。其实胡大少长得真不难看,那身高,那模样,绝对也是一个型男。可惜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弟弟太出色,哥哥就得死啊。比外在,胡杰真是一输二十年,从来就没赢过,一次半次也没有。但比内在,他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雪前耻。胡凤花少爷的内在,那绝对是败絮。如果用一个字形容这位凤花少爷,那就是滥。再换一个,那就是渣。胡少爷之死万千宠爱浸泡之下,养育出来的娇贵少爷,自然是自私自利,渣滓滥人一个。胡凤花人不傻,相反很聪明,只是这个聪明从来不用在正处,就用在歪门邪道上。但因为从小管的比较严,出生环境也不错,所以他虽然滥虽然渣,但也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但鸡零狗碎的渣事滥事,他也干了不少。欺男霸女,争风吃醋,坑蒙拐骗,吃喝嫖赌,他是一样也不落。打从十六岁开了荤,他风流帐,混账事就一车车一摞摞的数也数不清。人生的全部精力,他就都给放纵在如何玩乐享受上面。对凤花少爷来说,上进心是什么?那能吃吗?胡老太爷和胡二爷当然也指望他改好,为了他能改好,没少折腾过。可惜没用,弄进学校去,他三天两头的招人家漂亮女学生,不到半年就搞大三个女学生的肚子,丢人死了。关家里,当米虫养啊?他也闲不住啊。狠狠心打一顿?都这么大的人了,打什么打呀。关禁闭?没到晚上就放出来,无它,二奶奶受不了,心疼。唉,没辙。一年两年,三年四年,这心也就倦了,死了。老太爷和胡二爷死了心,也就开始由着他。虽然不上进,但到底是心爱的孙子,宝贝的儿子,从小那么一点点大看着他长起来,疼爱之极的可人儿。反正他再糟蹋也就是跟家里的钱过不去,这年头,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是什么大事。他爱糟蹋就糟蹋吧,胡家不指望他,胡家养得起他。他是胡家的锦上添花,是彩凤衔来的富贵,养着他就是养着富贵,该。只是凤花靠不住了,老太爷和胡二爷这时候就想起了胡杰。哎哟妈呀,这一看了不得了,是金子哪里都能发光。不知不觉间,当年的小赖蛤蟆已经成了一根顶梁柱。那学识,那气度,那待人接物,那头脑,比起那草包绣花枕头好太多太多。行啊,这年头果然是要儿子多,一个靠不上了还有另外一个。胡二爷热泪盈眶,孩子啊,是爹对不起你,原来你才是爹后半辈子的依靠。听着老爹这感人肺腑的话,胡杰眼里闪着泪花,脸上带着感恩的笑容,心里早切了十七八百遍。这话要是能信,那母猪就能上树。别看胡二爷在这里拍着大儿子的肩膀骂小儿子,可转头去给小儿子签支票的时候,那又是何等的义无反顾。父母的偏心,那是毫无道理,也不可能指望有道理的。胡杰也想通了,跟自己那个草包弟弟争宠爱,他还是等下辈子吧。但争家产,这辈子他绝对有机会。除非老爹和爷爷老年痴呆症发作,否则这家产绝不肯落在草包头上。可哪里想到,老爹和爷爷的老年痴呆症,真的发作了。在交接的时候,胡老太爷暗箱操作把大部分家产转到了胡凤花的名下。白干了,他这几年岂不是白忙活了?气的哟,胡杰在自个的公寓里连砸三瓶拉菲,每一瓶都砸在胡凤花那张春风得意的笑脸上。血红色的酒液和玻璃渣顺着墙壁往下趟,把照片上胡凤花那张脸给弄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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