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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觉终于起身,再拿起原来的衣服,顿觉味道更重了几分,还好旁边放了干净的。往外走去,刚巧碰上走来的客栈伙计。
“客官泡得可舒服?”
“轻了半斤。”
“饭菜准备好了,刚想去请您呢。”
“行,这就去。”
林觉便懒得再上楼放东西了,出去将衣裳往板凳上一放,便开始吃起来。
所谓五加皮,其实是这地方的一种野菜,春夏都长,十分能长,用来凉拌炒菜煮汤都行。主要是不要钱,是当地人常吃的一种野菜。
客栈没在油水上吝啬,甚至油气有些重,野菜加上蛋,味道还算不错,也有营养。
配上一碗白米饭,若在前世,是有些简陋,可在此时,林觉却只觉极为满足。
在大伯家也是喝粥喝惯了。
满足之余,又带来惬意。
毕竟是自己挣的钱。
少年书生低头一阵猛刨,碎小的蛋花加上松散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与油水混在一起,入嘴顺畅极了。
却没注意到旁边有人正打量着他。
这个时候,那名客栈伙计捧着一个罐子出来,罐子中不断冒着热气,他以湿布隔热,走得很快,往旁边桌走。
不曾想旁边桌那人突然开口:
“这位可是今天下午、和江湖侠客一同在城外除了怪猴的那位小郎君?”
“正是。”
林觉还没说话,伙计已帮他答道。
“把我这锅汤赠予郎君!”
“啊?”
“端去。”
刚刚走到他面前的客栈伙计一阵意外,也不敢反驳,连忙点头,又转一个弯,快步走向林觉的桌子。
咣的一声,瓦罐放在桌上。
伙计立马松开手,捏自己耳朵。
罐中是半边的土鸡,没有砍碎,和着一些轻薄的如同紫菜一样的东西,一同浸没在鸡汤中,汤水晃荡。
“嗯?”
林觉不由意外。
旁边桌坐的是一名中年人,长得平平无奇,正朝着他拱手:
“小郎君莫要意外,同样不必客气,我家兄长在北城门外开茶铺,今日借了朴刀给郎君。”
“那是你兄长?”
“正是。”
“既是如此,该我谢过你家兄长才是,可你这是……”
“郎君不要客气。城外那群怪猴作妖已久,我等早就气愤不已,今日城中到处都在传有人将它除了,拿了一马背的猴头去县衙领了县官的赏,听到的人全都高兴不已,无不仰慕二位英雄的满腔胆气与豪情。魏某也是如此,这才特地来寻小郎君,没有别的,只看小郎君除害辛苦,只吃一份小菜一碗米饭实在不够,便请郎君喝一锅鸡汤,算是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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